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蓬安:李文星之死能换来重拳打击传销吗?
经过警方全力调查取证,目前已基本查明李文星被诱骗进入传销组织的经过。截至目前,陈某、张某、江某某、翟某某、胡某等5名涉案人员已被抓获,犯罪分子对诱骗李文星进入传销组织并进行控制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江某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被刑事拘留,其他4人因涉嫌非法拘禁被刑事拘留。(8月6日《北方网》)
此前有报道,2017年7月14日,在天津静海区G104国道旁的一个水池中,有人发现了一具男尸。经过警方确认,死者就是两个月前来天津应聘的求职少年李文星。
真为这些农村大学生感到心酸。一个毕业于东北大学(985高校)的年轻大学生,因急于找到一份工作,竟被传销组织的虚假信息骗到天津,然后被控制,手机被没收,最终失去生命,令人扼腕叹息。
李文星,1994年出生于山东德州的一个农村家庭。网上信息显示,2012年当他以630多的高分考上东北大学时,曾担心家庭困难,向父亲提出不上大学,但被父亲拒绝。很明显,李文星能够考上985高校,真正是家庭的骄傲,父母倾其所有也要供其上学。但没有背景的农村大学生,毕业后找工作又会碰上难题。
按照中国人的传统思维,考上名校自然就能找到好工作。可出身名校的李文星,毕业后第一份工作的月薪却只有两千来块钱,家人的失望可想而知。因为对于贫寒的家庭而言,考上985高校的李文星无疑被寄予了太多的期望。此外,亲朋好友对名校毕业生的期望也给了李文星很大的压力,导致他急于求职而丧失了辨别能力。
而李文星的死亡,不禁令人想起去年因遭电讯诈骗而死亡,同样出生山东农村的“准大学生”徐玉玉。2016年8月21日,山东临沂罗庄18岁女孩徐玉玉接到诈骗电话,即将去南京邮电大学报到的她被骗走9900元学费。报警回家路上,她突然心脏骤停,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徐玉玉的伤心离世,令国人唏嘘一片,也让公安部震怒,因此集中警力破案,7名涉案人员全部落网。上月19日一审宣判,1人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6人分别被判处3至15年有期徒刑,并处金额不等的罚金。
笔者之所以提到“徐玉玉案”,不仅仅因为徐玉玉、李文星的死亡都和家庭贫困有关,更希望李文星的不幸死亡,能像徐玉玉的不幸死亡最终换来国家对电讯诈骗案件的严厉打击一样,换来国家强化对传销的打击力度。
大家都知道,“徐玉玉案”发生后,从事电讯诈骗的“人渣”纷纷归案,无论这些“人渣”在东南亚,还是在非洲;也无论这些“人渣”是大陆人,还是台湾人,一批批被押解回国。国内手机用户都深深地体会到,现在的诈骗电话少多了。
生活在中国半个多世纪,我是深深了解中国的国情。一些对社会稳定具有破坏性的社会现象,虽然已经非常普遍,非常严重,职能部门也总是难以重视,即使频繁发生命案,也依然无动于衷,最为典型的如席卷全国的“狗患”。而遍及全国的传销组织,每年更是导致无数个家破人亡的惨剧。
而“孙志刚案”能够推进中国收容制度的废止,“徐玉玉案”能够推进公安机关对电讯诈骗的打击力度,就因为这些案例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并持续热议。说一句不好听的话,相关部门在面对汹涌的舆情后,再不拿出诚意去管理,就不仅仅是对不起纳税人的问题了,而是自己也感觉“很不好意思”。
因为李文星之死的社会关注度很高,天津相关部门也就空前地重视起来了,8月6日的网络上就频繁出现天津对治理传销要出“重拳”的新闻。笔者注意到,仅腾讯新闻版块,除了描述天津传销猖獗的《探访李文星殒命水塘百米外传销人员露宿地沟》、《直击天津传销宿舍杂草没膝墙面涂鸦》两篇文章外,打击传销的新闻就有《天津政法委书记死命令:非法传销打不净不罢手不收兵》、《津静海区:每村成立30人打击传销队伍明确责任人》、《李文星误入传销组织经过已查明涉案人员被刑拘》、《天津静海鼓励民众举报非法传销:经查实摧毁奖励2万》等文。
我就在想,如果天津早一个月如此“雷霆万钧式”地打击传销,李文星应该不会死。如今,因为这个社会对传销长期打击不力,导致一个年轻大学生在没有享受人生甜蜜之前就丧失了宝贵的生命,社会能让这个鲜活的生命白白地失去?也就是说,李文星之死,能换来社会对传销活动的“重拳”打击吗? (我的公众号为“zhoupengan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