壳子吹大了 险些挨理嘛


                                          壳子吹大了    险些挨理嘛

 

    笔山镇一车行吹壳子搞促销,险些挨理嘛!

近段时间来,平昌县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按照巴委宣发【2016】45 号、平工质【2016】135号文件精神给力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中发现:其管辖区域内一摩托车商行想在国庆期间大搞一次促销活动,便私自利用印刷品纸张85份以“山再陡、轻松爬;货再重、轻松拉;路再颠、轻松过;买悍骏、更靠谱”广告绝对化禁语“再、更”抽象的描述其所卖GR150新款SUZUKI铃木摩托车的功效,该业主的行为属于虚假宣传,违背了《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

据了解,该业主苟某,男,现年29岁,小学文化,刚脱离师傅自立门户,在经济十分拮据的情况下便在亲朋好友处东家借西家贷自家赞的5万余元人民币分别在平昌县、达州摩托车商行处购进20余辆多样式多品牌的摩托车正准备在“十一”国庆期间进行一次促销,打响打亮属于自己的事业。其中,本店铃木作为店面销售样板车,之所以便在铃木上车打起该广告。该业主,在执法人员的执法检查过程中能自动积极配合;在执法人员对《广告法》的宣传普法后,能主动现场销毁早已印制好但未发放的广告宣传资料单,并真实详细地介绍整个店面状况。

执法人员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首次违法必纠的人性执法”理念,本着该业主:一是个人文化素养偏低,不懂法;二是具有懂法必纠的良好习气;三是没有面向社会散发自制广告单以及面向社会各界消费者售出任何车辆,没有给社会带来任何负面影响。

见此,执法人员给予了免于行政处罚,给予行政指导、行政教育、行政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