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逃税天堂曝光 空壳公司逃亡


   据券商中国等媒体报道,曾经的“避税天堂”霍尔果斯,引发了一众公司逃离。政策红利的消失、阴阳合同的发酵、行业制度的规范管理,让明星资本纷纷撤出这个曾经的避税天堂。其中包括许多著名影视大咖持股或者投资的多家影视企业。此外,“阴阳合同”案也为影视行业发展敲响了警钟。

 

此图为霍尔果斯所处的位置

 

  从图上我们可以看到霍尔果斯只是处在中国西部边陲的一个小市,紧邻哈萨克斯坦。为什么有众多明星跑去开影视公司呢?

 

  首先从地理位置来看,霍尔果斯处在“一带一路”的重要节点上,交通肯定是便利的。

  “一带一路”的战略确定之后,霍尔果斯被批准设立成新疆的经济特区,经济特区“特别”的地方,是实行免税政策,政策规定∶

  1、在2010至2020年间注册成立的公司五年内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可是25%)。五年后地方留存的40%将会以“以奖代免”的形式返还给企业。

  2、缴纳的增值税等其他附加税达到一定数额之后还会得到一定比例的奖励。

  3、企业员工的个人所得税达到一定数额之后会得到一定比例的返还。

  4、高新技术企业会得到政府一定的补助金。

  5、信息科技类企业的固定资产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将会有每平米五十元的补贴。

   2013年出台“增值税奖励”政策,增值税留存最高返还50%,个人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返还90%,“五年免税5年减半”政策正式确立。

   2017年,霍尔果斯出台对上市公司30万到200万不等的奖励政策。同时,根据规定,此外,企业的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符合一定条件后可获得的相应的奖励。

  按照这个优惠政策算下来投资成立一个公司一年可以节省大部分的资金。有这样好的一个机会,许多内地企业主,尤其是众多明星们便纷纷扎堆在霍尔果斯投资或者注册公司。

注册成本低、税收回报高,内地企业前来注册公司的热情在过去两年空前高涨。然而,由于注册审查不严以及监管不规范,导致空壳公司比比皆是,一址多照、逃税漏税等乱象丛生。

有媒体报道,很多明星工作室注册在霍尔果斯,这些工作室注册资本只有1万元,实为空壳,只用于财务运作,享受税制优惠。

 

 

各大明星在霍尔果斯注册的公司

 

  一切“好事情”总有消亡的一天,霍尔果斯的这些影视空壳公司也不例外。

今年1月份,霍尔果斯开始调整税收优惠政策。当地相关部门提出企业必须实体落地,有固定面积的办公场地和相应的办公人员,并为员工缴纳社保,拿出企业所得税减免的20%用于当地投资,缴纳保证金等条件。经营成本压力之下,去与留,成为摆在企业面前的一道选择题。

  如果说彼时的霍尔果斯政策让企业还有选择余地的话,范冰冰的“阴阳合同”被曝光之后,政府成立了专案组调查此事.“阴阳合同”则让空壳公司最后一点希望泡了汤,不仅范冰冰被牵扯其中,被罚没8.8亿元,对于明星以及这些空壳公司,税务部门开始全面严查。

 

  国家税务总局以及江苏省税务局对举报范冰冰“阴阳合同”涉税问题后,依法开展调查核实,目前案件事实已经查清。

税务机关调查核实情况
  ●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剧组拍摄过程中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已经申报纳税,其余2000万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
  ●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追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等计8.8亿元
  ●对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追缴税款2.55亿元,加收滞纳金0.33亿元。
  ●对范冰冰采取拆分合同手段隐瞒真实收入偷逃税款处4倍罚款计2.4亿元。
  ●对范冰冰利用工作室账户隐匿个人报酬的真实性质偷逃税款处3倍罚款计2.39亿元。
  ●对范冰冰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计收入偷逃税款处1倍罚款计94.6万元。
  ●对范冰冰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两户企业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非法提供便利协助少缴税款各处0.5倍罚款,分别计0.51亿元、0.65亿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由于范冰冰属于首次被税务机关按偷税予以行政处罚且此前未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上述定性为偷税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超过规定期限不缴纳税款和滞纳金、不接受行政处罚的,税务机关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前几日,央视新闻对该事件调查结果进行了播报:

视频 

v.ifeng.com/201810/video_25033950.shtml

 

  自今年6月份以来,关于影视及娱乐圈行业的税收问题,似乎更多地摆在了公众的面前。但其实,早在此之前,相关行业的税收等政策就已经有了调整。

  霍尔果斯出台的地方经济政策,从影视公司的角度来看,这里确实是税收天堂。避税确实真的存在,退一万步讲,那确实符合霍尔果斯的当地地方政策规定,也算他们“守法”了。关键是,连优惠后的税都不交!工作室的收入,转入主人的个人账户后,按规定这是要交个人所得税的,但大部分都以工作室已经交过所得税为由,不再交个人所得税了,这才是这次查出这么多漏税的原因。

  俗话说一石激起千层浪,各大明星的收入也将被调查,霍尔果斯也在舆论中被越炒越热,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今年的1月份,霍尔果斯的税收优惠政策开始有了调整:企业必须有实体落地、有固定面积的办公场地和人员,并为员工缴纳社保,拿出企业所得税减免的20%用于当地投资,缴纳保证金等。于是那些只有一个空壳的公司投资人也纷纷撤资,公司也会被注销。

继崔永元撕破娱乐圈“潜规则”的遮羞布之后,娱乐圈包括明星及其公司的避税、逃税、偷税、漏税等问题所产生的连锁反应一直未曾停歇。

最为突出的要数霍尔果斯的公司注销潮:

6月14日,徐静蕾任监事的霍尔果斯春暖花开影业有限公司公布了注销公告;

7月23日,赵文卓和张丹露全资持股的霍尔果斯万奇影视传媒申请注销;

8月29日,霍尔果斯天翔影视传媒申请注销;

9月11日,任重担任法人持股10%的霍尔果斯星禾影业申请注销;

9月26日,冯小刚持股30%的霍尔果斯美拉以自行清算的方式申请注销。

近两个月以来,因为申请注销的公司实在太多,《伊犁日报》的版面都快不够用了,仅8月27日一天就刊登了25则“注销公告”!

  现实中,有许多大咖靠改革开放政策的优惠发了大财,成为千万、亿万富翁、富姐,本应带头感恩国家,依法纳税,支持国家建设;为尚处于不富裕的大多数老百姓多办实事,使他们跟随上“共同致富”时代步伐,享受改革开放带来的红利。但是很遗憾,很多巨富们缺乏社会责任感,藐视法律,通过各种手段逃避税收,不仅影响了个人社会形象,而且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不良影响。空壳公司的消亡,会让霍尔果斯短期经济收益减损,但长期来看是刺破影视行业虚高收入泡沫、铲除滋生偷税漏税土壤的有益之举。

  中国的影视行业的黑暗和肮脏,种种迹象确实令人震惊,霍尔果斯为何会成为避税、逃税的天堂?还有多少地方、多少行业也存在类似的避税、逃税的天堂?相信国家有关部门都要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