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绍骅编辑 中国书法知识普及版 第六篇 隶书 一 秦古隶
程邈开创隶书的传说:
传说,隶书是由秦朝的一个名叫程邈的人创造出来的。程邈起初在一个县里做个小官,专门负责办理有关文件的抄写。后来,因为犯了罪,被秦始皇关在云阳县(在今天陕西省淳化县西北方向)的一个监狱里。
在监狱里,整天没有事干,他想起了自己以前抄写文件时,秦朝的文字小篆体字比较繁杂难写,就萌生了一种改变小篆体字写法的念头。在监狱里想了几年,出狱后,他又搜集研究了几年,整整十年过去了,程邈在篆书的基础上,把篆书简化演变,把原来篆书比较圆转的笔划变成方折形,在字的结构上,把原来的像画画一样象形结构变成笔画形式,这样一来,汉字就比原来更好书写了。
程邈研究成功后,就把自己历经10年搜集研究成功的3000个隶书字写成一个奏本,并送给秦始皇,秦始皇看了以后,称赞道:徒隶(囚徒、奴隶)之辈能作此书,称得上功劳卓著;将此书就称为隶书吧!于是对程邈十分赞赏,就任命他为御史。当时,各种上报给皇帝的公文很多,篆体字又很难写,所以使用隶书的人就多了起来。

另一说:因为这种字体常被地位低微的小官员使用,写起来又很方便,所以称作隶书。
秦古隶——云梦睡虎地秦简
一九七五年十二月在湖北出土的《云梦睡虎地秦简》,震惊了考古学界和书法界。它的出土,使现代书法家们眼界大开,亦为书法史研究提供了真正秦隶的资料。秦隶在结体上有自己特殊的时代特征,既有后世隶书的特征,又包含了篆书的特点。古人说:“篆之捷隶也”,这是很有道理的。从“快”这一意义上说,秦简为毛笔墨书,只有毛笔的运用,篆书的快写,才真正把中国书法向隶书的方向推进。

