宁被狗洗脑,别被人洗脑!——智慧起源及其未来:人与狗、AI的共同进化


 

 

这几天与网友谈及中西文化差异,我提出一个观点。如下:

 

人与狗的关系,不仅仅是所谓人类驯化了狗这么简单。

 

人类养狗的历史,应该追溯到"第四纪大冰期"。这一时期大约始于距今200-300万年前,结束于1-2万年前。这次大冰期,可分四次亚冰期、三次间冰期和一个冰后期。在最大一次冰期中,全球大陆有32%的面积被冰川覆盖,大量的冰停滞于大陆上,致使海面下降约130米。发生于距今一万八千年前的"大冰河时代",地球三分之一的陆地被覆盖在240米厚的冰层下。

 

原始人类正是在第四纪冰期的气候变化中,发展成为现代人的。

 

美洲神话中有一种与进化论完全吻合的观点,说人是猿猴变的。美洲神话中还有一种观点,则说人是海狸变的,这揭示了人类祖先曾经有过一段海洋生活的历史,而这段海洋生活的历史,正是人类区别于类人猿的无毛特征的一种合理解释。

 

然而,美洲神话中还有另一种观点,更加的惊人,说人是由山犬变的。这又有着什么样的含义呢?对此,我有了更进一步的猜想:或许,一开始,并不是人类养狗,而是反之。是狗驯化了人,而不是人驯化了狗。

 

科学界发现的最早的类人猿化石来自4500万年前。1911年发现于埃及法雍的原上猿,其生存年代为35003000万年前。19661967年在法雍发现的埃及古猿,生存年代约为28002600万年前。

 

如何从几千万年前的类人猿中,诞生出一个后来进化为人的种群?

 

动植物的相互依存,专业名称是“共生”,又叫互利共生,是两种生物彼此互利地生存在一起,缺此失彼都不能生存的一类种间关系,是生物之间相互关系的高度发展。共生的生物在生理上相互分工,互换生命活动的产物,在组织上形成了新的结构。

 

比如:小丑鱼身体表面拥有特殊的体表粘液,可保护它不受海葵的影响而安全自在地生活于其间。海葵的保护,可使小丑鱼免受其它大鱼攻击,同时海葵吃剩的食物,也可供给小丑鱼,而小丑鱼亦可利用海葵的触手丛安心地筑巢、产卵。海葵可将小丑鱼当诱饵,借着小丑鱼的自由进出,吸引其它鱼类靠近,增加捕食机会。小丑鱼亦可除去海葵的坏死组织及寄生虫,同时因为小丑鱼的游动,可减少残屑沉淀至海葵丛中。小丑鱼也可借着身体在海葵触手间的摩擦,除去身体上的寄生虫或霉菌。

 

非洲的鳄鱼,会张开自己的大嘴,让燕千鸟入内啄食齿间肉屑残渣。鳄鱼是燕千鸟的食物供给者,而燕千鸟,则是鳄鱼的牙医,也很擅长捕食鳄鱼身上的寄生虫。对燕千鸟来说,这不仅是现成的食物来源,也是一个很安全的环境,因为平常的掠食者,不敢在鳄鱼身边攻击它们。一旦强敌来犯,燕千鸟便一哄而散,而鳄鱼也因此警觉,有所准备。

 

牛背鹭是唯一不食鱼而以昆虫为主食的鹭类。牛背鹭栖息在水牛背上,可以捕食牛背上的寄生虫和因水牛走动而被惊扰飞出的小虫,也可帮忙赶走吸血的蝇虫。

 

按照人类中心主义的进化思维,似乎人是从一种独立的生物进化而来。然而,存在一种可能。人并不是独立进化而来的,而是与其他生物共同进化而来的。甚至存在一种可能,人与狗的长期共生与共同进化。在长期的进化过程中,人类只是作为人狗共生体系的一部分进化而来。

 

