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9-20日,由凤凰网与凤凰卫视联合举办的“2016凤凰财经峰会”在北京举行。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理事长、首席经济学家李铁在本次峰会发表主旨演讲时声称:“我个人是反对限制房价上涨。”
李铁所言,跟 “预言帝”任志强、以及所谓的“楼市春天派”掌门人陈宝存等人一贯鼓吹的房价上涨说,实际上没有任何本质性的区别。也就是说,李铁和任志强等人一样,普遍认为限购或限价等都是不对的或不好的。
不容置疑,这些专家或房地产开发商等既得利益者,在维系或力挺高房价方面皆能搬出一大堆的所谓理由。然铁的事实是,多年来由于中国房地产业的变态发展和中国房价的野蛮生长,所以导致中国很多人,尤其是房奴们苦不堪言;而且,让中国经济结构或发展越来越畸形;并使得中国社会的伦理道德普遍呈现病态——很多人为了购买商品房或支付月供不得不昧着良心赚钱——激发或加重中国社会的互害病。甚至,在某些层面上也造成一定的政治危机。这些,所谓的专家或房地产开发商等既得利益者,包括某些层面的决策者、行政者,大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其心目中只认钞票或乌纱帽之类的。某些缺乏社会责任心的媒体及其从业者也基本都装作不知情——误导中国社会舆论,而只是一门心思地赚取房地产开发商等既得利益者的黑心钱。
但是,中央最高层愈来愈清楚地意识到高房价、病态发展的中国房地产所造成的诸多严重危害。所以,早在2011年11月6日,时任中国国务院总理的温家宝就已经直言道:“中国下调房价是国家坚定的政策,调节后的房价将使民众能够接受,也使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之后,即在2015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再次明确指出:“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顺应市场规律调整营销策略,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
就一般行政逻辑来讲,既然如此,那么无论是有关部委,还是地方,都理当积极地落实中央指令。可实际上,在各种既得利益集团的合力下,尤其是某些层面决策者、行政者的“乱作为”下,对于抑制、降低房价很有成效的“限购”、“限贷”,包括“限价”等调控举措,于中国不少地方纷纷先后“夭折”或严重打折。换言之,某些部委或地方决策者、行政者在控制房价的问题上,或明或暗地另起炉灶,抑或钻了一些“空子”。结果,老百姓平日里大都普遍感受到的是房价一涨再涨,尽管其中不乏“虚高”者,以及欺骗购房者的其它情形;尽管有些地方、有些楼盘在过去确实曾经出现过房价下降,甚至是一降再降的现象;尽管中央最高层的有关降低房价的严令不时地下达。
不过,由于妇孺皆知的原因,在中央最高层的严令下,在过去的一个多月内,一些地方又终于继续推行或升级“限购”等调控举措了。于是乎,2016年11月18日中国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表明, 10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一线城市和二线城市房地产市场明显降温,房价环比涨幅快速回落。譬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除深圳和成都2个城市继续下降外,北京、天津、上海、厦门和郑州等5个城市也由升转降,降幅在0.1个至0.4个百分点之间。
从长远角度来看,合理的房价,即中国一般民众大都能普遍接受的房价,无论是对个体,还是对群体,包括经济、政治和社会等,都是利大于弊的。然而,在土地财政的推动下,在房地产开发商以及商用、御用专家等各种既得利益者的联合忽悠或全力绑架下,多年来亿万羲黄子孙普遍都中了房地产的“套”。比如,商品房会不断地增值的“套”;市场经济要求政府不能对房价进行宏观调控的“套”;房价下降会让中国经济崩溃的“套”。
其实,不少“套”设得并不高明。譬如,商品房会不断增值的“套”。
据2016年11月21日中国网报道,截至9月底,北京市“城六区”常住人口出现负增长,比去年底减少9.6万人。全市常住人口增量和增速呈现双降态势,预计第四季度全市人口总量规模会环比回落。
事实上,全国很多省市都跟北京的情况类似,有的问题更为明显或严重。由于畸形的计生等导致的此类问题,中国著名人口学者易富贤、黄文政、梁建章等社会贤达其实早有很多的论述。
而众所周知,2015年末,中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2.22亿,占到总人口的16.1%,老年人口已经接近印尼全国总人口。据有关部门预测,到2035年中国老年人将达到4亿,失能、半失能的老人数量会进一步增多。并且,当下中国生育文化的缺失——计生导致的最大恶果之一,使得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不想多生孩子,甚至索性不想生孩子。另外,目前中国不孕不育患者已超过4000万,占育龄人口的12.5%,而由于转基因的泛滥成灾、环境不断恶化、饮食存在严重问题等多种原因,不孕不育者的人口占比仍在不断上升。还有,失独家庭也越来越多……
请问:未来中国还会有多大的购房群体?有多少中国人将来还会迷失于高房价中?
