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我错了(2)——关于是非功过


    由于下决心离开,花点时间对这几年的是非功过进行初略的总结,也好对老板有个交代,或许能让老板在今后的管理中有那么一丁点启示。

    记得进公司不久,老板就指派到下属煤矿企业负责,对于一个从来不知道煤矿什么样、从来不知道煤矿井下什么样、从来不知道如何开采煤炭、如何建设煤矿对煤矿毫无一丁点概念的人生地不熟的人来说,确实有点勉为其难,但我还是去了。

    翻开工作笔记,一幕幕都在眼前,细细回顾,工作确实做得不好,但却不堪回首。只能以“我错了”来做简单的梳理。

    在煤矿管理当中,虽然集团给配了总工程师,每个矿都配有工程师,但由于自己对煤矿管理没有经验,没有及时识别出集团配下来的总工程师是假工程师,导致遇到重大技术问题无法解决而致停工,给老板造成了进度上不去的损失,以至于老板要我们“吃不了兜着走”,虽然没有更合适的管理者接任,我傻到了没有主动辞职,以至于后来重新安排人来接管的时候我还不知道,还在为应对省州县联合大检查的晚餐桌上拼酒,因此:老板,我错了!

    在众多同事认为最有搞法、最能捞好处的企业负责,集团批准购买一辆越野车用于各矿之间工作交通工具,由于资金捉襟见肘,在一块钱要用出两块钱的情况下,在经常坐中巴车到最远的煤矿现场办公的情况下,没有及时购买越野车,导致经常在最远的煤矿住宿而和施工方关系较好,以至于背后多少人向老板报告我得到施工方好处的情况下,和集团下面其他的企业比,我算是傻到底的那类,我不该坚持这样的工作作风,因此:老板,我错了!

    在处理劳动关系、矿群关系、与管理部门的关系上,由于没有让拖延工期的老板的亲戚继续做工,由于坚持定时给老百姓供应灌溉用水没有随要随给,由于经常和监管部门的打得火热而不至于为难企业,导致背后多少人说不给情面、有损老板声誉、一天花天酒地,这种情况下没有及时给老板解释清楚,没有大事小事汇报明白而得罪了集团上层,还固执地坚持自己能解决的问题不向集团总经理汇报、不向老板汇报而招致“不汇报工作”的评价,以至于后来的突然从“拼酒的晚餐桌”上“负气出走”,因此:老板,我错了!

    在后来的两次战略合作中,特别是第二次战略合作过程中,尽全力维护公司利益,据理力争促成合作,虽然成功后被老板声称“立了头功”,老板承诺配车。但哪有一人能成大事的,只能说是整个团队的功劳。虽然后来合作方董事长多次问:老板给了你什么奖励?老板不语,自己圆场:这是整个公司团队努力的结果,不存在也不需要特别奖励什么。在没等到老板配车的时候自己筹钱买了辆车,同事善意批评为什么不等到老板配车,这也是没有考虑到“给我配了车,跟老板多年的大家才可能配车”,这也是不对的,没能为大家改善工作条件。因此:老板,我错了!

    在新的合资公司担任职务的时候,因为看不惯办公资源管理部门经常私用办公资源,看不惯为了数字而数字的煤矿下井天数考核,看不惯为了考勤而考勤的准时打卡特别是下班准时打卡,在众多决策者面前提出来,从而伤害了某些人的既得利益,伤害了老板的面子,没有处理好和大家的和谐关系,以至于在分管工作作为唯一的推进得很顺利的工作情况下,大股东老板到贵阳视察接见时,莫名的问了一句:你找得到龙井煤矿不?其实谁都清楚,当时在座的没有谁比我去过龙井煤矿的次数多、没有谁比我更了解这个矿。当有人进公司大半年就能获得大股东老板授予股权的时候,我才反省,做事情干工作,不仅要干,还要会说。因此:老板,我错了!

    重新回到集团工作,老板委以重任,本以为统一思想、统筹谋划、精细管理能够得以实现,但各自为政在老板的亲自指挥下已经形成难以改变的局面,唯老板亲自表态的事方可执行,小小的制度均无法贯彻,理由也很简单,这么多年来就是这样,要改变不可能、要执行也不可能。明知道不可能就不去改变,明知道前脚改变后脚老板大笔一挥就否掉,还要去较真、还要去计较,以至于老板都认为太小心眼了。因此:老板,我错了!

    在晚发工资、拖欠工资成为老板和企业的习惯的情况下,在公司资金捉襟见肘的情况下,由于岗位责任所在,同事找我催发工资催补年薪,明知暂时无法解决的情况下还多次跟老板提这个事,致使老板本就艰难还加上这一难,致使老板在本来考虑的事情就多的情况下,还增加了考虑不付不补员工工资、员工是否会打官司这样的问题,给老板增加了思想负担。因此:老板,我错了!

    在企业急需资金解决问题的时候,靠工资吃饭的我们、住着几十个平方房屋的我们,无法通过个人信用为公司融资、无法通过个人借贷为公司解决,致使这些问题留给了住着一千多平方豪宅、家人人手一辆豪车的老板个人来承担。虽然我们没有融资经验、没有融资渠道,但是我们没有把朋友的钱借到公司来,是我们没有尽力,老板责怪是应该的。因此:老板,我错了!

    在面对与公司无直接关系的施工队直接找公司结工程款,采取蹲守公司的方式下,用老板的话说,招我们来就是需要我们做什么就做什么,需要我们把施工队打走我们就该把他们打走,明知道造成这样的局面是施工承包方——也就是老板的亲戚——没有和施工队处理好资金分配关系造成的,明知道我还被施工队人员咬了一口的情况下,我们却没有把这些人打走,老板责怪是应该的。因此:老板,我错了!

    在无可奈何中,只好向老板提出辞职,虽然知道这不是时候,虽然知道自己坚持“该自己的一分不能少,不该自己的一分不能拿”的原则有点死板,但我也需要养家糊口另寻生路、也需要谋求发展。在企业需要共患难的时候离开是不对的,老板责怪是应该的。因此:老板,我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