咋判?梁滨受贿额列“老虎”倒数第二


 咋判?梁滨受贿额列“老虎”倒数第二

鞍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4年至2014年,被告人梁滨利用其担任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中共山西省委常委、副省长,中共河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山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原院长赵友亭、山西宝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个人和单位,在职务晋升、房地产开发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妻李晓霖非法收受赵友亭、程腊生等15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57万余元。(7月21日《法制网》)


网上搜索发现,程腊生现任山西茂达集团总经理,山西宝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太原艺术博物馆馆长,山西省科协常委,山西国际文化交流协会副会长。从起诉书所列行贿梁滨的单位和个人名单看,梁滨受贿事实无疑主要发生在山西,这也证实了我当初的判断。

2014年12月20日,中纪委宣布梁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次日,笔者在《梁滨被查,是山西官场“地震”延续》一文中分析道,虽然不能排除梁滨在河北也干了违法营生,甚至“落马”缘由来自河北任职,但绝对难逃与山西官场的干系。因此无论结局如何,梁滨的“落马”都是山西官场“地震”的延续。

“梁滨案”既已进入庭审阶段,梁滨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且涉案金额与其他“老虎”相比也相对较小,后续判决应该并不复杂。公开资料显示,在目前已经结案的24名“老虎”、已进入庭审且被告“认账”的17名“老虎”当中,除唯一不涉及受贿罪的落马高官、湖南省政协副主席童名谦外,受贿557万的梁滨,受贿金额目前暂居十八大之后被查高官的“倒数第二”。而荣获“倒数第一”的,是受贿283万元的原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不过,陈柏槐除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外,还因滥用职权罪被判8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陈柏槐还是一审后提出上诉的唯一“老虎”。

已经结案(除童名谦)的23名“老虎”的涉案金额及判决结果分别如下:

1、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王素毅。受贿1073万余元,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广西政协副主席、总工会主席李达球。受贿1095万余元,2014年10月13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

3、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2015年1月5日,因收受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558万余元,被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刘铁男表示“不上诉”。

4、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受贿共计折合人民币1300余万元,判处有期徒刑15年,因有折合人民币580余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被判有期徒刑4年,2015年2月28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

5、江苏省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收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1132万余元,2015年4月7日,被判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

6、贵州省委原常委,遵义市委原书记廖少华。受贿1324万元,并构成滥用职权罪,2015年4月9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30万元。

7、原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2015年4月17日,陈柏槐因犯滥用职权罪被判8年;因受贿283万被判1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

8、原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周永康。2015年6月11日,周永康因受贿1.29772113亿元,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9、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省总工会原主席陈安众。因共计收受折合人民币810万余元财物,2015年6月19日被判有期徒刑12年。

10、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任蒋洁敏。2015年10月12日,蒋洁敏因收受贿赂1403.9073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因1476.6174万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

11、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2015年10月12日,李春城因收受贿赂3979万余元,被判有期徒刑12年;犯滥用职权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没收个人财产100万。

12、四川省原文联主席、原副省长郭永祥。2015年10月13日,因受贿共计折合人民币4346.5075万元,被判15年;因3706.4936万元不能说明来源,被判7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

13、四川省政协原主席李崇禧。2015年11月3日,因受贿1109.63213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而“李崇禧案”令人津津乐道的是,判决书中还有“作案工具录音笔一只予以没收,一并上缴国库”这么一条,这个录音笔估计相当不平常。

14、原湖南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阳宝华。  2015年11月3日,因受贿1356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

15、陕西省原政协副主席祝作利。2015年11月19日,因受贿854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

16、云南省原副省长沈培平。2015年12月3日,因受贿161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17、湖北省原副省长郭有明。2015年12月9日,因受贿238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18、江西省原副省长姚木根。2015年11月18日,因受贿2302.947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0万元。

19、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谭栖伟。受贿1143万元,2016年1月7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

20、公安部副部长(正部级)李东生。2016年1月12日,因受贿2198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

21、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杨刚。2016年1月20日,因受贿1379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

22、海南省副省长冀文林。2016年3月30日,因受贿2046万元被判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23、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令计划。2016年7月4日,因  受贿7708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五年;犯滥用职权罪,判四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除受贿557万元的梁滨外,其他已进入庭审且“认账”,等待宣判的16名“老虎”涉案金额及庭审时间分别如下:

1、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受贿1亿1125万余元。庭审时间:2015年12月25日。

2、青海省委常委、西宁市委书记毛小兵。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48亿元,挪用西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公款4亿元供他人进行营利活动。庭审时间: 1月6日。

3、中国科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申维辰。受贿9541万余元。庭审时间: 1月18日。

4、海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谭力。受贿8625余万元。庭审时间:1月27日。

5、辽宁省政协副主席陈铁新。受贿2371万余元。庭审时间:2月3日。

6、山西省委副书记、人大副主任金道铭。受贿12373万余元。庭审时间:2月24日。

7、山西省委常委、秘书长聂春玉。受贿4458万元。庭审时间:3月24日。

8、山东省委常委、济南市委书记王敏。受贿1805.103万元。庭审时间:3月30日。

9、山西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白云。受贿1781万余元。庭审时间:5月10日。

10、安徽省政协副主席韩先聪。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两项罪名。受贿2328万余元;造成国家财产损失共计人民币2.22亿余元,庭审时间:5月19日。

11、广东省政协主席朱明国。受贿1.41亿余元,另有9104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庭审时间:5月25日。

12、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白恩培。受贿24674万元。庭审时间:6月16日。

1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栗智。受贿1319万余元。庭审时间:6月23日。

14、黑龙江省委常委、大庆市委书记韩学键。受贿1686万余元。庭审时间:6月30日。

15、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秦玉海。受贿2086万元。庭审时间:7月12日。

16、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陆武成。受贿1626万余元,庭审时间:7月13日。

2016年,注定将成为“‘老虎’审判年”。在余下的5个多月时间里,以上17人绝大多数会结案,已经被提起公诉的赵黎平、隋凤富、张力军、景春华、杨卫泽、斯鑫良、仇和、肖天、武长顺、苏荣、杜善学、赵少麟、孙兆学等,部分也将结案。而按照受贿罪最新量刑标准,梁滨涉案金额557万元,虽列“老虎”倒数第二,但10年有期徒刑恐怕还是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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