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完哲学的最后一公里


               —— 辨证唯物论、历史唯物论告知了什么? 

    马克思主义哲学两个最核心的部分,就是辨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它是科学社会主义的思想来源。这两论究竟告知了什么,它是通过怎样的途径完成这种社会告知?时至今日,像这类与现实关联、同发展接壤的重大哲学问题始终无人问津。问题的严重性是:如果根本不解其思想告知的社会途径,连同这崇高思想亦被我们的理性膜拜所阉割。

    问题出在哪?出在我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偏颇理解上。马克思主义哲学不只是给出人们观念和思想的学说,更是关于人类社会科学发展的学说。当人们只以观念方式与之面对,就陷入一个无法规避的误区:人们尽可以抛开多元文化现实、丰富的社会存在,从一种抽象的、普遍的和恪守某种逻辑一致性的语言模式、概念出发——看待历史、规划现实,而不是从人类生产生活及其运行方式的发展变化出发——把人的三重关系贯穿其上相融其中。如果我们不探索马思主义哲学的告知方式,不明了辨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的逻辑根由,便无法实现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之宏愿。哲学欲对人类有所作为,就要对此做出科学回答,就要带领人类走完最后一公里

    在人类的生产/生活中,人和周围世界最普遍、最不可规避的关系就是主客观、主客体之间的知行合一关系。它的特点是,当人类的生产生活成为人们的观念对象,人的意识、思想等主观认识活动便从中生成了;当现实的生产生活成为引发人们观念发生改变的内容和对象,人的客观意识、思想及其认识活动便从中被规定了。这也是锤炼逻辑、生成概念的基本社会过程

    不仅如此,但凡确证着人类生产生活运行方式发生社会改变的过程,都要有相应的驾驭主体和客体。其主体是结构在这一社会运行方式中适合其生产关系变化的社会分工、管理和协同运作的社会驾驭者——又称类群个体;其客体是结构在人与自然、社会和他们同类具体结合关系中(生产力发展中)的对象事物、文化存在和社会之人——又称文化类群。尽管这两种知行合一关系都是在人与自然、人同社会、人和自己同类的具体结合关系中来发生,但若从学理上看,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知行合一,更多发生在人类的想象范畴,它试图解决主观见于客观如何来观的问题;主体见之于客体的知行合一,更多发生在人们的现实生命境况之中,它试图解决主体面对客体如何去行的问题。根据人们观念事物的逻辑一致性,观念范畴的知行合一与发展视域的知行合一,不能逻辑混同、无法同日而语。那就是说,倘哲学只以观念的方式看待世界,哲学便坠入自己思想一致性的逻辑陷阱。反之,如果我们的哲学转而以发展的角度看世界,这两种知行合一就通过类群个体和文化类群在人同对象世界之间建立起知行两分、行知互构的文化联系。当然喽,这两者之间的逻辑一致性也要在这个联系中历史重建。

    说到底,人类观念范畴的知行合一与发展视域的知行合一,说得都是人对物的关系问题。随着第一次工业革命的到来,人类在要素分化的社会体制中,开始把人对物的关系放在观念视域和发展视域分别来说。观念范畴的知行合一是人类认识世界的客观需要,发展视域的知行合一是改造世界的必然要求。两者虽然不同,但在科学处理人与物的关系上却缺一不可!辩证唯物论就是在认知主体真实地产生了这种需要、真实地体味到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时,方才凸显其辨证与发展同步主体与社会并行的哲学特质。那种形式化的辩证法,一旦将辨证与发展割裂,就缺少了辨证法的基本蕴含;一旦使主体同社会隔绝,就不再凸显唯物论固有的文化精髓。随着信息社会的发展和以绿色工业为核心的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到来,人类在市场竞争中发现了超越各自文化传统的共同基础——构筑未来发展的同源性。这就为哲学发展——能够在‘类-我合一’的背景下构筑新型知行合一,铺陈了(保证其逻辑一致性的)文化前提。有了这个前提,哲学不再围绕理性思维的逻辑原点,成为无法通约共识的自我标签、思维印记、理性符号,而是在把人作为一个族类存在的发展现实和社会构造中,看待世界、预设未来。

