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下海”,需防“期权效应”


 市长“下海”,需防“期权效应”

9月6日,济宁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梅永红辞去济宁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济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9月7日,深圳华大基因向媒体透露,已经邀请梅永红加盟并出任重要职务,相关事宜还在确认当中。有消息称,梅永红将出任华大基因CEO。

在笔者的印象里,这两年还真有几名官员辞职“下海”,比如连任第十一、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广州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处长陈伟,就跳槽任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广州南沙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孙雷辞职从商,出任浙江传化集团下属的杭州传化科技城有限公司总裁;杭州市金融办原党组书记、副主任俞胜法加盟阿里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担任副总裁一职,现任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陈熙同辞职后出任奇虎360高级副总裁,分管市场公关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局副局长黄力群,辞去职务,正式加入锋锐律师所;山东菏泽市委常委,副市长张毓华辞职后,担任太平洋财险深圳分公司党委书记。

在笔者看来,如果官场真能形成“辞职潮”,那将是百姓之福。早上看到梅永红辞职“下海”的消息后,随手发了一条评论称:中国官场最大的问题是缺乏“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机制,晋升一级就终身受用甚至荫及子孙,所以一些人才会不择手段往上爬,导致“买官”、“陪睡”盛行。当官员“下海”甚至皈依佛门不再成为社会焦点的时候,官场也就清廉了。

去年年初,笔者就《谁建造了基层公务员的“围城”?》接受人民网“微访谈”时,曾提到有三种人适合当公务员:一种是真正有政治抱负的人,他们中的少部分人确实想做事,也能做事,遇到好的领导就会脱颖而出;第二种是善于见风使舵的人,目前这些人在行政机关如鱼得水,久而久之可能成为“官油子”,变成害群之马;第三种是只图“稳定”的人,所以“金饭碗”对大多数新进公务员有很强的吸引力。

从以上辞职的几名官员简历看,无疑都属于想做事,也能做事这一类。但他们肯定也深信在官场上奋斗,还不如在商场上打拼更能施展个人抱负,因此才会选择“下海”,比如陈伟曾被誉为广州公安系统冉冉升起的“新星”,辞职曾令同仁们感到惊愕。而梅永红、俞胜法、黄力群“下海”后的新职务,也都选择了自己的本专业;即使如质检总局发言人陈熙同,辞职后分管奇虎360市场公关工作,也还算专业“对口”了。

但也有一类官员辞职“下海”,缘于职务的“期权效应”,就是事先将自己的权力巧妙地转换成个人日后“跳槽”的资本。即当官时对所辖某企业或其关联企业予以特殊关照,让这些企业获得额外利益,该官员暂时不图回报,一段时间后,该官员“摇身一变”而成为这家企业的高管,也就可以名正言顺地享受着较当官时数倍甚至数十倍的工资待遇,而且还能在政府拿一份退休金。

正因为这个原因,《公务员法》第102条对此做出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从媒体报道内容看,梅永红的原工作业务或涉及与华大基因直接相关。2013年11月13日下午,济宁市政府与华大基因研究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开发医学健康、重要经济生物育种等产业。时任济宁市委副书记、市长梅永红,华大基因董事长汪建出席签约仪式并致辞。2014年11月份,济宁市与华大基因合作建立的“生命医学联合实验室”在济宁医学院落成,这也是全国首家开展全方位“基因检测”的产学研平台。

梅永红作为济宁市市长,此次辞职事先无疑需经过省委的同意,省委组织部门对其“下海”后担任的新职务,理应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进行对照。但笔者还是要提醒山东省委组织部的官员,批准市长、厅长、书记“下海”,还是有必要提防他们原先职务的“期权效应”,否则类似做法,会滋生更为严重的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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