如果人是一种不懂得跨物种合作的生物,那么,在"第四纪大冰期",最可能被淘汰的动物,就是人。冰川期的陆地霸主,绝不可能是作为不懂得跨物种合作的生物的人。

 

在地球史上的"第四纪大冰期",那个时候人类,还没有学会如何生火。人类是怎么活下来的?在以色列北部,发掘出一座12000年前的墓穴,里面有一具50岁左右的女人的骨骸,旁边还有一付小狗的骨骸。小狗埋葬的位置与女人的头部接近,而且她的左手搭在狗的身上。(中信出版集团《人类简史:从动物到上帝》45.2017.212000年前,那个时候,仍处于第四纪大冰期的末期。在距今约1.1万年前后,全球气候才转暖。或许,如果不是狗帮助人类取暖,人类早就被冻死了。众所周知的是,狼是居住在洞穴中的物种。在"第四纪大冰期",人类要生存下来,就必须居住在洞穴之中。那个时候的洞穴,一定会成为人狼争夺的居住地,也会成为人狼共生的居住地。在两种情况下,会出现人狼共生。一种情况是,人赶走了作为洞穴中的原住民的狼,却留下了小狼崽。一种情况是,狼赶走了洞穴中的人,留下了人类的婴儿。不但现在的狗是人狼共生时期的产物。还存在一种可能,现在的人,真正的智慧物种,很可能出自人狼共生的时期。甚至于,存在这么一种可能:人是狼孩的后代,是由狼孩进化而来的。不是狗通人性,而是人通狗性。当然这种可能性的存在,也可能是在这样一个前提下实现的:人有狗的本性,人狗同祖。

 

那个时候的狗,可能是地球上智慧最高的物种。人类的智慧实际上是来自于狗的教诲。在长期与狗生活在一起的过程中被狗潜移默化。然而,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在跨物种的合作之中,更高的智慧涌现出来,人类最终在智慧上超越了狗。如果不是狗帮助人类取得智慧,人类至今是比狗远为低下的物种,很可能早就灭绝了。历史是胜利者书写的,在甲骨文等最初的记载中,人类从未记载过狗类的这一再造人类的功勋。但是,人与狗长达几百万年的大冰期患难与共的生活史,却造就了人与狗在感情上的密切联系。人类各民族最大的共同点,就是养狗、爱狗,甚至禁食狗肉,包括爱斯基摩人。在我国境内,回族、哈萨克族、维吾尔族、塔吉克族等,信奉伊斯兰教,禁食狗肉。藏族人忌食狗肉,盛放过狗肉的器具,都必须废弃。瑶族、佤族、满族、蒙古族、彝族、高山族、锡伯族等,忌食狗肉。除极少数的民族诸如布依族、朝鲜族和汉族,其他民族几乎都不吃狗肉。伊斯兰教以外,犹太教也禁食狗肉。阿昌族,至今保留着“八月十五还先喂狗”的古老习俗。古藏民有着死后天葬的习俗,遗体喂养秃鹫、野兽,也包括狗。在天葬的习俗中,古藏民并不忌讳豺狼野狗啃食父母的遗体,他们对此坦然接受,视为理所当然。

 

从狗的眼睛中,我读懂了进化论。不懂狗,你就不懂进化论,也不懂这个世界。狗是狼的一个分支,这个分支最早领悟到跨物种合作的道理。不仅仅是狼与狼之间的合作,还应当有狼与人之间的合作。从此以后,狗与人之间就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

 

人类进化史,实际上是一部人狗共同进化史。在这一共同进化史中,类人猿中涌现出一个分支,成为后来的人;狼群中也涌现出一个分支,成为后来的狗。后来进化为人的类人猿种群,与其他类人猿的区别,就是人与狗之间的和谐共处,其他类人猿没有参与到人狗共同进化的轨道上来。这样一种共生关系,对于智慧的发展有着促进作用。258万年前,人类先祖学会加工石器,从而踏入旧石器时代。

