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必然影响资本市场信任


20161月,爱康国宾集团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对美年大健康原管理人员牟元茂、以及美年大健康及其关联公司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所有损失合计人民币5000万元。

 

目前,两家公司正在资本层面进行着激烈较量,现在事情又生出很多有信息量、有意义的枝节。事情还得从2014年说起。2014年年初,爱康国宾发现团体客户大面积异常流失,在新客户竞标时,成功率也远低于往年以及同期全国平均水平。同时,有部分客户向爱康国宾透露,美年大健康的销售人员向其宣称已经完全掌握了爱康国宾的客户资料、销售价格以及销售策略等信息。

 

鉴于事态的严重性,20147月,爱康国宾聘请了网络安全专家对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安全监控部署,结果发现了信息系统被侵入。侵入者以广州爱康国宾的内部业务系统为通路,将爱康国宾集团的经营信息以远程连接、读取、下载的方式大量盗取。经过技术分析,最终锁定操纵非法侵入的是美年大健康的管理人员牟元茂。爱康国宾报案之后,1127日,牟元茂被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大队刑事拘留。20161月,法院判处牟元茂有期徒刑1年零4个月。有了法院的刑事判决,案件本身的事实基本上是非常清楚的,没有争辩的空间。

 

知识产权、信息正在成为社会上最为昂贵的“盗窃物”之一,受到司法界关注。去年4月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夕,南京市检察院向社会通报了一系列侵犯商业秘密案。其中一个案例就是中兴公司的员工,非法盗取原单位的商业秘密后,与合作方开设新企业,把中兴公司的商业秘密用在自己公司,该案件的形式与牟元茂盗窃爱康国宾的商业秘密非常类似。

 

牟元茂盗窃商业秘密的案件宣判之后,爱康国宾集团认为,牟元茂的犯罪行为不仅给爱康国宾造成业务上的巨大损失,更严重影响了爱康国宾团队的士气和凝聚力。牟元茂作为美年大健康的管理人员,其与经营相关的一切行为均代表美年大健康。所以,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刑事判决之后,爱康国宾提起了民事诉讼,将牟元茂及美年大健康诉诸法庭,追究相关方的违法责任。

 

美年大健康的销售人员已经向客户称掌握了爱康国宾的客户资料、销售价格以及销售策略等。从管理角度看,这个情况连一般员工都知道了,甚至客户都了解了,很难说企业毫不知情。所以,爱康国宾认为牟元茂的行为有职务行为的属性,美年大健康对此事知情,也是有道理的。

 

判断法人是否应该担责的另一个认定标准是利益。如果员工犯罪是为法人的利益,这时应当认定该员工的行为为职务行为,法人应当为此承担连带责任。

 

牟元茂曾经是广州爱康国宾的技术经理,负责主持搭建并维护爱康国宾的内部业务系统的VPN平台。牟元茂跳槽到美年大健康之后,多次利用离职前私自埋设在爱康国宾VPN平台里的后门侵入爱康国宾的内部业务系统,盗取经营信息。牟元茂作为一个自然人,非法侵入爱康国宾的系统得到的信息,对他个人来讲,无法变现,并没有特别的经济利益。他必然要把这些信息用到企业经营当中,才有可能通过企业给予的奖金、提成等方式获利。从这个角度,企业既然从中获利,自然也应承担责任。

 

类似的案例也经常发生,201379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侵犯商业秘密案二审宣判。余某、罗某、肖某、李某也分别因偷窃他们前雇主的客户信息,侵犯商业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0万元至罚金10万元不等的刑罚。除了4名员工,因他们的行为而受益的公司,江西亿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山沃德打印机设备有限公司也因侵犯商业秘密罪分别被判处罚金2140万元、1420万元。

 

当然,现在两家公司之间的诉讼,很难让人不联想到如今美年大健康与爱康国宾在资本层面激烈较量。但从时间截点上看,爱康国宾私有化时间是201510月份,其对内部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是在20147月,报案也是在7月,从时间点看,两件事情并无直接关联。

 

但是,牟元茂盗窃爱康国宾客户信息的丑闻,却很难说对两家公司在资本层面的较量没有任何影响。起码,从美年对此次事件的牵涉程度,以及事后态度中,可以反映出美年管理层的存在一些问题,以及问题背后的价值观。

 

对于医疗行业,有一点是非常清楚的,那就是医疗行业是一个信息非常非常不对称的行业。在这个行业中,更依赖从业人员的价值观,依赖于他们的道德与自律。这就对行业的规范,企业的声誉产生了更高的要求。这个行业应该是以质量取胜,以医疗资源和服务取胜,通过规范市场竞争行为,让中国的体检行业走上一个良性竞争和良性发展的道路。如果一方面想做行业的整合者,但同时却有着这样那样的丑闻,肯定会影响资本市场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