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重庆市公安局服务民营经济发展30条新举措点赞


  为重庆市公安局服务民营经济发展30条新举措点赞!



   重庆市公安局举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30条新闻发布会现场(照片来源: 重庆市公安局公众信息网)

  综合媒体报道,重庆市公安局8月28日出台服务民营经济发展30条新举措,旨在解决民营经济发展的痛点、难点和堵点,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笔者与许多民营企业家一样,为重庆市公安局服务民营经济发展30条新举措点赞!公安局服务民营经济发展30条新举措有许多政策干货,让来自海内外到重庆的创业者吃了定心丸,重庆民营企业家的权益多了保护,让极少数用法律的名义践踏法律者望而却步,创业者从此有了良好法律保护环境,可以说重庆民营企业家的春天来到了!



  重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邓恢林讲话。(照片来源: 重庆市公安局公众信息网)

  据《重庆晨报》2017年1月26日报道,2016年,重庆全市法院受理案件735444件,审执结673506件,同比分别增长24.68%和26.16%。受理执行案件202383件,执结案件183726件,同比分别增长67.57%和69.31%。兑现标的金额388.24亿元,同比增长70.93%。审判质效继续位居全国法院前列值得肯定。近年来经济下滑压力大,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民间债务纠纷增多。创造优良法治环境,让民营企业内生动力、机制在产业转型中突出重围,对社会、对城市、对企业、对家庭都是上策。



  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蔡聘主持新闻发布会。(照片来源:华龙网)

  2017年8月24日上午,全国工商联发布了2017年中国民企500强榜单,重庆金科、龙湖、隆鑫、力帆、新鸥鹏、华宇、宗申、中昂投资、华南物资、小康控股、博赛矿业等11家重庆民企榜上有名。这份榜单,从一个侧面显示了中国经济的新举措和新走向。近3年,重庆与浙江、江苏等发达省市相比,重庆市不管是入围企业的总数,还是入围企业自身的规模和发展速度,都还有较大的差距。 华为以5216亿元的年营业收入,位列榜单的第一名。包括华为在内共计6家民企2016年营业收入,分别突破3000亿元大关,金科以466亿元的营业收入,首次超过龙湖,位列第一,排名全国101名。龙湖和隆鑫,以448亿元和391亿元,分列二三名。金科2016年营业收入,不到排名第一的华为的十分之一,这份以营业收入为主要指标的榜单上,重庆企业未进入前100名。重庆民营企业与发达省市的差距让人清醒,也让人激发赶、学、帮、超的动力。



  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汪绍敏介绍重庆市公安局服务民营经济发展30条内容。(照片来源: 重庆市公安局公众信息网)

  重庆市公安局发布的服务民营经济发展30条新举措,开了个转型时期重视民营企业发展的好头! 为更好促进重庆市民营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营造“亲商、安商、护商”良好氛围,打造优质高效、公平公正市场环境,市公安局根据中央和重庆市委、市政府有关进一步简政放权、创新发展决策部署,结合公安机关职责任务,重庆市公安局提出30条服务民营经济新举措。



  重庆民营企业代表发言(从左往右:叶定坎、曹春林、王礼生。照片来源: 重庆市公安局公众信息网)

  资料显示,2016年重庆民营经济增加值占该市GDP的49.9%、企业纳税占64.8%,民营经济解决了当地90%的城镇就业,对重庆市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59.2%。重庆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民营经济在产业结构、权益保护、发展环境等方面,还不同程度地面临一些问题,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



  重庆市公安局  资料图

  重庆市公安局此次出台的30条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举措,涉及与民营企业发展密切的交通、消防、治安、经侦、出入境等领域。在创新服务方式方面有7条措施,包括重庆市公安局将组建消防技术服务团队,对民营企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管理和灭火救援基础工作等提供“点对点”的技术咨询服务等。

  在优化行政管理方面有10条措施,包括重庆市公安局将下放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许可的审批权限至区县公安机关,方便企业就近办理等。

  措施强调“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不正当经济活动与经济犯罪、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界限,准确适用法律,妥善化解处理因债务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依法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重庆市公安局注重保护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做到亲商、安商、护商,这对维护重庆社会稳定、创造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体现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宗旨,展现重庆对外开放的的新形象,具有重要意义,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民营企业家的欢迎,为重庆市公安局服务民营经济的新举措点赞!