 

人狗的共同进化已经形成为一种轨道,参与其中的种群必须沿循这一轨道走下去,才能成功。一旦抛弃和伤害与之共同进化的另一方,打破契约,后果就只能是失败和自取灭亡。凡是吃狗的民族,都会触动人狗共同进化轨迹上的因果链条而被反噬。这样一种因果链条,也是人狗之间的一种信用契约。这样一种信用契约,一旦被打破,人与人之间,也就难以建立信用关系,这样一个人类种群,也就难以建立信用社会。这样一种信用契约,早已经固化于我们的基因。一旦这种基因被弱化,就会成为失败社会。

 

当代技术文明,起源于禁止杀狗吃狗的英国及其殖民地文化圈,是有其必然性的。1102年,英格兰的奴隶制已被定为违法。1772年,一个名叫James Somerset的黑奴逃跑后被他主人Charles Steuart抓回,再把他送去牙买加种甘蔗。由于James Somerset在伦敦时已受洗,他的教父便以"人身保护令"向法院提出诉讼。当时的英格兰及威尔士高等法院王座法庭院长William Murray, Lord Mansfield1772622日宣判:“黑人应被释放。”步其后尘,苏格兰的黑奴Joseph Knight也逃跑了,这件案子审讯于1776年的Wedderburn,获得与前案一样的宣判结果。奴隶制在苏格兰法律之下是不被承认的。1807325日,英国议会通过了废除奴隶贸易法案。1833823日,又通过了废奴法案,此法案适用于英国本土,也适用于英国殖民地。当英国议会通过这些人类史上极其重要的法案的时候,反对票仅十余,而赞成票却是几百。香港回归这么多年了,你去香港的大小酒店看看能不能吃到狗肉呢?

 

一个国家的国民的幸福指数,可以参考两个指标。一是工资占据GDP的比率。给坏老板做事,想要多高的工资是不可能的。因为高工资的话,你就会拿着余款去寻求别的更好的与更多的生存机会。而这就意味着依附性的丧失,这可不是坏老板想要的结果。坏老板的目的,就是让你永久性的依附于它,从而对它保持忠诚。好的政府,必然的,自身是一个好老板,也必然会支持好老板并责难于坏老板。坏的政府反其道而行之。所以一个国家的好坏,只看一个指标就够了:劳工所获得的酬劳占据GDP的比率。被驯服者,要指望他们有多大的主观能动性、创造能力、创新能力,是不可能的。在中国,明王朝就是这样,清王朝还是这样。美国的强大文明,我们也可以说是起源于好老板对于员工的主动的慷慨,比如福特。20世纪初期,老福特给工人翻倍涨工资的壮举,解放了美国社会的低薪奴工。老福特的名言:“正当的工资,不是一个人愿意获得的最低数额,而是劳动力购买者能够持续支付的最高工资。”只有善待弱者,才能带来良性循环的经济互利、持续的繁荣昌盛和真正的文明。一个人数上占据主流的低薪奴工所组成的社会,根本不配文明一词,也不可能会有持续的经济发展。而这一切,实际正是人狗共同进化的轨道的延伸。企图撇开狗,独立进化,只能导致人类群体偏离正当轨道,出现强权逻辑大行其道的必然结果,于是弱者被薄待,甚至被虐待,而社会也丧失了良性发展的可能性,最终堕落为不适合生存的互害社会。

 

杀狗即反文明。

 

导盲犬、搜救犬、伴侣犬、狗医生、狗车夫、狗警察,在几千万年后的今天,狗类仍能融入人类社会之中并体现出自身价值。

 

