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两次劳动合同后不续签,企业需付经济赔偿?


张某在一家企业供职6年,其间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然而合同即将届满,单位突然提出不再续签。张某有意继续在这家企业工作,在单位通知不再续签后,依然递交了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申请。面对这种局面,单位不给续签合法吗?订立两次劳动合同后不续签,企业需付经济赔偿?

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规定的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等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以合同期满为由,主张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对此,劳动者可以要求用工单位给予双倍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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