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百姓无隐私而官员却要有呢?
------听一位派出所负责人说对辖区上访者一举一动了如指掌的感慨!
汪华斌
昨天吃饭时碰巧有位在派出所当基层领导的亲戚在场,大家说现在社会开始对侵犯官员隐私的事相当重视;那么我们社会的老百姓到底有没有隐私呢?这时这位基层派出所的领导说话了,他说这取决于上级领导;上级领导说要调查谁,则这人就没有半点隐私。他说他们辖区的上访人员一举一动全部在控制之中,所以上访人员肯定没有半点隐私。这就是说我们这讲隐私的社会实际却只是对官员,因为只有官员才能动用公权力而掌握老百姓的隐私;相反你老百姓如何能掌握官员的隐私,充其量只能是通过一些异常情况而加以猜测。如我们对‘手表哥’的隐私只是公开场合露手表而分析,说这手表实际是与官员收入水平不符合的证据;但实际并不能真的公开这‘手表哥’背后的真正隐私。再如局长的“香艳日记”,充其量只是因为网络曝光的日记里载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的“香艳情节”;从而使老百姓对官员产生受贿“敏感问题”的联想。再比如说这次毕‘姥爷’事件,充其量只是好事者想依附毕‘姥爷’证明什么;谁知最后却使毕‘姥爷’的这点隐私被曝光。也就是说我们社会很多老百姓实际是在公权力面前没有隐私,而一些官员却只是因为无意之中曝光了自己的一点隐私;结果引发全社会的联想,所以很多官员实际是倒在自己的无意之中。
是啊!看我们今天的社会,老百姓实际早就没有任何隐私了;如我们在网络上发帖释放我们的郁闷,谁知网络安全大军早就进入到控制状况;这也是我们社会才出现网络发帖,最后却遭受跨省逮捕;因为你的郁闷还没有释放,官员那里早就对你了如指掌;所以通知公安机关就能强制性逮捕或被精神病。为什么我们社会要对上访人员进行控制,因为这些人是直接曝光官员隐私的人;所以这最容易造成社会动乱的信息源必须提前控制,这也是我们社会实际所有上访人员早就赤裸裸的暴露在公权力面前了;因为这些人是没有任何隐私的。正如我们网络博客本来以为是网络日记,谁知早就公开在官员面前了;正如前些年我原来单位的负责人委托人通知我,说不要再在网络上发文为自己鸣不平了;因为国家安全部早就将我们作为控制对象了。所以我的网络文章实际下面早就有人分析找问题,目的就是提前控制。试想既然如此,我这人也就是我们社会的透明人了;因为我们根本不可能有任何隐私,难道我们社会的公权力能够允许你这被控制的对象失去控制吗?
与老百姓透明相比,我们社会的官员是越来越不透明了;如原来很多领导的办公室是没有人值班的,现在所有领导办公室全部都是秘密的。如我们到国外看到很多西方国家的政府办公大楼是没有围墙,也没有保安值班;所以老百姓可以随时随地进入到政府办公大楼。然而我们现在连村干部的办公大楼都是围墙深院,到处是保安值班;你老百姓连靠近都有人驱赶,这就是中国特色的保护领导的隐私与安全。
按照西方国家的观点,官员可以“无”隐私;而老百姓则必须有隐私。也就是说隐私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否尊重、能否有效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则体现着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虽然官员也是国家公民,其也理所应当享有其隐私权;但由于官员非普通公民而是公权利的行使者,所以其个人生活如果与权力“沾亲带故”则就并非全是私事。正因为如此,西方国家的官员其隐私权是有限度的;也就是说与权力有关系的就是公共利益而不是隐私。也正因为如此,身为西方国家的官员实际在其成为官员那一刻也就相当于似签订了一项契约;即只能以公共利益为标准向社会、向大众、向媒体让出一部分隐私权。由于生活作风与履行公权力有关,所以西方国家对官员的花边新闻更加感兴趣;这也是西方国家虽然性开放,但其官员的性生活绝对比中国官员严谨。而我们社会因为将性开放作为改革开放的特征,所以官员普遍比老百姓的性生活糜乱。但因为我们社会将这作为官员的隐私,所以我们社会只要不是腐败分子的官员根本不知道其有多少个情妇或二奶。
对此肯定会有人问,为何中国社会刚好相反却是官员有隐私权?这就是‘官本位’的功能,因为老百姓低官员一等;而且官员还能运用公权力动用社会资源,所以老百姓在官员面前没有半点隐私。相反官员因为有权力,所以隐私也受公权力保护;这就是中国特色。因为我们社会最先受法律保护的并不是老百姓,而是运用公权力的官员;所以我们社会才最容易造成官员侵犯老百姓各项权利的现象。也正因为如此,所以老百姓任官员“宰割”的现象比比皆是;这也是我们社会上访不断增加的原因。
我们看到我们社会的冤假错案从来都是老百姓身上,而没有任何官员会面临冤假错案;这就是中国特色的权力介入法律的现象。在西方国家的舆论监督和新闻报道中,很多是对公权力机关和官员行为的报道;而且只要是不严重失实,则普遍构不成诽谤。而我们社会强调只能对公权力机关和官员正能量,决不允许披露其错误行为;所以根本不会出现对官员隐私公开的现象,因为公权力是受法律保护的;而老百姓没有法律保护,所以受公权力的影响而经常被侵犯权利;最后即使平反,也没有公权力承担责任;因为我们社会运用公权力失误从来没有追究和定罪其责任人的现象。正是因为有这样的社会体制,所以才产生出中国特色的‘老百姓没有隐私’而‘官员的隐私受法律保护’;结果我们社会举报官员的信总是经常到被举报的官员手上,最后自然造成中国特色的打击报复;这也是只有我们社会才能产生出上访只增不减的社会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