    既然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说得是一件事儿,那么人类在变换自然的历史活动中(在言说人对物的关系时),彼此之间就要有一种通约共识的告知方式。在人们看来,这种告知方式可以追溯到某种无所不包的证物之上:诸如存在/本体/自在之物、上帝/佛祖/安拉、概念/语言/逻辑、人民/领袖和神。殊不知,人类恰是因为这种告知方式的混乱无序,才导致上帝的死亡、哲学的失明。所以哲学的告知方式,不该滞留在被他人告知、思辨、求证、无歧义的发展水平上。它还要通过人类变换自然的活动(通过自然、社会和同类),通过把人的社会主体性关系交织一起的发展维度与知域构成——最终来完成。这时的哲学,不再以思维与存在的关系做原点,而是在人类变换自然的历史活动中,以他们把自身以类属的文化条件为依据。只要人类在生产生活中存在着、发展着,同类之间相互类属的社会条件就将重新构造,人的存在关系、发展关系和社会主体性关系就将发生时时改变,哲学对人和物的相互关系的社会告知,正是在他们参与全球经济生活的实践文化中,通过对族类社会间相互类属关系的文化昭示与哲学分辨中来完成。要有一个对逻辑证物的哲学说明。

    实际上这个充当逻辑一致性的证物就在我们之间:那便是人类活动一旦裹挟市场化、信息化、全球化的大潮之中,人的生命便具有了前所未有的社会相融文化相契的发展性;类群个体与文化类群(人类个体/民族国家)亦在彼此相依的全球经济生活中具有了超越各自传统文化的社会同源性。人类一旦以这种存在方式运行自己族类生活,他们驾驭自己命运的方式——便不只是依赖从前意义的劳动工具及手段,还包括全球一体化进程中由多元文化交错一起的文化因子,和人类在社会构造上引发族类生活发生根本改变的功能构件。毋庸置疑,这个意义上的类群个体,既要在彼此社会相融、文化相契的发展现实中看待世界,又要在运筹人类生产生活的实践文化中发掘为我所用的文化因子与功能构件,拟按照最能适合人类发展的方式改造世界。如果我们把如何看待世界简化为‘知’,把如何改造世界简化为‘行’,那么这时的知行合一便具有了超越各自传统文化的哲学意味与文化性质:那便是通过人类前所未见的(社会相融、文化相契的)发展性,和所有国家在全球经济生活中彼此相依的文化同源性——实践地、理论地把自身以类属显然,这里的‘知行合一’已然超越了依从个体理性为原点的体认文化之背景,跃迁到类我合一的实践文化之层面。如此,哲学的发展不仅明晰了唯物辩证法的思想机理,亦通过人类作为社会主体的实践文化,完成一次华丽的文化转身。

    这个事实表明:辨证唯物论的思想机理,一开始就是在人与自然、人同社会、人和自己同类的知行合一关系中具体呈现的。尽管对于观念的事物要以观念的方式来解决,面对发展的问题要以发展的方式去面对,但是当着来自这两个方面的社会推力,将人类纳入全球一体化进程,抑或当着人类的存在与发展超越了从前彼此分立的知行合一,我们最好还是将其还原到人类社会持续发展(历史唯物论)的本体构造中。现在看来,把两种知行合一分开,是人类在微观个体层面丰富多彩的人性化事物和谐共处的客观需要;将两种知行合一关系在全球一体化进程中构造/整合,则是人类存在与发展的历史必然。倘若我们的哲学继续恪守形而上、无视辩证法,抑或以个人的、形式化的思维方法理解辩证法——人同社会的矛盾便会加剧,人类的生产生活就将变得失序,辩证法的灵性亦黯然无光了

    站在全球一体化进程的高度,那是人类变换自然、持续久远的社会历史活动;也是人类在生产生活的社会运行方式中寻求和谐有序,确定驾驭关系、重塑人的社会主体性,把人类艺术和美嵌入其中的社会发展过程。历史唯物论的文化内涵,就是在这种独特社会运行方式中,将全部文化构件、因子和构造相融唯一,籍此厘定这一历史进程中人类最为敏感的社会驾驭关系(社会主体性关系)问题。在人类变换自然的历史活动中,倘没有人的社会驾驭关系物化其中、包蕴其上社会发展就会出现紊乱,自然的、社会的(显性的和隐性的)各种危机亦将全面爆发。 

    从人类劳动的社会分工(从类群个体的有序生成),到人的社会需要在生产/生活中(在类群文化中)对各种文化构件和因子的聚散离合(形成不同历史社会与文化构造),人类发展经历一个参与到全部自然历史之中的社会变换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不同类群文化(不同民族国家)中的类群个体,成为观念的社会主体,成为与全部客体发生对象联系主导变换关系的社会驾驭者

