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国家产业政策为指导
促进我市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遂宁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姚昌华
正在全省全市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时候,近期的两条新闻却引起了我的思考。一是全国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毒鼠强”的厂商;二是河南省省长李玉成在省辖海河、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承诺,在9月20日前全部关闭988家污染企业。虽然在这两则新闻中,对需要取缔关闭的企业没有限定所有制形式,这体现了对不同所有制均实行国民待遇,一视同仁,同时也说明发展民营经济同样必须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但是,在这两条新闻中涉及的被取缔和关闭的企业,估计绝大多数还是民营企业。
什么是产业政策?制定产业政策是国家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有效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素质,调整经济结构,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产业政策由各级政府及宏观调控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按照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客观规律,密切结合我国国情和产业结构变化的特点;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突出重点,集中力量解决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的重大问题等原则,定期制定和发布,并同时制定配套的信贷、财政、税收、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等政策,主要采取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保证产业政策的实施。国家在制定产业政策时都明确划分重点支持发展、允许发展、限制发展和禁止发展的项目和产品范围。产业政策是国家加强宏观调控,引导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改善投资结构以及审批投资项目的主要依据之一。
不是说发展民营经济很多方面都不限制吗?强调要符合产业政策不是一种限制吗?其实认真学习省、市鼓励民营企业发展的决定,就会发现其中充分体现了产业政策的要求。例如,决定中规定了鼓励发展高技术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农产品加工业、生态环境建设等;放开经营范围和管理领域时,也特别强调国家明确限制的投资领域除外;实行项目备案制的前提也是投资项目是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项目。
要促进我市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首先要选择国家重点鼓励的发展项目。目前正在实行的是国家颁布的《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其中明确了当前国家重点鼓励28个领域,共526种产品、技术及部分基础设施和服务的发展。国家确定的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一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有较大的市场需求,发展前景广阔,有利于开拓国内市场;二是有较高的技术含量,有利于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和产业技术进步,提高竞争力;三是国内存在从研究开发到实现产业化的技术基础,有利于技术创新,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四是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有利于节约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五是供给能力相对滞后,提高其供给能力,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的合理化,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选择发展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项目,不但可适应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具有广阔的前景和较好效益,同时还可能获得国家的资金支持和政策优惠。例如,对符合《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的国内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0年修订)》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要促进我市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切忌上马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发展的项目。国家已先后发布了《工商投资领域制止重复建设目录(第一批)》,《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第一、二、三批)》。这些目录淘汰的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生产方式落后、产品质量低劣、环境污染严重、原材料和能源消耗高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企业要制定规划,采取有力措施,限期坚决淘汰本目录所列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一律不得新上、转移、生产和采用本目录所列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各地人民政府要督促本地工商企业执行本目录。对拒不执行淘汰目录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各有关部门要取消生产许可证、各商业银行要停止贷款。对情节严重者,要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违背国家产业政策上项目,一定是盲目建设、重复建设,还会被国家淘汰和禁止,绝不会获得好的效益。
为什么在1998年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全国取缔关停了一批破坏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小炼油、小造纸等“十五小”企业,之后各地又不断地有“十五小”企业死灰复燃呢?这很可能是民营企业家对国家的产业政策还不够了解。由于国家产业政策是国家的相关部门在不同时期制定和实施,包括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而且内容很复杂,仅《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第一、二、三批)》中就涉及17个行业,435项,要民营企业家全面了解和掌握也不太容易。这就要求政府的相关部门一定要熟练掌握国家的产业政策,向民营企业家宣传好产业政策,在民营企业发展时主动作好产业政策的咨询,在审批或备案项目时执行好产业政策。要实行审批责任制,如果因为在审批和备案时没有掌握执行好产业政策,而导致民营企业上马的项目被强迫取缔和关闭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审批、备案部门的责任。对于私自上马违反产业政策项目的行为,特别是没有效益或只追求自己的效益,却破坏资源和环境,对社会产生负效益的项目,要及时依法制止,这可避免该企业给社会造成环境破坏等损失,也可避免其他投资者由于侥幸心理也跟风一哄而上,导致更大的损失。
由于国家产业政策制定的时间跨度长,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多,又处在不断地调整之中,如何既全面掌握正确执行好产业政策,又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康发展,对政府工作人员的素质提出了很大的考验。要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国内外市场需求和供给条件的变化,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指导企业选择有可能形成本地比较优势的领域重点发展,力争形成特色主导产业,避免盲目重复建设。同时又要对重复建设问题有正确认识。市场经济要有竞争,就必然有重复建设;只要是投资者承担风险,就不会出现盲目的重复建设。对政策法规没有明确禁止的项目,都应允许投资者投资,更不能人为地用产业政策设置障碍。对产业政策中由于制定政策的时间和角度不同而可能出现的矛盾,要灵活掌握,给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尽可能大的空间。
总之,我们以产业政策为指导,就可以避免因为盲目上马国家禁止项目而被取缔所导致的人、财、物浪费,把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集中到国家鼓励的优势特色产业上来,就可以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和社会健康协调发展,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早日实现。
2003-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