  蔡律  2017年8月28日

  附:重庆市公安局服务民营经济发展30条

  为更好促进重庆市民营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营造“亲商、安商、护商”良好氛围,打造优质高效、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进一步简政放权、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结合公安机关的职责任务,提出以下服务民营经济新举措。

  一、创新服务方式

  1、民营企业引进的专家、学者、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在民营企业就业的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人员,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增设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方便民营企业员工就近办证。

  2、定期向涉及民生的民营企业提供车驾管业务上门服务,集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业务办理;向有大型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危化物品运输车、校车、“营转非”大客车、租赁大客车、非营运大客车七类重点车辆的民营企业提供免费换发专段号牌服务。

  3、组建消防技术服务团队,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管理和灭火救援基础工作等提供“点对点”的技术咨询服务。

  4、民营企业的负责人和员工,因紧急商务活动需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提供24小时急事急办服务。

  5、聘雇外籍员工的民营企业,有10人以上外籍员工集中申请签证证件的,可提供预约办证、上门面签和法制宣讲服务。

  6、针对民营企业申请的公开事项,依法提供辖区有关情况,为投资决策、项目布局、经营发展提供参考;为民营企业量身定制法律知识培训,提供风险防控意见建议。

  7、指导民营企业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完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社区民警上门排查干扰企业建设、侵害企业权益、扰乱企业秩序等治安隐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企业安全稳定。

  二、优化行政管理

  8、下放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许可的审批权限至区县公安机关,方便企业就近办理。

  9、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将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的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将典当业特种行业行政许可时限,由20日缩短为10日;对500平方米以下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办理时限,由13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10、取消公章刻制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初次登记需刻制公章的民营企业可直接到公章刻制企业刻制公章。申报设立民营保安企业的,由提交纸质材料审核,改为网上提交、网上审批。

  11、符合条件的机动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和获市商务委许可备案的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可设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相应的机动车业务;获质监部门计量认证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可代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符合资质的医院可办理机动车驾驶人体检业务;引导民营企业按市政府政策规定参与考场建设。

  12、在货车限行区域内,有通行需求的从事鲜活物品(菜篮子)、粮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快递等民生物品运输的民营企业载货车辆,可申请办理通行证。

  13、民营企业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时,公安消防部门能够自行核查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等合法身份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以及部分前置消防许可文件,企业可不再提交。分类制作消防审批申报资料告知清单和示范样本,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

  14、民营企业申请《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时,公安机关自行核查其工作人员的学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从事翻译、会计、律师等职位的人员从业资格证明,企业不再提交。

  15、对来渝与民营企业洽谈商务的外籍华人,可签发5年以内多次入出境有效签证;对在民营企业工作需长期居留的外籍华人,可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民营企业聘雇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外籍华人,或聘雇的外籍华人在渝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我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16、对民营企业聘雇的外国人,已连续两次申办工作类居留许可且无违法违规情形的,可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

  17、民营企业聘雇的外籍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办妥工作许可证明的,可在公安机关口岸签证部门申请工作签证入境;来不及办理工作许可证明的,可凭企业出具的邀请函件在公安机关口岸签证部门申请人才签证入境。

  三、严打违法犯罪

  18、对民营企业的报警求助,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做到有警必接、有案必受、受案必查,对社会影响大、危害严重的案件,实行专案侦办、挂牌督办。

  19、严厉打击针对企业负责人的故意伤害、绑架、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以及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黑恶势力、地方宗族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20、严厉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直接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和串通投标、商业贿赂等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经济犯罪,创造公平公正的生产经营环境。

  21、严厉查处聚众斗殴、恶意阻工、寻衅滋事、暴力讨债等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22、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侵犯商业秘密、假冒注册商标等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维护企业创新动力和品牌权益。

  23、对涉企案件全力开展追赃挽损,最大限度减少财产损失,依法启动紧急止付和快速冻结机制,对涉案资产依法及时返还。

  四、规范执法行为

  24、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不正当经济活动与经济犯罪、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界限,准确适用法律,妥善化解处理因债务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依法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25、建立涉企执法报告制度,公安民警到民营企业办理案件或开展安全检查时,除法律规定的紧急情形外,需向所在执法办案单位负责人报告,尽量避免对企业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

