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辩律师当有所为有所不为


自2001年执业至今,刑事辩护律师赵运恒承办过多起国内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面对重重压力,他始终坚持信念、坚守底线,基于是否能够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选择辩护策略,通过扎实有效的辩护赢得业界和社会的认可

  2013年3月2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中国电子报社原副总编辑常林锋涉嫌杀妻焚尸一案作出公开宣判:公诉机关指控常林峰犯故意杀人罪、放火罪的证据未达到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罪名不能成立,判决常林峰无罪。


被羁押了近6年的常林锋重新恢复了自由身,他的辩护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赵运恒也松了一口气。从侦查阶段介入,历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始终坚持为常林锋做无罪辩护的赵运恒最终为当事人赢得了无罪判决。


因怀疑他杀死妻子并纵火焚尸,常林锋于2007年6月29日被刑事拘留。2010年5月,北京一中院一审判处常林锋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不服判决的常林锋提出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4月15日作出二审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2013年3月20日,原审法院经重审后判决常林峰无罪。


接手该案后,赵运恒反复查阅案卷材料,多次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审开庭时就提出了无罪辩护意见:根据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常林锋杀妻焚尸的事实,该案属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法院应判决常林锋无罪。


在此后的二审和重审中,赵运恒排除种种压力,坚持为常林锋做无罪辩护。特别是常林锋一审被判处死缓后,面对有罪判决和来自社会各方面的非议,赵运恒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压力,甚至有人打电话质问他“为什么替坏人说话”。


虽然面对重重压力,但是赵运恒始终坚持自己的信念。他说:“刑事案件关系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自由甚至生命,刑辩律师不敢有丝毫的懈怠。”


该案审理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新刑事诉讼法也开始实施。赵运恒几乎穷尽所有手段,包括申请警察出庭作证、专家证人出庭作证、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等。


该案辩护过程中和终审判决后,赵运恒多次接受媒体采访,在法律法规和执业纪律允许的范围内,借助媒体和社会的力量为案件的公正审理和无罪判决呼吁。
 

  对待媒体采访问题上,赵运恒办理李某等5人强奸案时却持有截然相反的态度。


轰动全国的李某等5人强奸案中,部分律师通过媒体、博客、微博披露案件细节,媒体也一度炒得沸沸扬扬。但是,作为未成年人张某的辩护律师,赵运恒始终严守执业纪律,从未接受媒体采访或通过其他途径对外公布案件情况。


2013年7月中旬接手张某家属委托后,赵运恒通过会见被告人、查阅案卷材料以及与家属反复协商,最终确定了罪轻辩护、积极赔偿被害人的辩护策略。赵运恒的辩护策略一经媒体披露,立刻遭到部分律师和网友的质疑和攻击,一度让他承受了巨大压力。


质疑和压力没有让赵运恒退缩,他始终坚守底线,认真履行辩护职责,努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事实证明,赵运恒的辩护策略是正确的。张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这样的判决结果得到被告人家属的认可。


2014年1月,北京市律师协会分别对参与该案的7名律师作出行业纪律处理处分。其中,对3名律师给予公开谴责;对3名律师分别给予训诫、通报批评;对1名律师发出规范执业建议书。赵运恒非但没有受到处分,还因为办理该案的出色表现在律师界赢得良好口碑。


自2001年执业至今,赵运恒一直从事刑事辩护工作,承办过多起国内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凭借着扎实的法律功底以及多年的实务经验,他的辩护工作得到当事人的肯定。


“辩护策略的选择以及辩护律师应该做什么或者不做什么,都是基于是否能够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不同的案件情况,采取不同的辩护策略,排除 一切障碍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仅需要高超的辩护技巧,还需要很大的勇气。”赵运恒一直反对律师通过炒作案件提高知名度,坚持走专业化路线, 力图通过扎实有效的辩护赢得业界和社会的认可。 


赵运恒始终这样严格要求自己,一如既往地在刑事辩护专业化道路上砥砺前行。贵阳刑事www.gzsif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