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被老师悬吊致死太残忍人性丧失


男孩被老师悬吊致死太残忍人性丧失
 
李华新
 
  2015年9月15日,对柳先生夫妇来说是最黑暗的一天,因为这一天发生了男孩被老师悬吊致死事件,当天,他们10岁的儿子小柳在惠安紫山镇鼎模村守义学堂失去了生命。10岁男孩小柳在一家学堂读书,因老是偷吃零食,遭到两名老师悬吊虐待,不幸身亡。昨日,福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惠安法院公审此案,两名老师被控故意伤害罪。2016-08-13 10:06:00 来源: 东海资讯 中国青年网
 
  泉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9月14日上午7点左右,小柳偷吃零食被发现,学堂老师池某知道后很生气,因为小柳当月已多次偷吃零食。
  为了惩戒教育小柳,池某召集了正在学堂实习的崔某某以及另外一名学生黎某某(女,系未成年人,另案处理)帮忙。池某将小柳带到学堂一楼的仓库门前,三人合力将小柳捆绑并悬吊在仓库大门门梁上。  
  在此期间,三人还将这个学生重新吊挂了一次,到第二天早晨,9月15日上午7时许,池某等人发现小柳意识模糊才将他放下来,尽管她们为小柳进行了人工呼吸、针灸等方式抢救,但是徒劳无功,孩子已经没有呼吸了。
 
  9月16日上午7时许,池某以小柳系因意外事件导致死亡向惠安县公安局报警。同日,侦查人员经现场调查,将有作案嫌疑的池某、崔某某抓获归案。
 
据法医鉴定,小柳的致死原因系遭长时间悬吊致体位性窒息死亡。  
 
如此的死亡,的确是让人感到不可思议,是谁给了老师这样的权力,如此的体罚,已经超出了正常的对孩子的体罚方式,也不知道是怎么想出来的,而且在这样的吊挂之后,已经是一天一夜,导致这位学生窒息死亡。
  为师者,你于心何忍啊!
人们对于这样的学堂,大概就是属于私塾一类的学堂,是否是合规,这些老师是否符合拥有资格,现在已经付出了水面,而且是这样的一种体罚,也使得人们对于这样的学堂能否保证学生的身体安全以及学习的效果究竟如何提出了质疑,而且是这些用传统会进行教育的学堂,本来是应该更加具有人性化的,更加具有符合仁义礼智信规范的。现在看来这些老师实际上也是没有这样的师资和人格的。因此才会出现这样的恶劣事件。
 
发生了这样的事件,人们不得不对现在的所谓学堂教育提出质疑,在现有教育体制下,孩子们还是进入正轨的国家规定的教学方式来进行学习的好,至少这样的吊挂学生的事情是绝对不会发生的。
 
这些老师的恶作剧,是违反作为老师道德修为的方式,而且是非常的残忍的方式,在这样的环境和氛围中教育孩子,那就不是一个 苛刻所能解释的。
 
这样的老师应该下课,并且要承担法律责任。而这样的学堂继续办下去,今后还会发生什么事情,令人难以想象!
 
(济南 李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