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控股:发家三部曲(二)
2、中国太平的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开展了对旧中国保险业的公私合营改造。1951年,太平保险完成公私合营改造。1956年,太平保险与新丰保险合并。同年,太平保险由上海迁册北京,成为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附属公司。期间,根据国家统一安排,太平保险停办国内业务,专门经营境外业务,为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服务,为国家积累外汇资金。1966年,文革致涉外保险业务遭到了严重的干扰和破坏。1970年6月,涉外保险和国际再保险活动重又开展。1984年1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从中国人民银行分设出来,成为国务院直属机构。1992年10月,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保险有限公司、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合资组建的香港中国保险(集团)有限公司在香港注册成立,以法人身份行使对港澳地区各公司的管理职权和自行经营除保险业务之外的多项业务。1998年,根据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撤销,原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的海外经营性机构划归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保险公司和太平人寿保险公司于是成为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两支劲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