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厕10元”因水贵,官方缺脑吗?
据《黑龙江晨报》报道今年春节,黑龙江的孙先生带家人去三亚游玩。其间,他的父亲在亚龙湾爱立方中心广场附近的沙滩浴场洗手间如厕一次,竟然花了10元钱。对于孙先生的投诉,市长热线的回复是,酒店是为了保障住房客人使用厕所,并且考虑到过年期间用水成本高,所以在初一至初六收取非酒店客人使用厕所的费用。
每逢“黄金周”,令人匪夷所思的“宰客”现象总会有那么几条上网。上一个“黄金周”可是让青岛“天价虾”名声大噪,进而牵出该市乃至山东省旅游市场种种拿不上桌面的“丑闻”,人们纷纷调侃,花巨资投入央视的“好客山东”广告,结果却换来了“宰客青岛”。
而刚刚过去的这个“黄金周”,发生于哈尔滨的“天价鱼”事件无疑已成“宰客”类的头条新闻,但三亚“如厕10元”事件的恶心程度,却远高于哈尔滨“天价鱼”事件。因为“天价鱼”说到底还是欺诈,绝非“明抢”,你稍作分析即可以不成为受害者。而“如厕10元”所表现出经营者的乘人之危,让你必须成为受害者,这是一个文明社会所不能容忍的。
这些在外人看来无法想像的“宰客”现象,当地政府事先不可能不知道,但处理起来却首先是死不认错,然后是在确凿证据下不得不道歉,但实质性的处理仍然坚守“护犊子”原则。比如“天价鱼”事件,哈尔滨市松北区副区长丁伟作为调查组的负责人,21日在接受央视记者独家专访时的一些话,我还是难以理解,比如其如何确定鱼重是十四点四斤而不是消费者说的十点四斤,所确定代签但又称“是否为陈先生同意让服务员代签,暂时无法掌握”。尤其令人无法理解的是,先动手的“既不是消费者一方,也不是饭店一方,而是与陈先生等人同时在饭店吃饭的人”,您信吗?
至于三亚旅游市场被投诉,那已是司空见惯的事,三亚政府绝对是处理“宰客”、欺客问题的“老运动员”了。
四年前的“春节”后,三亚政府信心满满地在官方微博上发布了当年春节“黄金周”在食品卫生、诚信经营等方面“零投诉”的信息,却引来网友在微博上发布“吃3个菜被宰4千”,三亚官方不得不就“零投诉”向社会致歉,但道歉内容极不真诚,《新京报》一篇题为《三亚官方称宰客事件无证据将追责恶意攻击者》的文章,更是反映出官方“有权就任性”的本质。笔者曾撰文《三亚排档宰客,十年未变?》,叙述自己2002年在三亚“大排档”就餐的类似遭遇。
就三亚市市长热线对“如厕10元”事件的回复看,明显暴露出官方有“缺脑”之嫌。笔者不妨列出几个小问题,请三亚市市长热线能正面回答:
一问:三亚缘何会有“过年期间用水成本高”?难道贵市实行的是“季节水价”,并且还是笔者闻所未闻的“节日水价”?
二问:即使三亚真有“节日水价”,请问每吨是多少钱?总不会比缺水的沙漠地区还贵吧?再说,这1吨水怎么着也能冲洗个几十次甚至上百次吧,这么收费是否涉嫌暴利?
三问:既然是过年期间用水成本高,酒店缘何在遭到投诉后又表示愿意退还收取的费用?
四问:这个酒店的厕所既然收费,那么其营业执照上是否有厕所收费这个经营范围?如果没有,是否涉及非法经营?
五问:景区为何不配套建设方便游客的公共厕所,难道故意方便该酒店实施“抢劫式收费”?
在笔者看来,凡存在收取“如厕费”的城市,都不能算现代文明城市,至少明显缺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和谐”、“友善”。想想人家资本主义制度下发展起来的肯德基、麦当劳店内厕所24小时免费对外开放,再想想昆明市近期要求沿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餐厅、超市、加油站、商业服务窗口、宾馆饭店等非涉密单位内部厕所原则上对外免费开放,而以旅游收入作为支柱的三亚市,理应建设更多的公共厕所做配套,并开发出更多的现有资源以“讨好”旅游者,有什么理由怂恿酒店对如厕者收费甚至收取“天价”费用?
若以不够恭敬的思维看问题,三亚市市长热线“过年期间用水成本高”为由来证明酒店收取每人一次10元钱如厕费合理,我怀疑其有“缺脑”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