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改革需破题
智石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卫祥云
正当芙蓉花开之时节,我有幸参观了湖南宁乡刘少奇故居纪念馆,加深了对中国共产党第一次领导的土地改革运动的认识。深刻理解刘少奇主席关于农村土地改革运动的论述,即完成于1949年的全国土地改革运动注定了蒋家王朝灭亡的命运,也加快了新中国的诞生速度。
67年前,中国共产党在中国广大农村领导了史无前例的土地改革运动,我国农村广大农民第一次尝到了获得土地产权的喜悦。这是中国历史上一次真正像样的土地改革运动,即把封建割据的土地制度改为广大农民所有的土地制度,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目标。这也是中国历史上迄今为止的唯一一次真正的土地改革,可称为第一次土地改革。
但是,好景不长,解放以后,全国人民并未享受到多少土地改革的红利,人民获得土地产权的收益和个人资产远没有实现任何增长,就很快被50年代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再次剥夺。直至成立人民公社,形成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
有人把50年代的土地合作社和人民公社化时期的土地被集中称之为第二次土地改革,完全是不顾事实的曲解和误区。而现实情况是:在中央政府急躁冒进主导下的土地化私为公是前所未有的对农民土地产权的剥夺,是执政党在农村土地改革上犯下的严重错误。
而被主流舆论称之为所谓的第三次土地改革,即农村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也非真正的土地制度改革。由于其是在错误的产权基础上进行的纠错和政策调整,所以只能称之为改良或有限改革。且很难形成制度建设的长期效应。从而导致目前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疲态尽显,问题丛生,矛盾日益加深。
到目前为止,虽然中国农村所谓的土地改革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开始已经进行了38年,但仍然未走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面临的困境。中央首肯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生产经营模式始终将土地交易权排斥在外,或者把交易权束之高阁夸夸其谈,实际上是一种伪改革。包括关心中国土地改革的专家、学者对农村土地改革的研究大都是在按照中央既定的方针政策进行解读或者以某个省、市的土地流转实践为样本进行政策解读。这种现象导致的结果就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改革与城市卖地财政无异;城市卖地财政模式不断向农村侵蚀和蔓延;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的产权实质被抹杀。笼统的城乡一体化概念掩盖了城乡两种土地所有制的区别,在此基础上推进的城镇化战略排斥了城乡两种土地所有制的不同诉求。使城乡一体化的美好设想异化成了城乡土地一体化。这才是导致当前中国贫富迅速分化的主要原因,也是土地资源要素的不公平分配模式难以避免的直接结果。所以,这种无视产权逻辑的所谓改革是该暂时停止,已到了认真反省的时候了。我认为当前有必要再次阐述关于农村土地改革的两个观点。
一是城市与农村土地改革应当分开进行。
我曾多次写文章表达过暂时搁置城市土地制度改革的意愿。因为城市土地就是国有土地,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城市居民的房屋只有使用权(现在为70年)。虽然城市居民房屋所有权不完整,但毕竟可在全国范围内交易。而且在城市开发房地产征地谈判时开发商要面对无数个持有产权证的个体或者自然人。而农民在集体所有制土地上的房屋却无法交易,只能在本村居民间流转。而且开发商在征收集体土地谈判时只面对所谓的集体土地的负责人,而不理会居民个体的利益。如果一直混淆城市土地与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的区别继续推进现有改革,我们可能会犯颠覆性的错误。所以,现在终结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模式已是刻不容缓。
现在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在农村土地制度基本未动的情况下,城市土地的版图不断扩大。现有的土地征用制度不断地制造新的的矛盾,给农村土地改革积累了越来越多的问题,而且看不到终结之时。这方面,学者们提出的城乡一体化概念是无视产权基础和逻辑的错上加错,却被当作所谓的城乡土地改革的创新理论。因为城乡一体化的概念很容易误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复只见高楼,不见城市的城乡粗放发展模式,加速“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秀丽田园乡村不断消失。而唯有农村集体土地私有化方能延缓这一进程,并在厘清产权逻辑的基础上开启全新的乡村建设模式。所以,城乡一体化的概念今后应当不提或慎提。
二是启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改革正当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集体所有制土地改革已经取得巨大成绩不容忽视。但在现有基础上的不涉及产权私有化的任何改革可能都是缘木求鱼,也不会产生更好的长期效应。因为现在的农村土地改革不仅没有创新,而且落后于解放前和解放初的土地改革思路。所以,现在所谓的农村土地改革办法都应暂缓执行甚至终止。
当年,我们能够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给予农民完整的土地产权,现在就有勇气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再次赋予农民完整的土地产权。因为中国共产党是伟大、光荣、正确的党,既然能够推动史无前例的土地改革运动,就敢于纠正在土地合作化运动中无偿收回农民土地产权的错误,也有勇气和能力再次启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产权改革。具体改革办法可以参照邓小平当年搞经济特区的办法施行(见价值中国网《土地改革新思路》http://www.chinavalue.net/Finance/Blog/2015-1-13/1149503.aspx)。
如果能够审时度势,因势利导,启动改革,此举将成为中国共产党人在中国历史上敢于改革,不怕犯错并勇于纠错的历史见证。如此英明而果断的政策决断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有可能完成。所以,执政党能否抓住这千载难逢的绝佳机会,成为衡量中国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志。
值得强调的是目前关于中国农村土地改革问题的研究大多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奠定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的改革解读,未在产权关系上寻求突破,并把存在诸多问题的城市土地制度改革向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上推进,不断复制错误模式。
目前如果在城市找不准突破的时机和办法时暂时搁置不失为正确选择,但却在农村急于复制并称之为所谓的改革,则不仅不符合市场逻辑,更是不符合政治逻辑的事。所以说,中国农村的土地改革,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因此,不只是需要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等认真研究,也需要有担当、有责任心的专家学者敢于直言,更需要执政党的英明决断。
仅从宁乡当前农村土地改革的现状看,我可以用四句话来表达此时此刻的心情和感受:芙蓉花开正当时,少奇家乡问今昔;座座高楼平地起,农地改革未破题。
虽然这只是全国农村土地改革现状的一个缩影。但却能给我们深刻的启示:改革正未有穷期。伟大的改革需要伟人力挽狂澜,在非常时期做出非常人的举动和决策。
2016年10月18日写于湖南宁乡
2016年10月24日改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