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在建地铁为何被叫停!?


 据《华夏时报》的消息 :内蒙古包头市紧急叫停了正在建设的地铁项目,包头地铁在今年8月就已停工,当地轨道办、地铁集团为此还发布过善后合同谈判工作的消息。这个地铁项目之所以受关注,是在建设期被叫停。

包头在建地铁项目叫停或防金融风险发改委收紧批复

《华夏时报》记者金微北京报道

从包头当地人士处获知,包头地铁在今年8月就已停工,当地轨道办、地铁集团为此还发布过善后合同谈判工作的消息。

这个地铁项目之所以受关注,是在建设期被叫停。

无论是当地官方还是民间,对这个地铁项目非常重视,当地媒体曾报道称,“经历了2016年励精图治、砥砺耕耘,包头地铁迎来了2017年这个项目建设史上的关键之年。”2017年4月7日,包头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包头地铁时代正阔步走来。2017年5月21日包头市轨道交通项目开工,四大班子主要领导都出席了开工仪式。

事实上,早在2010年,包头市就正式启动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的编制和申报工作同时展开。

2016年9月1日,国家发改委正式下发《关于印发包头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一期建设规划(2016-2022年)的通知》,成为全国建设轨道交通的第43个城市。文件显示:包头市地铁项目规划六条线路,总长度182.5公里,近期建设项目总投资为305.52亿元。其中,资本金占40%,计122.21亿元,由包头市财政资金筹措,其他资金通过国内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解决。

据公开资料显示:“包头地铁项目中,最流行的PPP项目也在地铁中充分实施。”资料介绍称:包头地铁集团已进入开工前的冲刺阶段,近日多次组织工程规划、PPP实施方案、管廊设计专家评审会,打好前期开工准备和资金筹措的“组合拳”,让地铁设计更加合理、资金使用更加有效、建设更加有序。另外,地铁沿线地下综合管廊与地铁控制中心项目将要与地铁项目同期建设。

至于停工原因?据财新网披露,今年8月初,内蒙古自治区70周年大庆。中央代表团参加70周年大庆,领导人转达中央意见,包头地铁建设所需资金达300多亿元,投资额较大,与包头市财政收入不匹配,建议把地铁工程停下来,节省资金用于支持企业发展。

包头市政府官网信息显示,2016年,包头市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271.2亿元,较上年增长7.5%。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5.2亿元,较上年增长5.6%,其中交通运输支出13.2亿元,增长44.2%。

有知情人透露,该地铁项目被叫停主要是出于对地方债和金融风险的担忧。目前国内申报地铁有系列基本条件,包括GDP、财政收入、城区人口等均有要求。

至于包头地铁项目未来将何去何从,包头市发改委、城建委、地铁公司等单位均未给出明确答案,不过,当时包头本地论坛网友反应激烈。

不仅是包头,有消息称内蒙古首府城市呼和浩特的3、4号线地铁项目也被叫停,另外,其他规划中的地铁未获批复。

最近,一则武汉市发改委关于城市地铁的回复引起关注,武汉市发改委在回复中表示,国家要求国家发改委对全国轨道交通建设情况重新评估,在此基础上行程分类管理意见,待国家批准后再启动审批工作。

无独有偶,根据咸阳市披露的重大项目动态显示,西安地铁新一轮规划也未获得发改委的批复。咸阳市政府在其官网发布了《强化沟通衔接加快工作进度持续推进地铁规划建设工作》,内容显示:一是,目前国家发改委对地铁建设规划审批持更为审慎的态度,年内取得批复难度较大。二是建设规模将压缩。国家发改委认为,本期建设规划规模偏大,应控制在200公里以内。

文件还明确提到:受奥凯“问题电缆”事件和近期包头地铁建设存在的政府举债及金融风险等问题的影响,目前国家发改委对地铁建设规划审批持更为审慎的态度,年内取得批复难度较大。

东部某省份发改委人士向媒体表示:包头地铁暂停后,现在无论是国家还是地方发改委,在审批地铁项目时,都更加关注金融风险。过去,审批只注重技术可行。现在,技术和资金要双重考量。

近两年,越来越多的三四线城市开始申报或规划自己的地铁项目,据了解,目前,咸阳、银川、西宁、扬州等城市地铁规划已经进入申报流程,等待国家发改委批复。唐山、保定、烟台、株洲、九江等城市正在抓紧研究和制定地铁规划。

今年6月,国家发改委基础产业司副司长任虹曾表示,截至2016年底,获准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的城市由2012年的35个增加到43个。过去五年,拥有地铁运营线路的城市由17座增加至27座,运营线路里程由1740公里增长至3169公里。

附录:

 

http://inews.nmgnews.com.cn/zt/70dq/index.shtml

     又据《经济观察报》报道:包头地铁被发改委紧急叫停之后,引起了各地方政府的警觉,在城市大拆大建的背后,中国是否已经到了要警惕这种基建热潮下隐匿的金融风险?很显然,决策者们已经注意到了这一现象。

刚刚动工三月的包头地铁项目为什么就被紧急叫停?

