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有敢设万家民营银行的气魄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原总裁梅兴保日前表示:“一定要有很大的魄力和担当,使民营银行和其他中小金融机构能如雨后春笋般发展。现在一年才批五家,要让民营资本发起设立的中小金融机构成百上千甚至上万地出现”(34日《中国证券报》)。

 

总体看,金融改革特别是被人为涂上神秘色彩的商业银行准入等方面的改革远远滞后于整个经济体制改革。这种严重滞后现象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羁绊,已经在阻碍中国经济在新常态下稳健运行。中小企业融资难十几年迟迟不能有效解决,金融资源配置严重不公就是金融改革滞后的产物。

 

如果金融体制改革仍徘徊不前,必将毁掉中国经济新常态。目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已经成为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必然之路。中国经济已经由过去资源能源、劳动力等要素驱动,资本资金货币大投放两个阶段转向了创新驱动,创造唱戏的舞台上。在这个时期,尤其需要金融的服务和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如果没有金融资本资金特别是量身定做的中小商业银行的贴身支持是绝能成功不了的。

 

这就要求彻底放开金融市场准入,放开民间民营资本创立金融机构特别是中小银行的门槛和限制。在中国经济总量世界第二这个大经济体里,去年开始仅仅允许成立5家民营银行而且至今都没有完全开始运行,绝对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笔者完全同意全国政协委员、资深金融业高管从业者和专家梅兴保先生的建议。要有很大的魄力和担当,要让民营资本发起和设立成百上千甚至上万家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时,大力发展互联网金融融资模式。

 

笔者敢于预言,只要允许民资成立上万家金融机构,鼓励各种形式的互联网金融融资模式,那么,困扰中国几十年的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就将迎刃而解。

 

急需修改《商业银行法》,降低包括资本金额度过高门槛、高管人员过严要求等项法律规定。监管部门应该以开放的思维鼓励支持民间资本设立金融机构包括银行。金融业监管的思路也应该遵循低门槛、严监管的思路。在准入上放低门槛甚至取缔一些不必要的规定,进入以后严格监管、严格处罚。

 

对于目前的互联网金融要抱有最大的容忍度。笔者认为,现阶段放手让其创新、发展,不必捉急出台任何监管措施和门槛。监管部门要做的只是及时向投资者提示风险以及风险案例信息即可。

 

金融业本身就是高风险行业,只要办金融就一定会出现风险。过度强调和惧怕风险必将遏制金融创新,扼杀新金融发展。关键在于出现风险后,风险责任承担主体必须明晰和到位。民间融资包括高利贷融资,以及互联网金融,不可否认风险已经出现许多。但是,风险承担者是明晰的,风险责任划分是清晰明确的。至今鲜有围堵政府和聚众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的。不要惧怕金融风险,怕就怕出现了风险后责任主体模糊而聚众闹事甚至围堵政府,最终影响到稳定。

 

放开金融机构准入,允许成立万家银行,必须提前做好两项工作。一是存款保险制度尽快出台实施。这样才能消除存款人的后顾之忧,给其吃下一颗安全的定心丸。同时,就不会出现集中挤兑风险,维护了金融秩序稳定。

 

二是尽快建立金融机构的退出机制。允许不符合条件、经营失败的金融机构破产或者退出市场。这样才能形成有进有出、能上能下的良性循环机制。金融机构破产退出条例应该尽快出台。

 

放开金融机构准入,允许民营资本兴办万家金融机构会不会导致金融风险,金融会不会出乱子呢?笔者认为,不会的。这些新成立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都必须遵循商业银行法、各项金融监管条例、制度和办法等,即都归入了监管的笼子里。相应地会将目前游离于监管笼子外的庞大民间资本资金吸收进来,自然而然地接受正规金融监管。把风险较大的监管笼子之外的民间借贷包括高利贷资金,通过成立万家金融机构吸收归集到监管笼子以内,有利于疏导和化解社会巨量高息借贷风险,金融风险当然是越来越小了。

 

因此,认为放开金融准入门槛会导致金融风险增大的思想是错误和经不起推敲的。

 

总之,官方应该有气魄、胆量和担当允许民间资本成立成千上万家金融机构包括中小型商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