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全国优秀律师李晓斌


或许是缘于学生时代对知识孜孜以求;或许是缘于曾师从法学大家、耳濡目染的熏陶;或许是缘于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善于思考、勇于探索、勤于笔耕,李晓斌虽然身为律师,却有着一种儒雅执着的书卷气,难怪江平教授称他为“学者型律师”。
 

  自1990年踏上律师之路,伴随着国家经济的繁荣,法治的进步,伴随着律师行业的蓬勃发展,李晓斌开创出自己的事业和天地,展现出自己的成就和精彩……
 

  从李晓斌的简历中,可以略见一斑。
 

  李晓斌:法学博士,全国优秀律师,北京市房地产十佳律师,北京西 城区律师协会副会长,北京、天津、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全国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土地学会土地法学分会副主任,中国房地产协 会常务理事并任法律事务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研究中心地产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律师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 导师。

  多年的律师生涯中,李晓斌始终牢记硕士导师、中国民法之父佟柔教授的为学为人教导,受江平教授“学者型律师”的专业鼓励,遵循博士导师曾宪义教 授和王利明教授“社会情怀”的熏陶,坚守着三层理念:1、律师业务、教研培训和社会工作三并重;2、服务领域以原有的民商事和新开辟的房地产业务并重,尤 其重视土地业务的开拓和创新;3、律师业务中,不以挣钱多少为主导,重视对高端普通端客户的服务。以此践行 “树法律之义,扬兄弟之情”的律师执业理念,做一名“睿智、忠厚、有文化”的律师。

 

  “律师不仅是法律之师,更是实践中解决问题的能手”

  学以致用——李晓斌注重理论联系实践,用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创新完善理论。
 

  扎实的法学功底、丰富的执业经验、严谨的工作作风、对政策的准确把握,为李晓斌律师维护委托人权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使他成为律师行业中的佼佼者。李晓斌认为,律师不仅是法律之师,更是实践中解决问题的能手。
 

  多年来,李晓斌在房地产和民商事诉讼领域可谓是“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在最高法院及有关省(市)中、高院,屡屡获胜。他长期担任有关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和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帮助政府和开发区的招商引资、大型企业综合开发项目策划组织等工作,受到各界好评。
 

  2009年,李晓斌代理江苏某市国土局与某知名房地产公司标的32亿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就土地供应政策、外汇管理政策变化是否构成合同法中的情势变更做了深入、细致的剖析,得到最高院合议庭的一致认可,最终判令国土局胜诉。
 

  2013年,西安会展中心项目施工合同纠纷,中建八局一审败诉,判令承担1个多亿的责任。李晓斌代理其二审诉讼期间,主要观点得到合议庭的充分认可,法院裁判思路发生彻底改变,后最高院裁定发回重审。
 

  2014年,李晓斌代理山东某区政府与施工单位之间道路工程施工纠纷(二审),涉案金额1.08亿元。一审山东高院判令区政府继续支付2000 万元工程款和3000余万元垫资利息和违约。李晓斌在最高院的二审开庭中,提出一审判决中的8项重要错误,使得二审合议庭对一审判决中的案件焦点进行了纠 正,动摇了一审判决的根基,最终判决对工程款和利息做了大幅核减,得到区政府的高度评价。
 

  在刑事辩护领域李晓斌也是成绩斐然,体现和彰显出优秀律师的水准与风采。他办理的哈尔滨东海龙宫案、山东亚细亚集团董事长贪污挪用公款案、原铁 道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何宏达案、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受贿系列案获得合议庭、公诉人、当事人的高度评价。作为山西省公安厅直接侦办的某矿业集团案件中第 一被告辩护人,无罪辩护成功,取得了最佳效果。
 

  律师不应该仅是“金领”、“银领”的代理人,也应该是社会各阶层的法律服务者。李晓斌既注重高端客户,同时也关注平民百姓。在有关媒体和研究机 构组织的全国网络投票中,李晓斌以第一名的票数和综合业绩当选为2005年度“中国十大律师名人”。律所成立第一年,李晓斌律所设在北京宣外大街,全年接 待了周围600余居民的免费咨询。2006年5月以来,律所搬进富卓大厦写字楼后,继续为周围的居民提供综合咨询服务,同时又为全国征地的失地农民提供地 产专业咨询达300余人次,电话咨询500余人次。他还多次带领所里律师在北京椿树园地区举办义务法律咨询服务,受到广大居民的热烈欢迎。
 

  李晓斌以社会责任为己任,积极参加北京宣武区政府信访接待工作,耐心接待每一位来访者,为百姓排忧解难。李晓斌还号召本所律师积极参加法律援助 工作。在北京宣武区司法局05-06年度法律援助先进评选中,李晓斌律师事务所获法律援助十佳维权示范岗称号,他本人也荣获2006年度宣武区“十佳律 师”称号。

 

  站在土地法律服务前沿

  李晓斌认为,地产矿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直接关系国家的经济命脉。因此,律师在这一领域中大有可为。李晓斌律师正是凭借扎实的民商法学功底,侧重加强对地矿法律理论和实务的研究,成为国土系统有影响的地矿专业律师。
 

  ——参与国家土地立法

  李晓斌自身的优势。从1990年起,他先后参与有关《仲裁法》、《土地管理法》、《建筑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管理办法》、《律师法》、 《合伙企业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的起草、修改、研讨工作。应国务院法制办邀请,作为5位专家之一,数次参与讨论《国有土地上房屋 征收与补偿条例》,提出立法意见。
 