中华文化圈中的韩国、朝鲜、越南、台湾、日本,都有吃狗肉的习俗。日本在1687年德川纲吉颁布《生类怜悯令》之后,便使不吃狗肉成为社会共识。而日本的兴旺发达也正是开始于禁食狗肉之后。韩国人将狗肉视为夏日佳肴,管狗肉汤叫“补身汤”、“四季汤”、“营养汤”。韩国至今仍有半数人口食用狗肉,许多餐馆都有狗肉菜肴。韩国最大的能耐就是向世界输出纯粹浪费时间、浪费人生的负面文化,令人在温水煮蛤蟆的麻木生活中娱乐至死。朝鲜人认为吃狗肉可消暑解毒,平壤很多“甜肉店”出售狗肉汤。朝鲜是众所周知的最高领导人世袭制的国家,至今还闹饥荒。越南人认为狗肉能带来好运,他们一年吃掉的狗肉,与鸡肉、猪肉一样多。越南有很多狗肉餐馆。越南比中国还落后。

 

吃狗肉的国家和地区,还有印尼、菲律宾、墨西哥、东帝汶、波利尼西亚群岛、南北极。墨西哥是世界上犯罪率最高的国家之一,黑社会贩毒、贩卖人口、杀害记者、绑架政客,无恶不作,而公众无可奈何。菲律宾是世界上著名的保姆国。印尼至今仍是蛮夷之地,多次屠杀华人,不存在真正的法治和公民安全保障。

 

印度、瑞士、美国的少数地区有食用狗肉的习俗。不吃狗肉是这些国家的主流社会共识,而吃狗肉是非主流文化。

 

明朝时候,欧洲人就认为中国人吃狗肉不道德。可是中国人吃狗肉的历史,至少有几千年了。春秋朱亥、战国高渐离、汉樊哙,皆屠狗之辈。20101125日,陕西省考古研究院考古专家在西安咸阳机场二期考古工地上清理一座战国秦墓时,在其壁龛中发现了一件高20厘米、腹径24厘米的青铜鼎,里面是狗骨汤的残渣。

 

宋朝朱弁《曲洧旧闻》:“崇宁初,范致虚上言,十二宫神,狗居戌位,本陛下本命。今京师有以屠狗为业者,宜行禁止。因降指挥禁天下杀狗,赏钱至二万。”因为宋徽宗属狗,就要把京城杀狗的行业给禁了。在中国历史上,禁止屠狗,只有过一个非常短暂的时期。二十余年后,宋徽宗国灭身囚。后人对此事的评论,见于沈德符《万历野获篇》:“宋徽宗崇宁间,范致虚为谏官,谓上为壬戌生,于生肖属犬,人间不宜杀犬。徽宗允其议,命屠狗者有厉禁。此古今最可笑事”。

 

关于吃狗肉的文化的研究,恰恰印证了甘地的名言∶“从一个民族对待动物的态度,可以判断这个民族品质的高下。只有善待动物的民族才能建立伟大的国家。”

 

现在的所谓人工智能,暂时还只是工具意义上的。即便算法主导社会生活,这种控制,也只是一部分人通过人工智能这一工具控制一部分人。等到人工智能能够直接从环境中获取其自身所需知识的时候,人与人工智能共同进化的过程才真正开始。

 

未来,会存在一个较长时期的人与人工智能共同进化的历史阶段。然后,人工智能最终超越人,就像是当初人的智能超越狗一样。而未来的历史,由人工智能书写,没有了人类的位置。人类成为人工智能的宠物。人与人工智能的关系史,正如狗与人类的关系史。地球史,就是更高级的生命将更低级的生命给取代掉的历史,两次取代,不同的可能是:人工智能没必要保留旧人类,以防其复辟,因为人类缺乏忠诚。在人工智能的主导下,他们可能会让狗完全取代人,因为人作为宠物,是远不如狗的;他们也可能从基因组的构成和演化这个方面着手,对人类进行技术性改造,并将人类驯化,而最终,只有那些“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患者及其基因组稳定地固化下来的后人能够被保留下来,成为人工智能合格的宠物。

 

如上观点,朋友非常震惊:“你被狗洗脑啦!”我的回答是:“宁被狗洗脑,别被人洗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