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信用货币经济条件下社会再生产的主要目的
根据前面对于信用货币经济条件下商品价值与使用价值属性以及相互之间关系的论述,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虽然“逐利”是市场主体从事经济活动的主要动力,但是,由于市场经济条件下以信用货币作为表现形态的价值需要商品使用价值来对之进行支撑,因此,从整个社会再生产层面考虑,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再生产的主要目的并不是表现为对于以信用货币作为表现形式的价值总量的追求,而是表现为不断生产能够满足居民日益提高的物质和精神生活需求的产品。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虽然“逐利”是市场主体从事经营活动的主要动力,但是从整个社会来看,通过社会生产的发展,不断生产出能够满足于居民日益提高的物质和精神生活需求的产品,才是社会再生产的主要目的,对之,可做如下分析:
(1)从社会再生产来看,以货币作为表现形式的价值形态与以使用价值作为表现形式的物化商品形态,是一一对应的关系,具体言之,以货币作为表现形式的价值主要通过商品的使用价值体现出来,由此决定了以使用价值形态作为表现形式的商品生产,是信用货币经济条件下作为价值代表的信用货币,真正实现其价值的前提和基础。
(2)在信用货币经济条件下,信用货币的本质特征,决定了其只有通过价值形态向使用价值形态的转换,才能真正地实现其价值。如前所述,在信用货币经济条件下,信用货币与黄金商品货币的典型特征,就在于信用货币自身没有任何使用价值,因此,信用货币要实现真正的价值,就必需通过交换的方式,实现其由信用货币作为表现形式的价值向以商品作为表现形式的使用价值的转换。就此而言,虽然在信用货币经济条件下,信用货币是由国家发行并强制流通的货币,但是,在经济实践中,如果没有具有一定使用价值形态的商品与这些信用货币相对应,这些信用货币自身是无法作为真正意义上的价值形式而存在的。由此可见,在信用货币经济条件下,虽然市场主体参与经济活动主要是为了“逐利”,但是,决定市场主体通过“逐利”机制所实现的信用货币积累能否成为真正价值的表现形式,还主要在于运用这些信用货币是否可以购买相应的具有使用价值形态的商品。由此可见,在信用货币经济条件下,生产具有真正意义上的使用价值形态的商品,是通过市场“逐利”机制最终取得真正意义上的以信用货币作为表现形式的价值的前提条件。
(3)由货币作为表现形态的价值向使用价值形态的转换,是社会再生产实现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在信用货币经济条件下,由于信用货币更多地是作为商品流通中介而发挥作用的,因此,实现由货币作为表现形态的价值向以商品作为表现形态的使用价值的转换,既是信用货币持有者的最终目的,也是社会再生产保持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就信用货币持有者而言,由于信用货币自身没有任何价值,因此,实现以信用货币为代表的价值形式向以使用价值为代表的商品形式的转换,是信用货币持有者实现以信用货币作为表现形式的价值的必然要求。在现实经济活动过程中,信用货币持有者一般会将信用货币用于购买商品,以此满足其对于商品使用价值的需要;还有一些信用货币持有者可能会将信用货币投入到投资领域,从投资领域信用货币的最终去向来看,除了虚拟经济的二级市场交易是信用货币价值形式之间的交易之外,在信用货币通过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进行投资的模式下,信用货币只有在被投资领域通过由价值形式向使用价值形式转换的方式,才能取得投资收益以及本金的保全。就信用货币在虚拟经济二级市场的投资而言,从参与投资的信用货币总量来看,其完成的只是以信用货币作为表现的价值形式在不同市场主体之间的再分配,因为,虚拟经济中二级市场并没有产生一分钱的增量价值。由此可见,信用货币只有进入实体经济领域之后,才能在价值量上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投资增值,就此而言,从信用货币持有者角度考虑,实现信用货币由价值形式向使用价值形式的转变,是其获取商品使用价值消费效用或者实现价值增量的必然选择。就社会再生产而言,由于在信用货币经济条件下,信用货币承担了商品流通中介的职能,因此,如果信用货币不能顺利地实现由价值形式向使用价值形式的转换,一些社会商品的使用价值就无法顺利地实现由使用价值形式向价值形式的转换。在现有的社会分工条件下,商品生产者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是一种通过社会分工、生产彼此需要商品的关系,其既表现为生产要素在不同空间上的有效配置,这种空间配置主要表现为商品生产的地域分工,即地域经济;也表现为生产要素在不同时间点上的有效配置,这种时间上的配置主要表现为商品生产的多种环节产业链的生产特征。如果在商品生产过程中,商品的使用价值不能顺利地实现向价值形式的转换,那么,在既有的社会分工条件下,整个社会生产在空间和时间上的合理布局必将受到严重的破坏,由此会对以使用价值作为表现形式的商品生产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在缺乏有效的使用价值形态商品做支撑的条件下,以信用货币作为表现形式的价值,最终也无法通过与使用价值形态商品相交换的方式来得以实现。
(4)在“逐利”过程中,只有生产的产品能够满足居民不断提高的物质和精神生活需求,才能获取以信用货币作为表现形态的价值增值。就此而言,在“逐利”机制作用下,商品生产自觉地与不断满足居民日益提高的物质和精神生活需求保持了相对一致。在经济实践中,其主要表现为居民需求程度较高的技术含量高的产品,其获利程度较大;在生产要素供给总量一定的条件下,社会需求量较大的产品,其价格偏离价值的程度就相对较高,从而使市场在“逐利”机制作用下,增加短缺产品的供给,更好地满足居民不断提高的物质和精神生活需求。总体来看,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对于商品使用价值的需求与商品生产获利程度之间所呈现的正相关关系,使市场主体必须通过生产适合居民物质和精神生活需求不断提高的产品的方式,才能实现利润的最大化,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一般市场主体在市场“逐利”机制作用下的生产目的与不断满足居民日益提高的物质和精神生活需求这个社会生产的最终目的的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