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方法:挂牌前商标无偿转让给公司
披露情况:
恒鑫阀门、宝恒自控在经营范围、业务类型方面与公司较为相近,出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考虑,恒鑫阀门在 2012 年公司股份制改制期间进行了资产清算,停止了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其相关业务、人员及资产也已转移到公 司。截止本说明书签署之日,恒鑫阀门已办理工商注销手续。此外,报告期内宝恒自控已停止一切经营业务,截止 本说明书签署之日,宝恒自控已发布注销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相关注销手续在其将“宝恒”商标转让给公司 后将尽快予以办妥。
海斯特的主营业务是高速变频电机的设计、制造、销售,其相关产品属于机电设备类,主要用于木工机械行业、铁路信号行业,其主要客户包括广州弘亚机械有限公司、东莞豪力机械有限公司、东莞市南兴木工机械有限责任 公司等木工机械生产厂商。而公司的产品为电动执行器与控制阀,属于工业仪器仪表设备类,主要应用于建材、冶金、电力、石化等工业自动化控制领域,主要客户为各类水泥建材生产企业、钢铁生产企业、火力发电企业、化 工生产企业以及各类配套离心风机制造厂商、阀门制造厂商等。公司产品所使用的电机为伺服电机,是公司 电动产品的重要零部件之一,其对于电机转动精度有较高要求;而海斯特产品的主要性能体现为高转速与高能量转换效率,因此两种电机并不能通用或互相替代。在业务性质、市场差别、客户群体、产品可替代性等方面, 海斯特与公司均存在显著差异,因此,海斯特的业务对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睦翔科技的主营业务为代理德国 MATMIX 公司所产建筑用材料的在国内销售业务。在业务性质、产品可替代性、客户群体、市场差别等方面,睦翔科技与公司均存在显著差异,因此,睦翔科技的业务对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 为了规避潜在同业竞争情况,公司章程第三十八条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 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此外,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为宝恒自控、海斯特实际控制人)林子晨、黄皖平出具《承诺函》,承诺在宝恒自 控相关注销手续办妥之前,不开展任何与公司(即天津宝恒)构成同业竞争的经营活动。如违反承诺,愿承担由此产 生的全部经济责任。同时承诺海斯特在未来不开展任何与公司(即天津宝恒)构成同业竞争的经营活动。如违反承 诺,愿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责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均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声明。 经核查,公司律师认为: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已作出有效承诺以避免同业竞争,该等承诺真实、合法、有效。
�而且,随着转板机制的逐步完 善,新三板公司未来 IPO 有望享受“绿色”通道,通过介绍上市的途径转板。
第四类:致力于开拓战略新兴产业的冒险型企业 该类企业从事的行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公司掌舵人也希望公司能在未来有所成就,并敢于开拓创新,敢于冒险。如果企业属于国家政策鼓励发展的行业,尤其是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且具有核心竟争力、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无论是新三板还是 A 股,市场都很欢迎。因为市场给予这类企业的关注度、市场预期都较高,投资机构的参与热情也高,对企业的成长具有良好的激励作用。
第五类:暂时不需要融大额资金的企业 企业发展较为稳定,也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但由于行业属性等原因,可能暂时的资金需求量不是特别大,但又希望借助资本市场的平台,提升公司的品牌价值,以谋求进一步发展的机会。要知道,在主板或创业板 IPO,无论企业有没有募投的项目,都必须发行 25%或 10%的社会公众股,但有 些企业它根本就不需要那么多资金。因此,有少数公司上市后,一方面让几个亿甚至几十亿的资金趴在银行账 号上不动,另一方面还得承担舆论的压力。在这一点上,新三板更为灵活,挂牌公司如果不需要钱,可以实施 存量挂牌,获得交流的途径或者是其他的功能,如果需要钱,完全可以通过挂牌和定向发行实现融资。当然, 还有些企业,自身特点难以支持一个交投活跃的市场,或者企业对股份流动性没有特别的偏好,也适合进入新三板市场,比如中小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