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13 13:06:42 来源:《中国改革报》
着力增强价格调控能力,完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服务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创新价格监管方式,做好价格公共服务
□ 本报记者 丁 南
在年初岁末会议季,福建省物价局转变工作作风,节约办会,全省价格工作会议选择了以视频形式召开,会议从五个方面明确了今年价格工作的总体思路。
CPI控价目标锁定3%
着力增强价格调控能力,实现将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的控价目标。
一是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分析工作,不断完善价格调控机制。提升信息的收集能力,提升信息的分析能力,提升信息的运用水平,提出针对性强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二是继续开展民生价格信息发布工作。推进信息发布“增容、扩面”,力争在年底前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全面推进的工作局面。
三是提高价格调节基金的使用效能。支持平价商店建设,引导和支持副食品生产基地与平价商店产销对接,开展蔬菜基地冷链设施、主要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等试点工作。
四是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价格临时补贴及时全额发放到位。
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
着力完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
一是加快推进定价目录修订工作。在上半年公布新的《福建省定价目录》,同时做好《成本监审目录》《定价听证目录》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工作,规范政府定价行为。
二是积极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研究提出福建省电价调整方案,进一步推动电力市场化改革,继续推进销售电价分类改革。在气价改革方面,争取年底前在已开通管道天然气的城市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加快建立天然气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在水价改革方面,进一步推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加快推进阶梯水价改革,年底前所有设市城市都要实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
三是积极推进医药价格改革。加强对设区市医药价格改革的指导和价格平衡工作。研究放开一批非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赋予省级医疗机构更大的价格自主权。逐步取消药品政府定价,推动建立通过市场形成合理价格的机制。
四是推进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改革。年底前要形成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向社会公开。
继续加大清费减负力度
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一是贯彻中央支持福建进一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落实鼓励类服务业用电、用水与工业同价等政策。研究探索适应自贸区运行的价格管理体制机制和价费政策,支持自贸区发展。
二是加大清费减负力度。
三是实施环保价费政策。继续执行差别电价,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
四是支持社会事业发展。
畅通价格举报投诉渠道
着力创新价格监管方式。
一是继续推进阳光价费工作。全面停止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发挥收费动态监管系统平台作用,建立收费情况报告制度。今年再建立100家省级阳光收费示范单位。
二是规范医药价格行为。通过制定医药价格行为规则,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价格行为,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三是推进常态化价格监管。出台重点抽查工作办法,逐步形成一整套制度完备、运转高效的价格监管机制,实现从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的转变。继续推行网格化管理,加大节假日期间的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价格欺诈行为。
四是开展重点领域价费专项检查。组织开展教育、医药等民生价格热点问题的专项检查;巩固深化涉企收费检查成果。配合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适时开展电力、天然气等领域价格检查。
五是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密切关注重点行业、重要领域的价格竞争行为,积极摸排案件线索,择机开展反垄断调查,及时纠正价格垄断行为。
六是进一步畅通价格举报投诉渠道。全面推进12358系统开通运行工作,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办理流程。
发挥价格行政调解职能
着力做好价格公共服务。
一是更加重视成本监审和农本调查。配合资源性价格改革和围绕改善民生,开展重点行业的成本监审工作。开展农本调查、审核交流工作;建立全省农本调查数据库,加强对调查资料的分析和利用。
二是继续发挥价格行政调解职能。推广网上受理和微信调解。完善价格行政调解与价格举报、基层司法所站的业务衔接机制。继续在价格争议易发场所扩增工作站点,及时调解处理价格争议。
三是认真做好价格认定工作。实行涉案财物价格复核裁定案件倒查机制,开展价格鉴定案卷评审工作。巩固和扩大税基价格认定业务,拓宽涉税财物价格认定新领域。完善价格评估机构行政许可审批管理。
四是切实加强价格宣传工作。出台重要价格收费政策时,要相应制定新闻宣传方案。扩大宣传面,提高宣传效果。
五是继续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落实“一个窗口”对外,方便群众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