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华社十问、七问公共资金去向不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以后,近日,《经济日报》也发表社长的文章,追问“一年6万亿元公共资金去哪儿了?”。虽然文章解释,由于没有国家统计部门的官方数据,有关十大公共资金一年6万亿元、累计约30万亿元是依据已有公开数据估算的。但是,却不能改变事件的性质。也就是说,公共资金去向不明的问题是存在的,如何解决,值得深思。
事实也是如此,不管十大公共资金的最终数据是多少,这些资金从征收到管理再到使用,没有公开、透明,是不争的事实,也是舆论和公众有理由追问的理由。不仅如此,还要追问公共财政到底在公共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方面扮演了什么角色。
要知道,既然是公共资金,就与公共财政密不可分。即便按照目前的财政管理体制,有些公共资金尚难以纳入公共预算统一管理,至少,应当接受财政的统一监管。同时,象土地出让金等资金,还应当纳入到公共预算统一管理。因为,土地出让金就是政府资金,没有游离于公共预算之外的任何理由。
问题在于,这些公共资金大多都是“独立”于公共财政之外的,是不受监督的资金。收的是否合理,管的是否科学,用的是否合规,包括财政部门在内的政府职能部门,都毫不知情,以至于没有一个部门能够拿出一本公共资金征收和使用情况的清单。即便拿得出,也都是一笔糊涂几经。
这也从一个侧面告诉我们,所谓公共财政,更多的还是传统意义上的就财政论财政,仅仅把好管的资金纳入到了公共财政范畴,象土地出让金等数额巨大、政府习惯于自由支配、管理难度相对较大的资金,大多没有能够纳入到公共财政管理范畴,这也从客观上给了这些资金去向不明的机会和空间。相反,如果能够将这些资金统一纳入到公共财政管理范畴,接受人大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其违法使用的空间也就要小得多,出现问题的概率也要小得多。
而公共财政所以没有能够将全部公共资金都纳入到统一管理范畴,很大程度上也说明公共财政的方向不明、方向不准,没有能够真正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制定公共资金管理的规则、明确公共预算的范围,导致许多应当纳入公共财政管理的资金仍然游离于公共财政之外,无法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制定使用计划、明确使用方向、评价使用效益。自然,舆论和公众对这些资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不可能不提出质疑。
近年来,财政部反复强调,要在工作上从被动买单转为主动请客。显然,不仅仅包含已有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而应当包括所有与公共财政有关的资金和资源,以及与公共财政有关的政府行为。公共资金,无疑也是财政变被动为主动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如果能够将公共资金也能纳入公共财政统一管理,编制资金预算计划,并按计划核拨资金,而不是谁收取、谁使用,且缺乏应有的监督制约机制。那么,公共资金就不可能出现去向不明的问题。
总之,公共资金去向不明,最关键的问题还在于公共财政的边界没有确定好,公共财政的牙齿还仅仅只能在所谓的财政收入范畴发挥作用,而没有拓展到整个政府职能覆盖的公共领域,导致许多方面存在管理失控的现象。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要求,规范公共财政范畴,界定公共财政范围,将游离于公共财政之外的公共资金、公共资源,都纳入到公共财政统一监管范围,避免再出现数十万亿公共资金不知去向的现象。只要公共财政的范围界定好了方向明确了,公共资金的乱象也就能够比较好地得到治理了,公众所担心的公共资金去向不明的问题也就得到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