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讨薪悲剧症结何在?政府该出手!


 农民工讨薪悲剧症结何在?政府该出手!

据报道,各部门年复一年地出台有关“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的规定,但是农民工讨薪难的新闻报道还是层出不穷且愈演愈烈。农民工讨薪的悲剧不断发生。

其中最为惨烈的例子有,201412月太原市一建筑工地发生的农妇因讨薪而被打死的事件;20151月河北冀州一处新建楼盘一十几岁女孩帮父讨薪时从高楼层跳下身亡事件。

最具代表性的例子则是,湖北42名农民工讨118万元工资两年原地打磨磨。过去的700多个日日夜夜,从省到市再到区里,走了一圈又一圈,“感觉自己好像一头拉磨的驴”。“市长都管不了,我们能管得了吗?”“这事不归我们管。”“回去等消息,时间不能确定”……这是湖北42名农民工在辽宁某市讨要被拖欠了两年的工资听到最多的几句话。两年时间里,农民工们被省、市、区8个主管部门推来“踢”去,如今,他们仍游走在讨薪的“马拉松”路上(新华社报道)。

近日又有葛洲坝集团项目农民工讨薪遭打伤的报道(法治周末报道)。

针对此,笔者认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是个长期以来未能有效解决的顽疾,根子在于政府不够积极主动、手段不够硬N部门发通知检查,似乎也是多年来的戏码。政府只是把自己当作中间调停人,而没有把它当作当事人

笔者主张,各级政府对于有确切依据的工资拖欠,应当代位支付,而后代位追讨。其理据是:政府如果已经对相关企业征收了税收,那么,这一税收征缴是不合理的,因为,工资支付必须先于税收的缴纳,因此,政府代位支付、代位追讨(以先收的税收代支工资,以代支工资追缴税款),合情合理

另一方面,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的,检察院宜及时立案司法处理。特别是,对于那些恶意拖欠工程款直接导致劳动报酬无法支付的单位(其中不乏政府部门!!!)的负责人,检察院宜及时立案司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