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市工商局登记的注册资本(金)在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下除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内资企业的登记权限,将按属地管理原则分别下放到瑶海、庐阳、蜀山、包河四个城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11月8日,《合肥市进一步下放四个城区企业登记权限实施方案》下发,明确了这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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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精神,方便企业就近办理工商登记业务,提高工商登记效能,强化属地商事管理,制定本实施方案。”相关负责人介绍,市工商局登记的注册资本(金)在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下除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内资企业的登记权限,按属地管理原则分别下放到四个城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
与此同时,为保证企业登记管理的连续性,下放后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增资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原则上也由所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
根据时间表,2017年11月30日前,市工商局向四个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下放登记权限的企业名册,同时做好后续新登记企业的动态补充。12月1日起,四个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办理下放权限的企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