  作为审定组专家,李晓斌参与了国土资源部土地出让政策、规定、范本合同和技术规定的制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起草和审定工作,始终参与了1994年、2000年、2006年、2008年的出让合同范本的研讨和制定。
 

  参与不动产条例的立法工作。作为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制度建设专家组的成员,李晓斌十分关注不动产条例的进展情况,对其中涉及到的重要法律制度 进行了认真的思考,为条例的起草和修改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不仅如此,他还发动全国律协建房委的委员和北京市律协土地法律委员会的委员为条例的完善提出 意见,组织律师进行研讨,汇总律师们的意见,为条例的出台建言献策。
 

  ——推动律师土地实务

  2002年,在李晓斌的倡议和推动下,北京律师协会成立土地法专业委员会,开创全国律师专业委员会之先河。土地法委员会建立后,长期在房地产 法、建设工程法律实务普遍推广的基础上,一点一点带动律师土地法律实务研究。经过三、五年的引领带动,全国律协和北京市有部分律师注重土地法律实务,并在 全国律协推动成立了不动产实务论坛,成为与房地产、建筑工程并列的三大版块之一。如今,已经涌现出一大批优秀的土地法实务律师。
 

  近年来,李晓斌律师前往20多个省(市),应当地地产、建筑、司法邀请,举办了系列讲座;在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专题研讨会上,以及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学会、中国民法学会、全国律协、中华会计师协会业务座谈会上经常出现他的身影。
 

  ——提倡土地法律研究

  李晓斌参与撰写了《民法通则》、《合同法实务》、《企业法通论》、《房地产实务》、《企业经济顾问》、《土地出让和转让的理论和实务》等十几部 学术著作。主持编撰了《物权法司法解释理解与运用、典型案例裁判理由》、《合同法司法解释理解与运用、典型案例裁判理由》、《土地房产法律政策解读与实用 范本典型案例全书》、《房地产法律政策解读与实用范本典型案例全书》、《律师办理土地法律业务操作指引》等专业著作。
 

  李晓斌在《法学家》、《法制日报》、《法学译丛》、《中国律师》等报刊、杂志发表论文10余篇。其中“完善物权制度,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 设”获“2002首届北京律师论坛”优秀论文一等奖;“创设地役权制度的现实意义思考”获“2003年中国律师论坛”优秀论文最高奖。作为专业经验丰富的 资深律师,他应邀为各省(市)律师协会、房地产协会、企业协会、国土部门、工商联、企业集团做民商事诉讼、房地产法律实务、建设工程、法治专题讲座,广受 好评。
 

  2006年,北京李晓斌律师事务所面向全国知名高校设立“优秀地产矿产法律论文奖学金”,在人民大学设立地产研究所。
 

  2013年,北京李晓斌律师事务所多名骨干律师参与编写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研究生教材 《房地产基础律师法律实务》。

 

  努力推动行业发展

  全国律协专业委员会担负着拓展律师业务领域,提高律师专业化分工,开展业务理论研究的任务。要从专业角度,就国家立法、司法活动提出意见和建 议,还要制定律师从事相关业务行为准则及规范。李晓斌律师担任全国律协民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期间,承担了大量秘书处工作,为民委会各项活动的组织、策 划、开展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为此,全国律师协会授予他“为中国律师行业发展无私贡献奖”(第一届)。自2012年起,李晓在担任北京律协土地法委员会主 任期间,为了让委员熟悉业务、增进交流,多方联系国土、建设、法院等部门,为行业交流学习创造条件。
 

  对李晓斌来说,2009年是可圈可点的一年。北京宣武区在全国直辖市中率先设立区级律师协会,李晓斌律师成功竞选为首届会长,作为试点单位,开 创了区县属地管辖,便利服务,满足辖区居民法律需求的新局面。围绕着“管理与服务”的宗旨,推动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努力打造名副其实的“律师之家”。
 

  北京宣武区与西城区合并之后,李晓斌担任西城区律师协会副会长,并负责指导协会会员委的具体工作。他不计个人得失,甘于奉献,积极宣传协会,倡导律师服务社会,受到律师会员和社会广泛好评,被评选为北京西城区第一届突出贡献人才。

 

  致力于律师品牌建设

  “大众为根,正义为魂,树法律之义,扬兄弟之情”,是李晓斌提出的律师事务所的服务精神。
 

  北京李晓斌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5年,是北京市首批五家试点的个人律师事务所之一。作为律师执业的一个新形式,从创立之初,律所在人员数量、业务创收等指标上,一直位居北京个人所的前列。
 

  李晓斌勇于探索,将地产法律事务从房地产法律领域中分离出来,并逐步扩展了广阔的业务空间,既有国有大中型企业,房地产企业、政府机关,也包括农民、农村,逐渐形成一条特有的法律服务产业链。
 

  李晓斌说,律所提供的是专业的知识性服务,律所专业定位,决定了律所人才培养的方向,要求律师既要深入钻研土地法律专业问题,也不能丢掉律师的 基本素养,做到个人的全面发展和提升。2012年,北京李晓斌律师事务所律师获得北京市首届律师辩论大赛的第一名、首届北京律师辩论赛突出贡献奖。
 

  个人律师事务所要创品牌、保品质、有品位,高效的管理模式是有效保障。李晓斌在律所内部管理方面做了有益尝试:创建多层次的决策机制,强化案件质量管理,细化律所行政管理和党支部建设结合。
 

  面对未来,李晓斌表示,我还是愿意坚守我的个人所,个人所短小精悍,也可以在具体业务和个案上以小搏大,我仍然愿意执着地推动土地法律服务的拓展和创新。贵阳刑事www.gzsif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