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交大女教师因何得到了正义?
------一位原来省劳动厅的退休干部对我说出了她的见解!
汪华斌
昨天碰到了原来劳动厅的一位退休干部,我向她问好;因为当年我离开武汉市减速机公司时,该公司的私人老板竟克扣我两个月的工资不发;说我离开公司是旷工。后来通过关系认识了这位当时劳动厅的干部,结果她出面竟然也只给我按照武汉市的最低工资补发;而我当时在这家企业是去当副总经理,每月工资是5000元;现在通过这样的关系也只拿回每个月500元。因为这家企业的老板在我离开这家公司后早就放风,说是“文打官司武打架”都不会给我一分钱;自然后来是当地的劳动执法大队因为劳动厅的关系,所以劝说这位底气十足的老板给我按武汉市最低工资补发我上班的两个月工资。于是我说了到今天我们社会竟然还是“权大于法”,兰州交大32岁的女教师被单位开除就是典型案例。更重要的是当法院判决开除无效,单位竟然还敢迟迟不执行;后来只是在全社会的舆论谴责下,所以才还这女教师的正义;然而人家却已经带着遗憾去了天堂。
我们看到原来是兰州交大32岁的女教师在查出癌症后因为在北京治疗没有及时交上假条,结果被工作单位以“连续旷工”为由开除。尽管后来榆中县人民法院和兰州中级人民法院都判决校方开除决定无效,但学校回应“不知是癌,没有补假”等理由迟迟没有履行判决;最后是女教师刘伶利因为癌症并发心脏病离开人世,而临死前委托律师为其维权。当这事被网络披露后引发全社会的愤慨,所以兰州交通大学才公开称“学校已派工作组调查刘伶利老师事件”。也就是在女教师刘伶利离世第八天,她的父母终于在这一天等到了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承认开除刘伶利的行为违法;补发了她7.2万元的工资和丧葬费。
我们同样看到一份名为《关于开除刘伶利等同志的决定》寄到了家里,因为决定上写着“刘伶利自
我们这位原来省劳动厅的退休干部认为刘伶利的正义回归并不是我们社会步入法制轨道,而是因为刘伶利是癌症患者;这不是法律对正义的尊重,而是我们社会舆论人文关怀;自然引发全社会对于刘伶利的尊重。所以才能在她离世后的第八天等来了正义,可惜的是她也只能在天堂里接收了;因为她离世前实际是带着一股怨气走的。
是啊!如果刘伶利不是癌症患者,她能不能有正义还真的不知道;因为在我们改革开放后,我们社会到处是“有权就任性”;因为即使是个人随心所欲作出的“权力”决定,人家代表的是“组织”;所以“组织”与“个人”在这里就是明显的不对等了。如当年武钢的腐败分子孙文东从实习生破格提拔为单位负责人后,上台的第二天就作出“清除民主党派人士出武钢”的决定;当时组织部门有人提醒说‘这是否违反规定’,可他竟然底气十足地说“他有用人的权力”;所以没有任何组织敢于有不同意见。当时武汉市民盟的组织部长打抱不平,这孙文东竟然说‘你们可以去安排工作呀’。正因为如此,我们社会到处是权力的随心所欲;这也是我们社会违法乱纪不断增加的原因。试想如果刘伶利原来单位负责人懂法,就不会弄出这遭到全社会谴责的非人道的违法行为呀。而这迟来的正义虽然可以安定同情者的心,但甘肃省榆中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不知道它们会反思什么;这也是我原来在武钢遭受打击报复后向全国各部门寄放25000多封求助信,但依然还是泥牛入海的原因;因为我在武钢遭受的打击报复不是减少而是不断增加就是最好的证明。在一个权力任性的社会,任何违法乱纪的行为却都是以组织的名义作出的;这就是我们社会以权打击报复容易,而用法律回归正义却相当难的原因。正如湖北省原来劳动厅的这位朋友所说,如果刘伶利不是癌症患者她能有今天的正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