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将获券商牌照的消息让金融混业经营再起波澜。
近日,有关银行收购证券的消息接连不断。有消息称,兴业银行并购华福证券的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而交通银行也有计划收购华英证券。
11日,兴业银行就有关兴业银行将控股华富证券的消息进行澄清。其公告指出,目前公司没有直接收购或控股华福证券,公司关注到监管部门有关发言精神,也注意到并未公布该项政策研究的明确时间安排。
公告也明确,公司将密切关注这一事项的进展,待相关政策明确后,将积极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方案,切实推动公司综合化经营发展战略,以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按照《商业银行法》和《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我国金融机构实行分业经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对上述事件回应时也表示,根据《商业银行法》第43条规定与《证券法》第6条规定,商业银行从事证券业务需要履行相关报批程序。截至目前,我会尚未收到华福证券关于股权变更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虽然存在法律障碍,但在金融脱媒、利率市场化、互联网金融等因素叠加的影响之下,金融业综合化经营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有分析人士也指出,在金融创新和监管制度不断更新的当下,各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将积极寻求新的增长点,金融业混业势不可挡。
注重实际需要
俗话说,“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回望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历程,确实也上演了一出出的“分分合合”,经历了从最初的混业到分业再向综合经营发展的演变。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银行业可以经营证券、信托等业务,据悉,那时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国有大行都纷纷参股证券公司等。那时的监管也处于由人民银行承担对银行、证券和保险进行统一监管的“大一统阶段”。
不过,由于银行将资金投资房地产等实业,最终酿成风险,混业经营也逐渐变成“混乱经营”,后经过大力整顿金融业将银行的非银行业务剥离,并实行分业经营。而同时监管也开始出现分化,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成立并最终形成“一行三会”的分业监管格局。
从国外的情况来看,不论美国、欧洲还是日本都经历了由混业到分业、再回归混业的发展过程。
“发达国家过去从严格的分业经营后来进入混业经营,其中也出现了很多问题。混业经营使银行、证券、保险之间界定和界限变得模糊,最后出现了危机。美国也开始审视这些东西,现在返璞归真,但是从性质和作用上目前还是混业经营。”国际金融专家丁大卫教授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
事实上,这也说明分业和混业都有其优点和缺点,不论是从混业到分业还是从分业到混业,都是和当时的金融市场和条件所对应的。
“混业经营在国际上有成功案例,不能说它好还是坏,只能说我们的监管水平到不了那种层次,提混业就容易乱套。”银联信分析师钟加勇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我国的监管思路正在发生变化,监管的技术和能力包括大数据的应用、银行业自身精细化的管理等也都有所发展,因此一些做得好的银行也想朝着混业的方向发展。
考虑风险 暂无时间表
一直以来,“混业”仿佛就是“风险”的代名词,虽然监管层正在积极地研究有关制度以适应新情况和要求,但是法律底线却不敢有丝毫的放松,相关政策也并没有时间表。
去年,《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实施公开透明、进退有序的证券期货业务牌照管理制度,研究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等交叉持牌,支持符合条件的其他金融机构在风险隔离的基础上申请证券期货业务牌照,支持证券期货经营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的提下以相互控股、参股的方式探索综合金融。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日前也表示,证监会正在研究落实“国九条”的有关要求,在现行法律框架下,研究证券期货业务牌照管理制度,以及商业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在风险隔离的基础上申请证券期货业务牌照有关制度和配套安排,但有关政策的公布实施尚无明确时间表。
