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发展 我们一起努力!
陈柳钦
今年6月5日是新环保法实施后的第二个“环境日”。新《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为今年世界环境日确定的主题口号是“Go Wild for Life (为生命呐喊)”。与之相呼应,中国环保部将今年世界环保日的中国主题定为“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旨在动员引导社会各界着力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和绿色发展理念,从身边小事做起,共同履行环保责任,呵护环境质量,共建美丽家园。在当今的中国,绿色发展正当其时。所谓绿色发展,就是要使“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成为真正的价值观,树立绿色的世界观、价值观,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文化,进一步完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不断强化法治手段和治理能力,不断进行积极的改革和探索,走出一条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双赢之路。
中共十七大报告首次把生态文明作为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中共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列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布局之一,并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绿色发展的理念已在中国生根发芽。《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要加快绿色城市建设,将生态文明理念全面融入城市发展,构建绿色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这意味着,“十三五”期间的城镇化要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能源等资源,强化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减少对自然的干扰和损害,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
2015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必须加快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实现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向转变。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2015年12月召开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要大力开展生态修复,让城市再现绿水青山。要控制城市开发强度,划定水体保护线、绿地系统线、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防止“摊大饼”式扩张,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中央城市工作会议要求,城市交通、能源、供排水、供热、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都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进行规划建设。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推动绿色发展取得新突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
绿色发展注重处理好发展与环境关系,是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良好生态环境是人和社会持续发展的基础,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这一主题,彰显出党中央国务院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的坚定决心,有力配合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十三五”环保工作总体部署;突出加大环境保护监督执法力度、采取有力措施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绿色发展取得新突破的核心环保工作。
绿色发展本质上体现以人为本,坚持绿色发展不仅能够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同时也会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更进一步,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拟定“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这一主题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对环境问题的关切和期待,增强全社会对改善环境质量的信心。
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道路上,生态环境好不好也是一个关键的考量指标。“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这一主题也释放和传递了改善环境质量、建设美丽中国人人共享、人人有责的信息,激发全社会持久的环保热情,倡导全社会群策群力,共同行动,积极参与到改善环境质量、全力打好补齐生态环保短板攻坚战的行动中来。
绿色发展注重解决人与自然和谐问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习近平同志曾强调指出:“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在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上,政府和企业要树立大局观、长远观、整体观,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而我们每个人也要争做环境保护的宣传者和践行者,为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积蓄更多正能量。
“十三五”时期我们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协同推进人民富裕、国家富强、中国美丽,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着力补齐生态环境保护这一突出短板,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作者系中国城市管理研究院院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