睡虎地秦墓竹简,又称睡虎地秦简、云梦秦简,是指1975年12月在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秦墓中出土的大量竹简,这些竹简长23.1~27.8厘米,宽0.5~0.8厘米,内文为墨书秦篆,写于战国晚期及秦始皇时期,反映了篆书向隶书转变阶段的情况,其内容主要是秦朝时的法律制度、行政文书、医学著作以及关于吉凶时日的占书,为研究中国书法、秦帝国的政治、法律、经济、文化、医学、等方面的发展历史提供了翔实的资料,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价值。
睡虎地秦墓竹简共1155枚,残片80枚,分类整理为十部分内容,包括:《秦律十八种》、《效律》、《秦律杂抄》、《法律答问》、《封诊式》、《编年记》、《语书》、《为吏之道》、甲种与乙种《日书》。其中《语书》、《效律》、《封诊式》、《日书》为原书标题,其他均为后人整理拟定。
据考证,该墓的主人名叫“喜”,生前曾担任过县的令吏,参与过“治狱”,这些竹简可能是墓主人生前根据工作需要对秦朝的法律和法律文书所作的抄录。
记载形式
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部分记载了秦代施行的二十几个单行法规的条款原文,共记载法条六百条。记载的秦律的形式主要有:
律:自秦始皇、商鞅时更“法”为律。
令(制、诏):制是皇帝对某事的批定,这种“制”做为法律形式出现时称为“令”。
式:最早出现于秦国,主要指法律文书。程式,如调查、勘验、审讯法律文书的具体程式,还包括一些诸如现在的执法人员行政管理制度。像竹简记载的“为吏之道”。
法律答问:法律解释。秦代的法律解释由国家设置的官吏统一进行,因此也具有法律效力。
廷行事:廷指官职即廷尉,廷尉是各级“法官”,事是判例廷行事,指可缓行的判决成例。时至今日,尚未见到完整的秦代法典,所见最多的法律条文也仅是睡虎地云梦竹简所载的一千多枚竹简记录的秦朝条文。
秦律十八种
共202简,位于墓主身体右侧,简长27.5厘米,宽0.6厘米。包括《田律》、《厩苑律》、《仓律》、《金布律》、《关市律》、《工律》、《工人程》、《均工》、《徭律》、《司空》、《置吏律》、《效》、《军爵律》、《传食律》、《行书》、《内史杂》、《尉杂》、《属邦》等18种,律名或其简称写于每条律文尾端,内容涉及农业、仓库、货币、贸易、徭役、置吏、军爵、手工业等方面。每种律文均为摘录,非全文。
田律:农田水利、山林保护方面的法律。
厩苑律:畜牧饲养牛马、禁苑林囿的法律。
仓律:国家粮食仓储、保管、发放的法律。
金布律:货币流通、市场交易的法律。
关市律:管理关和市的法律。
工律:公家手工业生产管理的法律。
均工:手工业生产管理的法律。
工人程:手工业生产定额的法律。
徭律:徭役征发的法律。
司空:规定司空职务的法律。
军爵律:军功爵的法律。
置吏律:设置任用官吏的法律。
效:核验官府物资财产及度量衡管理的法律。
传食律:驿站传饭食供给的法律。
行:公文传递的法律。
内史:内吏为掌治京城及畿辅地区官员的法律。
尉杂:廷尉职责的法律。
属邦:管理所属少数民族及邦国职务的法律。
效律
共61简,位于墓主腹部,简长27厘米,宽0.6厘米。标题写在第一支简的背面。规定了对核验县和都官物资账目作了详细规定,律中对兵器、铠甲、皮革等军备物资的管理尤为严格,也对度量衡的制式、误差作了明确规定。
秦律杂抄
共42简,位于墓主腹部,简长27.5厘米,宽0.6厘米。包括:《除吏律》、《游士律》、《除弟子律》、《中劳律》、《藏律》、《公车司马猎律》、《牛羊课》、《傅律》、《屯表律》、《捕盗律》、《戍律》等墓主人生前抄录的11种律文,其中与军事相关的律文较多。
共210简,位于墓主颈部右侧,简长25.5厘米,宽0.6厘米。以问答形式对秦律的条文、术语及律文的意图所作解释,相当于现时的法律解释。主要是解释秦律的主体部分(即刑法),也有关于诉讼程序的说明。
封诊式
共98简,位于墓主头部右侧,简长25.4厘米,宽0.5厘米。标题写在最后一支简的背面。简文分25节,每节第一简简首写有小标题,包括:《治狱》、《讯狱》、《封守》、《有鞫》、《覆》、《盗自告》、《□捕》、《盗马》、《争牛》、《群盗》、《夺首》、《告臣》、《黥妾》、《迁子》、《告子》、《疠》、《贼死》、《经死》、《穴盗》、《出子》、《毒言》、《奸》、《亡自出》等,还有两个小标题字迹模煳无法辨认。封诊式是关于审判原则及对桉件进行调查、勘验、审讯、查封等方面的规定和桉例。
编年纪
共53简,位于墓主头下,简长23.2厘米,宽0.6厘米。简文分上、下两栏书写,逐年记载秦昭王元年(前306年)至秦始皇三十年(前217年)秦灭六国之战大事及墓主的生平经历等。
语书
共14简,位于墓主腹下部,简长27.8厘米,宽0.6厘米。标题写在最后一支简的背面。
为吏之道
共51简,位于墓主腹下,简长27.5厘米,宽0.6厘米。内容主要是关于处世做官的规矩,供官吏学习。
日书
甲种《日书》共166简,位于墓主头部的右侧,简长25厘米,宽0.5厘米,两面书字。乙种《日书》共257简,位于墓主的足部,简长23厘米,宽0.6厘米,最后一简简背有“日书”标题。甲种《日书》载有秦、楚纪月对照。
【图片附释文】



凡為吏之道,必精絜(潔)正直,慎謹堅固,審悉毋(無)私,微密韱(纖)察,安靜毋-----------

為都官及縣效律:其有贏、不備,物直(值)之,以其賈(價)多者罪之,勿羸(纍)。----------

「害別徼而,駕(加)罪之。」 可(何)謂「駕(加)罪」? 五人,----------------







治獄 治獄,能以書從其言,毋治(笞)諒(掠)而得人請(情)為上;治(笞)諒(掠)為下;有恐為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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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梦秦简还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秦简文字书法是从篆书向隶书转变的一种形态,是我国最早的隶书。隶书是由古篆文渐次演变而来的,据说是秦人程邈所创。程邈是奴隶出身,故将其所创的字体称“隶书”。隶书又分“秦隶”与“汉隶”。“秦隶”结体浑圆,与篆文相近,多用方笔,又称之为“古隶”。这批秦简就属于古隶。形体中仍保存有大量的篆体痕迹,篆隶混杂,秦隶在破坏、肢解秦篆的书写方式中,尽管仍留有大量的篆书圆笔中锋的笔法,但汉代隶书中的掠笔、波挑、不同形态点的笔法等在简中都已出现,部分简上还有明显的连笔意识。与石刻文字相比,此简更直接体现了毛笔运动的丰富性。从“青川木牍”、“天水放马滩秦简”到“云梦睡虎地秦简”之间我们可以清晰看到秦篆至古隶的演变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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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梦睡虎地秦简
顾绍骅于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四日星期一
签名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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