而目前《商业银行法》、《证券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仍是我国金融混业无法逾越的障碍。1995年颁布的《商业银行法》确立了商业银行分业经营的原则,2003年修订后的《商业银行法》仍坚持这一原则,其中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银行要获得券商牌照仍需要法律方面的突破。两会期间,银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商业银行法》修改是一个系统工程,银监会正与相关部门就《商业银行法》修改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推进。
华泰证券研究报告也指出,现行法律下我国金融体系属分业模式,牌照放开还需《证券法》、《商业银行法》修改先行,考虑到修法涉及面大、影响深,预计会有2~3年过渡期,短期不会对券商构成直接影响。
不过,对混业经营的担心更多的还在于它潜在的风险。
“混业经营是发展趋势,但目前在中国这是一个比较尴尬和为难的事。混业是发展趋势,未来必须做,但现在包括职业道德、专业水准、监管等方面我国还远远没有到位,最后有可能从混业经营变成混乱经营。”丁大卫坦言,我认为这么多年政府对混业经营没有表态就是基于这个困扰。就中国本身来说应该把分业经营做好,把细分领域做得更加专业。
丁大卫解释道,最近几年政府允许民营企业可以做很多金融方面的事,比如私募股权公司、担保公司也有P2P等。但是我国金融市场还不成熟,另外从业人员鱼龙混杂,绝大多数人不专业也不懂业务,现在从推出的情况来看,P2P跑路现象严重,私募股权公司倒闭,担保公司是骗子公司等事件层出不穷。“政府应该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但是这里面有步骤、有顺序以及如何把控的问题,如果把控做不好就可能变成一个灾难。”
“政府对金融的安排在大面上,而在细节方面,比如私募股权基金究竟应该怎么操作,什么人有资格去做,P2P什么样的人可以去做,风险如何防范等方面我觉得没有细化。”丁大卫表示。
但不论如何,混业经营是未来的大趋势已是业内共识。丁大卫指出,政府没有明确的表示从法律法规上可以进行混业经营,比如银行不能参与私募股权基金,但是现在很多银行通过第三方合作参与信托或者私募股权基金。比如中信变成了中信集团,其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牌照都有。
综合化经营不可逆转
尽管目前我们的政策依然实行分业经营,但在运行方面,混业经营早已暗流涌动。尤其扩大综合化经营版图,成为加快业务结构转型的核心。
事实上,鉴于目前我国金融体系不够完善,比较脆弱的现实,混业经营尚不能放开,金融控股公司则被众多业内人士所看好。
“从金融控股公司层面来实现综合经营,比如中信、平安、光大等都是金融控股公司,实际上它们的集团旗下也都有银行、投行、信托等牌照,这种情况下进行综合经营。控股从资本的角度来说实现了综合经营的收益,同时又有利于分业监管。这可能是我们国家适用的一个做法。”钟加勇告诉记者。
目前,金融机构纷纷跨行混业,涉足银行、证券、期货、保险等领域,加速布局金融全牌照。作为浦发银行和国泰君安大股东的上海国际集团近日就备受关注,据悉,目前上海国际集团持有浦发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国泰君安、上海安信农业保险、大众保险、华安基金、上海国盛典当、上海市再担保、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等多家金融机构股权,发力金融综合经营。
不仅如此,银行、保险也都在加速布局金融全牌照。此前从保险事务起家的安邦控股民生银行同样引起市场不小的震动,通过控股保险、基金、证券、银行等牌照,安邦也朝着金融全牌照的金融集团方向走。
银行方面,全牌照布局也已初步完成,获得境内券商牌照成为综合化的最后一步。不过据报道,目前五大行和招商银行都通过子公司持有券商牌照。
多数分析人士认为,券商牌照不会在短期内放开,即便放开也将从投行业务开始。
对此,钟加勇表示,利率市场化、互联网金融、大数据以及经济下行四方面对传统银行影响较大,特别是利率市场化和金融脱媒,金融脱媒导致间接融资减少,直接融资增加,银行也要跟着转型。“就整个大的趋势来看,现在有银行公司业务投行化的趋势。银行传统的贷款业务加上它的财务顾问、公司融资、公司金融等业务,有天然的投行化的倾向。”对于所谓商业银行公司业务投行化,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公司业务部业务主管卢继超给出的定义是,银行用投行的思维,以客户为中心,综合运用银行、信托、租赁、资管等金融媒介,以及贷款、投资、理财等资金渠道,在合理缓释资本和信贷规模等约束的基础上,为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经营模式。它将助推银行商业模式转型升级。
“但是不同的银行追求的投行化也不一样。”钟加勇强调,比如说光大银行不断地发债,民生银行希望做纯产业链,还有些银行希望在企业从孵化、贷款到企业上市都希望分一杯羹。
无论如何,在深化金融改革的大背景下,金融业转型升级是当务之急。而目前我国金融服务业发展非常活跃,人们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日趋多元化。在这种情况下,为满足各式各样服务的需求,金融业向综合经营发展只是顺势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