根据相关媒体报道是有来自更高层政府的一些意见,建议该项目应审慎建设。接下来,由包头地铁项目引发了一批各地轨道交通类基建项目停工的高潮,原来已经获批的项目,很有可能在今后被叫停或延缓。

通过这些信息的梳理,可以判断出以往“大干快上”的地方轨道交通基建热,在中国被按下了暂停键。

地方政府建设轨道交通,上马一些大规模基建类项目,是与当地实际情况、财政收入的匹配度、以及所采用的PPP、借贷等金融杠杆三点密切相关的。中国高层之所以叫停这股投资“基建热”,就是为了防止地方财政风险的进一步加剧,尤其是当地方财政收入和基建需要的资金总量不匹配、甚至完全背离的一些项目。

在一些地方大规模搞基础建设,本身是否需要?当前人口规模下是否有必要上马基建类项目?有没有必要采用PPP模式以及银行借贷等形式去筹措资金?这背后与中央高层所讲的,“搞活实体经济、降杠杆、化解金融风险”的整体调控思路是一脉相承的。

此次包头地铁项目被叫停背后,明确传达出中国决策层对基建财政政策调控的一种态度。

近几年,基建领域内,在中国规范了发债、地方政府举债等行为后,PPP俨然已经成为地方政府的一根“救命稻草”。然而,随着PPP风险逐渐被暴露出来,所谓的明股实债,明着搞PPP,实际上地方债务风险依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以包头市地铁项目为例,305.52亿元的项目投资,绝大部分资金来源于PPP模式,不仅为地方带来了沉重的财务负担,也为金融风险埋下了隐患。

更为重要的是,包头项目盲目上马,与中央下一步要尽快提振实体经济,关注金融风险是不匹配的。它的暂停是中国高层对一些地方、某些领域出现的基建冒进、基建热的纠偏。

同时,这种高层对基建项目的财政思路的彻底转变,给一些正在发生、已经出现过热、以PPP为名义的基建项目提了一个醒,以后地方政府上马基建类项目,更应该注重科学规划、关注地方财务承担能力,注重当地的实际建设需求,而不应着眼于不切实际的“大干快上”、“大拆大建”。

毋庸置疑,中国是基建强国,无论从规模、数量以及建设速度,都遥遥领先于其他国家。高铁、公路、机场、地铁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在贯通南北、方便民众、带动就业的同时,对推动地方经济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地方政府之所以热衷于上马基建项目,也有迫不得已的难处,尤其像内蒙古包头一样,以往依靠于能源发展的城市和地方,在实体经济发生转变的情况下,如何保持地方经济发展,很大可能会选择大规模举债基建类项目。

  不仅仅是包头、不仅仅是武汉,很多地方政府都会采用这个措施。原本在以前的发展路径下,这一基建热是可以理解的,但在新一届政府、新一轮调控背景下,当中国把“防风险,提振实体经济”作为经济发展的主基调时,这一投资策略就显得不合时宜了。所以,对于地方政府而言,以及其他还想要大规模上马轨道交通基建类项目的城市而言,他们被停下的不该是一个地铁项目,更重要的是停下以往依靠投资、依靠基建、依靠大规模举债,过度消耗、透支未来的发展思路。  

 

俞正声率中央代表团一分团在呼和浩特看望各族干部群众

中央代表团副团长王正伟张阳和中央代表团部分成员参加

李纪恒王炳跃陪同

  8月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中央代表团团长俞正声率中央代表团一分团走进呼和浩特基层社区、企业单位,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亲切关怀带给当地各族干部群众。这是俞正声在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考察生态草原乡土植物馆。新华社记者张领摄

  8月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中央代表团团长俞正声率中央代表团一分团走进呼和浩特基层社区、企业单位,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亲切关怀带给当地各族干部群众。这是俞正声在呼和浩特赛罕区多民族聚居的兴康社区与孩子们互动交流。新华社记者姚大伟摄

 9日下午,俞正声来到内蒙古赛科星家畜种业与繁育生物技术研究院,视察科技产业发展情况,与科研人员亲切交谈。他指出,要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坚持以畜牧业发展面临的关键和瓶颈问题为导向,掌握更多核心技术,争做产业发展的引领者。

  在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俞正声考察了生态草原乡土植物馆,了解生态修复、草业生态大数据平台等情况。他提出,要推动形成草原生态全产业链,探索一条可持续的、符合国情地情的绿化之路,为建设美丽内蒙古、美丽中国作出更大贡献。