    这里不难发现,主客观、主客体之间知行合一的辨证统一,完全是在人与自然、人同社会、人和自己同类又统一又斗争的现实联系中(生产/生活中)生动浮现、社会展开的。它不同于仅在思维规律中理性浮现的辩证唯物论,那只是对某种普遍现实的概念表述、观念抽象与逻辑印证。如果脱离人与周围世界的相互类属知行合一,只把思维和存在的关系作为哲学的最后分野,试图通过对思维规律的哲学把握消解人和周围世界间纷繁复杂的社会矛盾,只好让这样的哲学赶紧歇菜。

    同样,人的社会驾驭关系不是在人和对象世界的对象关系层面来生成,而是在人类变换自然的社会运行方式中去实现。诚如对某一文化类群完整人格的社会形塑,需要以下三个环节:1、将发生在市场的、信息网络的、全球一体化进程的所有变化,作为人的社会感官(人的存在关系便是经由这个感官历史确定的)。2、把人的全部感觉/思维、生命行为、社会心理、发展取向——浸润其中、物化其上(人的发展关系即是由此建构、全面生成的)。3、通过恰适其中的社会体制、产业结构、类群文化及其参与的全球经济生活,在类属于人的对象世界,为人们开创性的生产生活开通道路、架构机制,铺陈为我所用的社会条件(人的社会主体性关系就是通过这种途径文化预设、功能打造、科学培育的)。,不同于作为社会历史观的唯物论,那只是人类认识、改造社会的一般方法论。如果我们只从社会一般规律的角度看待社会发展,而不是(在人类变换自然的活动中)基于人的社会驾驭关系统观世界,这样的历史唯物论就缺失了它的驾驭主体。

    长期以来,人们只是从一般思维规律的角度,和社会一般规律的角度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以为抓住了规律性的东西,一切便万事大吉,甚至以为只要掌握了真理,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有了正确的认识,就能直接影响现实社会进程。殊不知,全部规律不过是某种对象形态浮现人们头脑中的社会一种从规律的揭示到对规律的社会运用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如果我们的哲学不能在所有的规律形态中,把人的存在关系、发展关系和社会主体性关系昭示出来、建构其中,走完哲学这最后一公里,哲学发展就将与人类的生产生活无涉,同人类的社会历史进程无缘。这样的哲学原本就是一种发展性错位。

    由于哲学的思辨特质,通过理性思维和学科分化所专注的知行合一及其辩证法,通常被赋予更多的想象,来到社会现实中却无法找到相应契合点。其弊端是:以想象的合理取代事实的合理(取代人和自然、人同社会、人和自己同类知行合一关系中的合理)。这就为诟病辨证唯物论留下口实。同样,鉴于宏大世界相较于理性个体在历史时空上的严重不对等,当人们把哲学作为世界观、社会历史观,这种‘观’往往是概念之观、逻辑之证。其本质是静态地观、抽象地证。随着时空的推移,包涵其中的社会性、历史性、文化性在思辨中淡出,规律性、语义性、逻辑性等概念词语在学术理性中被首肯,哲学变得愈发曲高和寡。以致在林林总总的论说中,至多言明一种社会态势无法陈明具有多因多果、变分组合的实际进程。道理很简单,逻辑的必然性无从派生现实的发展性。这种情况与当下人类发展是背道而驰的。

    这就为哲学发展构成新的历史分野:思,思什么?怎样思?思的主体和对象?为谁思?那是理论思维面对对象事物必须做出选择和回答的内容。用,用什么?怎样用?用的主体和对象?为谁用?那是人类主体必须面对且不可规避的生命存在和事物。前者属于以理性思维作为逻辑原点的思辨范畴,是容易被理性个体关注的观念对象。后者是被当下发展所关切、同未来走向相建构的发展视域,那是被人类生产生活及其及运行方式生命直观、文化凸显的社会生命存在和事物,它直接是被我们人类共同关切的生命本体科学的历史唯物论,原本就该通过所有民族国家(文化类群)参与其中的全球经济生活(改变他们/它们命运的实践文化)进入发展视域结构其中的类群个体(思行于物的社会主体)原本就该关注这类社会生命存在和事物;历史和逻辑原本就该与人类历史文化相契,和人类变换自然的历史活动同行。

