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近十年来我国居民收入又有了大幅度提高,人民生活又有了进一步明显改善,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仍有较大距离,存在的问题仍然突出。
在居民收入分配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城乡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仍明显偏高,与此同时,城乡居民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群体之间不合理收入差距仍然明显偏大,也即“一高四大”。除此之外,低收入群体增加收入水平难度很大,成为制约缩小收入差距的主要难点;社会上对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人员退休金差距偏大反映强烈,待遇双轨制有待破除;居民内部不同群体社保待遇不合理差距大。主要是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社会保险标准差距还较大;居民财产性收入分配“跑冒滴漏”多,居民内部财产性收入差距明显偏大;贫困人口数量大,扶贫脱困任务重。
在居民家庭财产分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居民家庭之间财产差距过大;大城市房价畸高,成为拉大居民财产差距的重要因素;少数居民资产占全国居民总资产比例太高,成为推动财富分配不公的主要源头。
造成居民收入和财产分配问题的原因很多,既有客观方面的原因,更有主观方面的原因。
直接原因
我国现行收入和财产分配制度不健全和缺陷,是造成基尼系数高和分配关系不合理的直接原因。
第一,不健全、不够透明的财税体制是直接原因之一。
一方面,财政收入来源和征管上有缺陷。一是我国现行税收结构不够科学,仍以间接税为主、直接税为辅(2014年二者比重约为近60%比40%),而且税外还有若干收费,不利于充分发挥直接税对各类法人和自然人收入调节的作用。二是国有资本收益未全面纳入财政预算,其中国有企业税后利润、各类国有资产处置包括国有土地出售等收益基本没有进入国库,仍留在有关国有系统、单位内,既损害了全国人民的收入权益,又支撑了部分国有单位不合理薪酬福利水平的提高。三是个人所得税制不够合理,分项征税以工薪所得为主且最高税率达45%,而资本利得不管多少都只按20%税率征收,对两方面收入征税不平衡。四是实际征税不够公平合理,对中小微企业减免税负不够到位,对高收入群体非劳动收入漏征少征较普遍,未能全面有效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关系的作用。
另一方面,财政资金支出及其监管不够公平和到位。一是中央与地方、省与县的事权与财力不匹配,不利于协调平衡各方面财政资金分配关系。二是各级财政支出结构不够合理,生产建设和行政公务的支出比重较大,特别是公共部门楼堂馆所修建自20世纪90年代后期至党的十八大新一届党中央组织开展反四风之前,全国各地党政机关盖的楼堂馆所数量惊人,大多数都富丽堂皇,浪费了大量资金,压缩了民生开支,也破坏了党和政府形象。“三公”经费据《反“四风”压缩三公经费530亿》一文披露:“大幅压缩‘三公’经费开支。‘三公’经费较活动开展前压缩530.2亿元,下降27.5%。”据此倒推,全国“三公”经费至少有1928亿元。支出明显偏多,而对教育、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农村建设等公共需要的支出不足。三是财政收支不透明、不公开,没有形成科学和有效的财政资金支出制衡机制,各级人大代表对财政预决算报表审阅时间太短,看不到、看不清,监督难以到位。四是公共财政支出均等化明显不够,比如教育、卫生、城乡建设等资金,偏重名校忽视一般高校,偏重大学忽视小学,偏重大医院忽视基层卫生站,偏重城市忽视农村等,造成新的分配不平衡。
第二,不健全、不合理的居民收入分配制度是直接原因之一。
首先,薪酬制度有缺陷。表现在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以及调控机制不健全,工资集体协商远未推开并有效运转,不能有效发挥其保障劳动者群体劳动报酬权益的作用,多数企业职工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职工工资难以合理增长;对国有垄断企业工资调控不力,助长行业工资差距扩大;国企高管薪酬管理制度尚未健全,上市公司高管薪酬监管制度也不完善,造成企业高管与职工薪酬差距明显偏大。公务员工资制度远未健全,基本工资少,不规范的津补贴多,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尚未建立,造成公务员内部工资分配关系不合理;大一统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缺乏针对性,对制度外收入调控不力,许多公共医院工资与药费挂钩、义务教育创收,既搞乱了分配秩序,也助长了“看病贵”“上学贵”。