  26、严格依法办案,审慎使用拘留、逮捕、查封、冻结、扣押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侦查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27、加强同其他省市执法协作,对涉及我市民营企业的跨省市重大案件,主动对接、积极协作,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五、强化保障监督

  28、成立市公安局服务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经侦总队,负责统筹各警种服务民营经济的政策措施,收集掌握民营企业意见建议,适时开展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专项打击整治行动。

  29、会同市工商联等部门建立警企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民营企业代表座谈会,通报有关情况、了解企业需求、征求工作建议、研究解决问题。建立服务平台、开通微信公众号、设立24小时举报投诉和咨询服务电话,畅通民营企业同公安机关的联系渠道,增强警企协作合力。

  30、对民营企业投诉反映执法办案和管理服务方面的突出问题,5个工作日内回复办理情况并限期整改;对涉嫌违法违纪的公安民警,先行停止执行职务,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附2、重庆市公安局就“服务民营经济发展30条”答记者问

  重庆市公安局近日,重庆市公安局积极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进一步简政放权、创新发展的部署要求,提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30条措施,记者就此采访了重庆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

  1、为什么要出台服务民营经济发展30条?

  答: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市民营经济快速发展,总体态势趋好,综合实力增强,2016年的增加值占全市GDP的49.9%、企业纳税占64.8%、解决了90%的城镇就业,对全市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59.2%。与此同时,在产业结构、权益保护、发展环境等方面,也还不同程度地面临一些问题,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李克强总理在今年6月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对行政管理部门简政放权、服务经济发展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委书记陈敏尔、市长张国清分别召开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经济工作和“放管服”改革,要求各级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支持和主动服务民营经济。

  为更好促进我市民营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营造“亲商、安商、护商”的良好氛围,打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良性竞争的市场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进一步简政放权、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市公安局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论证,提出了公安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30条新举措,紧扣民营经济发展的痛点、难点和堵点,提出针对性措施,回应企业关切,解决实际问题。

  2、市公安局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是否成立了专门机构?

  答:市公安局专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服务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并由一名副局长专门负责此项工作,下设办公室在市公安局经侦总队,负责统筹各警种服务民营经济的政策措施,收集掌握民营企业意见建议,适时开展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专项打击整治行动。设立24小时咨询服务电话(65932271)。

  3、引进的专家、学者、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人员怎样办理落户?

  答:引进的专家、学者、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人员,取消落户门槛。可自愿选择在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以及单位所在区县直系亲属、社会人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等落户。持如下证明材料到拟入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聘用证书、劳动合同或务工证明;毕业证或者职称证书。

  4、增设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目前进展如何?可在哪些地方异地办理哪些省市居民的身份证?

  答:2015年,按照公安部部署,重庆率先在全国开展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受理试点,两年多来,又先后多次增设受理点,全国其他各省、区、市群众可在渝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从2017年8月28日开始,全市所有公安户籍派出所全部开通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受理工作,方便民营企业员工就近办理。

  5、为民营企业提供消防方面技术咨询服务,将如何落实?

  答:由各级消防机构依托各类型专家组分别成立由业务骨干、消防技术人员、科研院所专家组成的消防技术服务团队,根据企业需求,对重点、疑难、特殊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以及灭火救援基础工作等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6、民营企业如何向公安机关申请公开事项?公安机关可提供哪方面统计数据?

  答:民营企业可通过现场申请、网上申请、信函申请、传真申请4种形式申请信息公开,具体规定可登陆“重庆市公安局公众信息网”(http://www.cqga.cn/)“信息公开”栏目查阅《重庆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公安机关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民营企业提供《重庆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范围以内的,如社会治安情况、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等公安机关掌握的统计数据。

  7、为民营企业量身定制法律知识培训具体包括什么内容,公安机关如何落实?

  答:包括法律知识、安全防范常识等方面的培训,帮助企业做好“三防”(防自身犯罪、防外部侵害、防内部职务犯罪)。全市公安经侦、治安、刑侦、消防等专业警种和派出所按照职能分工和属地管理原则分别对涉及企业开展培训。

  8、定期向涉及民生的民营企业提供车驾管业务上门服务如何落实?企业是否可主动联系车管所上门服务?

  答:企业向市车管所提出需求后,市车管所将企业需求及联系方式转至所属分所进行办理,由所属分所合理安排流动车管所或区县车管所定期上门开展服务。

  9、有大型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等七类重点车辆的民营企业,如何申请免费换发专段号牌服务?