    但凡了解马克思学说的人,都会知道它的三个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这种划分或许有助于对其学说的理解和把握。效果上却将马克思关于人的贯穿在经济活动、社会生活和人类发展中的完整哲学及其历史学说——思维解构了!这一点,可以‘归功于’人们运用学科理念将复杂事物割裂开来的便利性、智慧性和思维理性。这就提出个问题,当人类历史成为不同学科的关注对象,我们是尊重这个自然历史,还是苛求于知识系统抑或学科分化的内在规则呢?如果我们的知识论,只要哲学发展凸显其理性思辨的学术特质,无视哲学本身的主体性、生命性和发展要义,那么这样的悖论在传统知识论中是无解的

    新的历史唯物论根源于两个基本现实:一、人的生命意义从来都是获得性的。它需要运用一定的社会技术,凸显某类事物对人类生产生活及其运行方式的社会有用性。因此科技如何发展、事物如何之用,成为我们关注人类命运的第一条文化线索。二、人类在变换自然的历史活动中,总要从中寻找更多发展空间和生命维度。它要求把关联在同类之间、文化类群之间的全部事物形态,统统结构成同类相属、共同发展的生命纽带上。如是,事物的生命之用、发展之用,就成为我们关注人类命运的第二条文化线索。以至我们可以这样说,欲让哲学走完最后一公里,就要明确人类社会发展的两条文化线索就要学会确定和分辨哪类存在和事物属于事物之用(社会之用),哪类存在和事物属于社会生命之用

    首先来看被我占有、为我掌控的事物之用事物之用不同于主观见之于客观、主体见之于客体的对象之用。那是人的意识在同对象世界构成对象联系的事物形态中,因应族类生活结构于自然的行为指向生命互见机体相通(机体耦合)而生成的官能之用、心灵之用和思维之用。这里所谓对象之用,是基于同类个体的共同需要,在主客观、主客体之间,通过以下三个环节共同构建的:1、在人类主体官能的目标指向上。2、在人类生命通过个体心灵的生命互见中。3、在主体意识经由机体耦合(同类感知)的思维转换里。事物之用则不然。它是基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人们集内心于一用的事物形态与目标,在拓展市场和预设属人价值的生产生活中,通过同类个体间的智慧交集、技术协作,从对象方面发掘的适合主体社会驾驭的事物形态及其社会功用。简称事物之用。从各自功用的落脚点看,对象之用属于心灵之用、思想之用、观念之用、信仰之用;事物之用乃是劳动之用、变换之用、类属之用、发展之用。在由不同民族国家共同参与的全球经济生活和市场文化运作中,前者退居其次,后者渐成主角儿。 

    事物之用通常处在未同人类生产生活及其运行方式媾和一起的事物形态中。它更多地体现在各种事物类型对人的社会生命给予的价值关联、文化建构与功用开发上。譬如适合个人身体行为、修养生息和社会心理的功用,契合生产方式、便利日常交往、拓展人际往来的功用,适合文化选择、打造多元文化的生活功用。简单说来,就是昭示主体多元文化特质,彰显人的社会生命意义的功用。借用哲学的话语就是:实践地、理论地把自身以类属的社会功用。事物的每种社会功用都具有特定的目标指向,蕴含着相应的技术元素,媾和着特定的社会支撑。因此,适用于打造这类事物形态、凸显不同社会功用的技术,一定是把人的目标指向及其技术元素社会支撑结构其中的社会技术(属于科学学的范畴?)。从这个角度看,事物之用虽然是有限之用,但从它类属于人的社会性质看,又是生命之用、属人之用。借用哲学的话语说,它又是最具社会前景的人化技术

    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掌控事物者便拥有了改变自身命运的社会能力(‘权力’);学会运用能力(‘权力’)者,就开始了社会独处和自立;人的社会主体性关系便是在此发轫的。当着这个基本现实来在生命类群中,就构成社会组织、产生功能分化、形成发展有序,它是推动人类发展的基本力量,也是人类社会必经的历史阶段。倘若处在思辨层面思考事物之用,只能凸显事物的观念之用;那是寄宿在本心以内、想象与求证不发生歧义、思维和存在相互同一的符合之用。所以,真正的事物之用,是把人的目标指向、技术元素和社会支撑结构一起的社会之用、生命之用、属人之用。它既遵从目下社会给定的显性条件,又约定了类群社会发展中的一般规定(隐性规定)。从推动人类文化进步和哲学发展的意义说,正是承载人类生产生活的各种事物之用,方才把生命类群中的物质文化、精神内涵生动地凸显出来。所以事物之用,一方面在它社会化的途径中,确定了人们驾驭不同事物的主体性;一方面在对人的主体性关系的社会扩张中,实现了对人类本身的发展性。这样,被我占有、为我掌控的事物之用,就具有了某种特殊社会性质:它成为形塑人的社会主体性关系的滋生地,拓宽人类未来发展的转折点。   