  之后,俞正声率中央代表团一分团离开呼和浩特抵达包头市,在赛汗塔拉城中草原听取了有关情况介绍。

  中央代表团副团长王正伟、张阳和中央代表团部分成员参加了上述活动。

 

  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内蒙古军区政委王炳跃,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罗永纲,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马明陪同。自治区党委常委、呼和浩特市委书记云光中在座谈会上汇报工作。(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刘晓冬刘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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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 

财办金〔2017〕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运作,防止PPP异化为新的融资平台,坚决遏制隐性债务风险增量,现将规范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以下简称“项目库”)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统一认识。各级财政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规范项目库管理的重要意义,及时纠正PPP泛化滥用现象,进一步推进PPP规范发展,着力推动PPP回归公共服务创新供给机制的本源,促进实现公共服务提质增效目标,夯实PPP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二)分类施策。各级财政部门应按项目所处阶段将项目库分为项目储备清单和项目管理库,将处于识别阶段的项目,纳入项目储备清单,重点进行项目孵化和推介;将处于准备、采购、执行、移交阶段的项目,纳入项目管理库,按照PPP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规范运作。 

  (三)严格管理。各级财政部门应严格项目管理库入库标准和管理要求,建立健全专人负责、持续跟踪、动态调整的常态化管理机制,及时将条件不符合、操作不规范、信息不完善的项目清理出库,不断提高项目管理库信息质量和管理水平。 

  二、严格新项目入库标准 

  各级财政部门应认真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对新申请纳入项目管理库的项目进行严格把关,优先支持存量项目,审慎开展政府付费类项目,确保入库项目质量。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不得入库: 

  (一)不适宜采用PPP模式实施。包括不属于公共服务领域,政府不负有提供义务的,如商业地产开发、招商引资项目等;因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公共利益等,不适宜由社会资本承担的;仅涉及工程建设,无运营内容的;其他不适宜采用PPP模式实施的情形。 

  (二)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包括新建、改扩建项目未按规定履行相关立项审批手续的;涉及国有资产权益转移的存量项目未按规定履行相关国有资产审批、评估手续的;未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 

  (三)未建立按效付费机制。包括通过政府付费或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获得回报,但未建立与项目产出绩效相挂钩的付费机制的;政府付费或可行性缺口补助在项目合作期内未连续、平滑支付,导致某一时期内财政支出压力激增的;项目建设成本不参与绩效考核,或实际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部分占比不足30%,固化政府支出责任的。 

  三、集中清理已入库项目                    

  各级财政部门应组织开展项目管理库入库项目集中清理工作,全面核实项目信息及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采购文件、PPP项目合同等重要文件资料。属于上述第(一)、(二)项不得入库情形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应予以清退: 

  (一)未按规定开展“两个论证”。包括已进入采购阶段但未开展物有所值评价或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2015年4月7日前进入采购阶段但未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以及2015年12月18日前进入采购阶段但未开展物有所值评价的项目除外);虽已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但评价方法和程序不符合规定的。 

  (二)不宜继续采用PPP模式实施。包括入库之日起一年内无任何实质性进展的;尚未进入采购阶段但所属本级政府当前及以后年度财政承受能力已超过10%上限的;项目发起人或实施机构已书面确认不再采用PPP模式实施的。 

  (三)不符合规范运作要求。包括未按规定转型的融资平台公司作为社会资本方的;采用建设-移交(BT)方式实施的;采购文件中设置歧视性条款、影响社会资本平等参与的;未按合同约定落实项目债权融资的;违反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未按时足额缴纳项目资本金、以债务性资金充当资本金或由第三方代持社会资本方股份的。 

  (四)构成违法违规举债担保。包括由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回购社会资本投资本金或兜底本金损失的;政府向社会资本承诺固定收益回报的;政府及其部门为项目债务提供任何形式担保的;存在其他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的。 

  (五)未按规定进行信息公开。包括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公开信息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一致或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知识产权,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或损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未准确完整填写项目信息,入库之日起一年内未更新任何信息,或未及时充分披露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政府采购等关键信息的。 

  四、组织实施 

  (一)落实责任主体。各省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项目库管理主体责任,统一部署辖内市、区、县财政部门开展集中清理工作。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以下称“财政部PPP中心”)负责开展财政部PPP示范项目的核查清理工作,并对各地项目管理库清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省级财政部门应成立集中清理专项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落实专人负责,并可邀请专家参与。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方面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重要情况及时向财政部报告。 

  (三)明确完成时限。各省级财政部门应于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本地区项目管理库集中清理工作,并将清理工作完成情况报财政部金融司备案。 

  (四)确保整改到位。对于逾期未完成清理工作的地区,由财政部PPP中心指导并督促其于30日内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暂停该地区新项目入库直至整改完成。 

                                                                                                                                             财政部办公厅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