  答:向车辆登记地所在地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即可。申请时,应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等证明、凭证。全市车管分所、区县车管所地址及联系电话,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手机APP“交管12123”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10、符合条件的机动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和获市商务委许可备案的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可设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相应的机动车业务,相关企业需符合哪些条件?

  答:企业可向市车管所提出书面申请,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分别代办注册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业务。申请时企业应具备车辆销售、二手车交易、机动车报废回收等资质,具体条件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手机APP“交管12123”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11、公安机关如何引导民营企业按市政府政策规定参与考场建设?

  答:具有投资建设考场意向的社会组织和企业,符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94号)文件相关标准和要求(可通过互联网查询了解该文件相关政策),向已经规划但未进行考场建设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提出考场建设申请,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

  12、货车限行区域包括哪些地方?如何申请办理通行证?

  答:货车限行区域是指全市在特定时段限制货车通行的区域,限行区域及时间详见《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调整主城区部分载货汽车限行路段的通告》(已通过“重庆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网”等网站发布)。

  在主城区从事民生物品运输的民营企业货运车辆,需跨主城区域通行的,到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办理通行证;只在主城某一区通行的,到该辖区公安交巡警支队办理通行证;对在主城以外区(县)从事民生物品运输的民营企业货运车辆,需通行该区(县)货车限行区域、路段的,到该区(县)公安交巡警支(大)队办理通行证。

  13、民营企业负责人和员工因商务活动需紧急办理出入境证件,或有10人以上外籍员工需集中申请签证证件的,如何申请急事急办等服务?申请上述服务是否需要出具相关证明?

  答:企业可直接拨打公安出入境24小时应急服务电话63961916申请急事急办或预约面签等服务,申请上述服务只需提供企业公函即可。

  14、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许可等权限下放至区县公安机关后,市公安局将如何监管?

  答:一方面,提高专家把关能力,将严把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专家库的入门关,对区县公安机关责任民警及外聘人员进行培训并组织考试,培训考试合格者并经市公安局审核同意后录入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专家库备案。市公安局对专家库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规行为或违反职业操守的,取消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资格。另一方面,加强工作监督检查,督促区县公安机关按照《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要求,完善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工作台帐和档案,每项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工作完成后,7日内向市公安局报送工作情况。市公安局对区县公安机关的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工作进行检查。

  15、初次工商登记的企业应如何刻制公章?损坏、遗失后如何办理新公章备案?

  答:公安机关已与工商部门建立共享企业注册信息的工作机制,今年10月1日起,初次工商登记的企业会收到公章备案信息短信,凭备案短信中的检验码到具有公章刻制资格的公章刻制企业刻制公章。下一步,还将建设“在线公章刻制平台”,企业可凭短信中的检验码在线刻制公章。

  为保护公章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出现公章损坏、遗失等情况,须到区县公安机关办理缴销手续。公章使用单位需重新刻制公章的,持缴销手续到具有公章刻制资格的公章刻制企业刻制公章,经区县公安机关备案后启用。

  16、公安机关如何快速处理民营企业报警求助,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答:一是对发生在民营企业的治安纠纷,及时出警处置,能当场进行调解的快速进行调解;不能当场调解的,及时将双方当事人带离现场,确保不影响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二是对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依法立案侦办,至少每月1次向涉案企业通报案件进展情况,回答涉案企业关注的重点问题。三是对社会影响大、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采取挂牌督办制度,快速高效侦结,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17、民营企业如遇到公安机关和民警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有哪些渠道举报投诉?

  答:市公安局设立专用举报投诉电话(63758111),实行24小时受理投诉机制。同时,畅通公安部12389互联网举报平台、12389举报电话(工作时间实行人工接听,非工作时间进行电话录音并及时收听),及时受理公安机关和民警不依法履行职责、不依法行使职权和不遵守纪律等问题的线索。

  对民营企业的举报投诉,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反馈投诉事项办理情况。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报告原因,批准后要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对在执法办案和管理服务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并经查实的,将责成有关责任单位限期落实整改;涉嫌违法违纪的,对相关责任民警先行停止执行人民警察职务,依法依纪作出严肃处理。(来源: 重庆市公安局公众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