    再来分析寄宿在同类之中、族群之间的生命之用当人类把生命之用做根据,事物之用为条件,生命类群同自然宇宙和谐相处为目的,人的社会生命之用便孕育其中了。人在生产生活中的社会生命状况看似稀松、平常,实乃无用之大用。但凡同类,皆有生命之需、个人之长、价值之显、权力之争、社会之用。乃至被人们掌控的事物,为我所用的社会权利,直接成为凸显人的社会主体性关系的最佳入口。只要把孕育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中的显性条件发掘出来,并遵循萌发在类群社会中的隐性规则,运用这些权利——把自身以类属,便会集小用于大用。如此,便建构了强大的民族国家,网结了多元文化类群,生成了一体化的全球市场,确立了稳固的市场结构地位。籍此,人的社会主体性关系从中被确定;人的社会生命意义和价值从中被凸显;个人的社会生命在市场化、信息化和全球化的历史进程中,通过他所类属的生命族群、文化渠道、发展领域、社会机构、各种组织、社会实体得以自由实现与伸张!如此,人的社会生命之用,就和人类文化相契,与人类变换自然的历史活动同行,成为推动人类发展、社会流变的本体之用。

    按照马克思的说法,无非两种选择:我们实践,是事物地对待人类,还是人类地对待事物?!这不仅涉及学科体系的科学建构与划分,更关系到一个更加紧迫的哲学命题:人究竟是被动的自然生命物——只能消极地、被不同客观事物的特殊性所演进、所同化,还是自觉的会生命物——总是在艰难的社会困境中,利用现有的全部可能,在把自然的还给自然、把生命的还给生命,并在他们不断适应、选择和社会调整的实践文化中,寻找和确定人与自然具体结合关系的新的主体定位。我们相信,在这两者间做选择还是容易的,那是人类命运和寄宿其间的人类文化精神长期文化熏陶所致。

    这就要求我们,在把自身以类属的社会践行中,在人类变换自然的社会运行方式中学会分辨:哪类存在是类属于人的社会生命对象和存在?哪类事物是把人的社会主体性关系确定其上、结构其中的生命事物?它的逻辑前提是:只有参与人类变换自然的历史活动、成为其中的社会一员和驾驭主体,才具有了确认这两类存在形态的社会条件和文化资质,才成为追求自己社会生命意义和价值的人。如果以为哲学发展,是人们大量占有闲暇时间的文化副产品,还能把人类命运心安理得地交付其上吗?换言之,只有在人类变换自然活动的历史活动中(人类劳动中)成为结构其中的类群个体相融其中的文化类群才能根据他们/它们社会生命相融其中的实际状况科学厘定这样的事物和存在

    客观地说,在所有国家相融于一体化进程的社会发展中(历史转型中),已经为这样的类群个体(社会主体)、文化类群(民族国家)提供了相应生命场所和领域。科学的历史唯物论不在抽象的概念思辨里,而是通过人类变换自然的本体构造(人类劳动),存在于它对人类生命的自然流淌中。以这一发展本体为原点全面‘思辨’的人,不仅是思行于物物合于人的生命直观者、社会代言人(统称为类群个体),还将是把握自身社会历史命运的所有民族国家和多元文化类群。

    如此,就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这两个最核心的部分中,发现这样一份文化遗产 :无论是确证着主客体、主客观辨证统一关系的社会生命对象,或是在改变这类对象(改变人类命运)的社会运行方式中历史生成的驾驭主体——他们/它们之间原本就是无法分割的有机整体原本就是一个族类存在

    不要小看这份文化遗产,不要忽略这个族类存在。历史将会证明,人类社会和哲学将因循这个认知原点发生根本性改变。

    如果人们好奇发问,哲学的最后一公里是指什么?综上所述可以回答:让人类发展的自然历史,从以往的理性之域进入对人类生命的发展之域。这不只是从观念抽象到生命具象的本体飞跃,更是人类观念世界方式的根本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