其次,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一是社会保险制度“碎片化”问题正在治理,此前不同人群适用不同具体制度、办法,造成了制度、办法导致的不公平、不合理。二是社会保险标准、社会福利待遇尚未健全科学确定和调整机制,致使每次调整标准或待遇水平后,都引发诸多让人们感觉不够公平合理的问题。三是实际执行中有偏差,该保障者未被保障,不该保障者反而得到保障,如一些地方的经济适用房未配置到无房户手里,而是被家有多套住房者占有了,加剧了分配不公。四是社会保障可持续性暂无切实的资金保证,代际不平衡,可能引发代际的分配不公问题。
第三,缺陷多、不公平的居民财产收益分配制度是直接原因之一。
居民财产收益分配制度包括多方面,都不同程度存在诸多问题。一是金融证券交易制度存在缺陷,包括股市交易对金融“大鳄”监管不力,有些金融理财制度变相成为违规集资,造成小股民、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损失。二是上市公司股东股份分红制度有缺陷,长年不分红。三是农民土地流转收益分配制度有缺陷,造成农民土地流转收益大幅减少。四是城镇居民房产出租出售收益制度有缺陷,基本将税收负担全部转移给租房购房者,造成新的贫富差距。五是国有、集体土地流转收益分配和城市停车位收费、高速公路超期收费、国企税后利润分配制度不健全、漏洞多,引发了新的分配不公。
深层次原因
居民收入和财产分配制度的缺陷是由社会经济体制等弊端所制约的,后者对社会分配不公更具有决定性作用。
第一,经济体制存在的弊端制约着分配的公平合理。
一是我国各类市场主体的产权仍不够明晰,特别是权益不平等、保护不对等,不利于从源头上规范收入分配来源。二是行政垄断、审批制下极易产生权钱交易,加之土地、矿产等资源配置制度存在缺陷,少数人“空手套白狼”、“合法腐败”。或低价收购高价卖出,成为他们暴富的源头。这即老百姓所称的“官倒”,通过官方关系要到一纸批文或一个外贸合同,一转手就能卖大价钱。这种情况在1988年前后和20世纪90年代前中期曾形成几个高潮,其后呈现相对分散、低调运行方式。中共中央曾在1989年7月发布过《关于近期做几件群众关心的事的决定》,其中第一件就是“惩治官商勾结腐败”,第二件是“坚决制止高干子女、配偶经商”。三是市场体系存在较明显的分割和垄断现象,推动了地区、行业、企业经济发展或经营收入的不均衡。四是金融市场规范不到位,银行资金投放过于宽松,同时又存在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这助推了房地产价格飙升,稀释了老百姓手里钞票的含金量,加剧了居民收入和财产分配差距的扩大。
第二,社会体制存在的弊端制约着分配的公平合理。
一是行政管理体制弊端,政府对市场和社会干预过多,不利于统一、公平的市场形成,进而影响公正合理的分配制度建立和分配结果的达成。二是城乡分割管理体制尚未全面打破,这是造成城乡差别、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差别等的源头。三是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公平合理,这是造成城乡青少年和城镇不同区域青少年难以站在统一的就业竞争起跑线上的根源。四是司法制度不健全,包括经济纠纷在内的各种案件处理不公平,也制约着收入和财产分配的公平。
第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偏慢影响着分配的公平合理。
当前,我国劳动者和人民群众对收入和财产分配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监督权等未有效落实,形成各层级财政资金、市场交易和用人单位分配事项实际上是由少数人或某些机构、单位单方面自行决定,缺少民主决策和必要的监督和制衡。
思想认识的误区和偏差
一方面,少数宏观、中观层级管理者和部分用人单位负责人思想认识存在误区,片面追求GDP和发展经济,忽视或忘记了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这是改革开放以来一定时期内劳动者报酬、居民收入增长明显慢于经济发展增速,收入分配改革宣传推进力度偏小的思想认识根源。
另一方面,社会上存在“一切向钱看”等错误观念,助长了分配领域不规范、不透明、不合法等行为和现象的蔓延。
注:本文摘编自9月23日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的《中国劳动保障发展报告(2016)》,原标题为《近十年来我国居民收入和财产分配状况、问题及其原因和对策建议》,有删节。此文是应中共中央办公厅信息局要求撰写,并于2016年3月15日上送的内部研究报告基础上稍加修订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