尤其是,目前中国很多城市,甚至包括一些大城市,商品房库存量都是相当大的——房地产开发商等既得利益者却时不时地借助媒体等渠道蓄意炒作商品房紧俏、抢购——误导购房者或意欲购房者于高价时进入楼市;并且,2016年7月13日新华社发表的有关新闻指出,记者近期在多地采访发现,在特大城市限制人口、中小城镇扩容的情况下,一些中小城镇迫切希望加速发展,纷纷提出2020年、2030年人口倍增的目标。国务院有关部门数据显示,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5月,全国县以上新城新区超过3500个,规划人口达34亿。
试问:到时难道中国要向其它国家或地区大量地“进口”人吗?抑或到时让机器人、孤魂野鬼之类的去填充那些“空城”、“鬼城”吗?正确答案是,大量地“进口”人士痴心妄想,而其恶果就是劳民伤财、祸国殃民罢了。
再问:在上述的大背景下,未来有多少商品房还会存在增值空间?正确答案是,对于绝大多数商品房来讲,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增值问题。相反,还会出现贬值的问题。因为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巨大泡沫迟早会破灭。
不可否认,商品房确实具有投资的属性,但是,对于无数的普通住房拥有者来讲,商品房的居住属性才是最重要的。而且,一般情况下,如果卖掉旧房子,而在同一区域或相邻地段去购买面积、格局等差不多的新房子,基本上是不划算的,甚至经济上会大“吃亏”。
实际上,房子既然是一种商品,那么其价格就不可能始终是上涨的,即商品房不会一直不断地增值。这是一个基本的经济学常识和生活常理。然在房地产开发商,尤其是某些商用或御用专家,包括一些所谓的社会精英,以及某些决策者、行政者等群体的忽悠下,多年来很多中国人却恰恰忽视或忘记了这个,而误以为房价真的会一直上涨。
多年来,在商品房、房价等有关问题上,中国舆论场上一直存在一个论调,即就是李铁、任志强等人所声称的,反对政府限制房价上涨。归根结底,其主要理由有二:其一,市场经济不允许;其二,违反宪法或法律规定。
果真如此吗?其实都是混淆视听,以确保各种既得利益者获得更大、更多的利益。
家喻户晓,中华民族所推行的市场经济,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就是说,不能简单地用西方的市场经济之条条框框,硬往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上套。二者即有共性,又有所区别。
其次,西方的市场经济本身也存在不少的问题,包括美国在内的一些国家的专家或某些决策层,早就意识到了这个问题,而有意无意地向中国取经了。
再者,无论是西方的市场经济,还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其本身都是法治经济,而不是绝对自由的市场经济。
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条、第十八条分别规定:“ 国家支持和促进公平、公开、合法的市场竞争,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对价格活动实行管理、监督和必要的调控。”“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任何一个心智健全的地球人,恐怕都知道商品房是属于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之列的。
换言之,中国限制房价上涨有法可依。
至于几年前任志强早就声称的,“《价格法》将商品价格列为市场调节价,住建部88号令将商品房价格定义为‘协商价’,用法律、法规看,商品房价不是政府行政管理的授权项目。”,实际上是断章取义。当然,不排除其对有关法律或规定不是很清楚之可能性。
其实,中国建设部(即住建部)88号令第十七条的规定是这样的:“商品房销售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退一万步讲,就算任志强解读得没错,但是按照法律的基本精神,也是下位法服从上位法,而规章的效力弱于法律的效力。何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八条讲得非常清楚,即“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归根结底,之所以很多中国房奴苦不堪言,之所以不少中国人不能圆拥有自住房的梦,恰恰是房价一涨再涨而超越了其承受能力。
总而言之,“商品房价是政府行政管理的授权项目”,并且国家还有权“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罗竖一,中国经济新闻联播特约评论员。中国著名评论家、独立学者、资深媒体人、调查记者、专栏作家,“中国好写手”十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