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债死结难解


     就目前我国整个社会债务来说,其规模不可谓不大,当然,这得拜托央行这些年来不断的放水所致,因此,首功应该是非它莫属的,其次便是近二十年来各级政府明时暗里对房地产的支持,以及由这种支持所引发的世界级的房地产泡沫了。所谓出来混的,迟早是要还的。而且从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经验与教训来看,拖得越久,将来所付出的代价也将会越大,毕竟那“利息”也是不轻的。鉴于此,高层一直在想方设法的解决这两大难题,毕竟,这不仅关系到经济的安全与可持续发展问题,也关系社会稳定与和谐的问题。谁都明白,中国的崛起是不可能依靠房地产和债务的。然而,饮鸩止渴式的目光短浅的行为曾经蒙闭了我们的眼睛(当然,这其中有没有什么阴谋我们是不可能知道的),使得我们不但看不到前进道路的风险,反而还陶醉在所谓的“成功”之中而沾沾自喜并难以自拔。

      对于房地产高层已经非常明确的指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并且刚刚已经定下了明年的调控调子,那就是出台长效机制。而对于债务问题,高层的重视也非一日了,特别是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光为了摸清地方政府债务的规模就不惜多次下血本要搞清楚到底有多大,以便可以对症下药,及时出手解决问题。然而,事实再次让我们见识了什么叫“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正如这篇报道中所说“  各地仍在利用政策漏洞隐蔽债务,隐性债务规模仍在继续扩大且难以监管。如很多省份反映,由于棚改、扶贫等公益项目并不在规范清理范围,很多地方政府将部分项目转为棚改项目和扶贫项目在PPP支出额度中予以扣除,随意扩大棚改适用标准,将一般项目“包装”为棚改项目以及发起设立引导基金等形式,继续向地方政府进行融资。” 毫无疑问,政策再次被架空或者说被某些地方政府给巧妙的避开了。

      当然,对于地方政府这种阳奉阴违的做法,我们也应该给予某些理解,毕竟,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如此冒天下之大不韪也是有其不得已的苦衷的。再加上众所周知的原因,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如果其不隐瞒会如何?而如果其隐瞒了又会如何呢?

 

央行徐忠揭地方财政债务隐匿套路:“健全央地财税关系势在必行”http://finance.eastmoney.com/news/1345,20171210811056612.html?qrqm=cj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