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在刚刚举行的广州人大会议上透露,将探索以商业银行放贷、公积金中心贴息的形式,解决公积金贷款难的问题。贴息资金的来源,则是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虽然此消息一出,就引起了广泛关注和激烈争议,甚至有观点认为是拿公共资源“劫贫济富”。但是,笔者认为,这是现阶段一种不错的选择。至少,它可以有效缓解公积金贷款的压力,让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公积金贷款的福利。
按照媒体披露,广州市所以有此想法,是因为公积金贷款已经面临透支的风险,85%的存贷比也已经远远满足不了居民利用公积金购房的需要,每个月10亿元的额度也屡屡被凌晨排队所秒杀,贷款申请已经被严重积压。如果广大居民长期享受不到公积金贷款的支持,必将对企业和职工缴纳公积金的积极性产生影响。
事实上,公积金贷款所以受追捧,主要原因就是贷款利率低于商业贷款利率,且不会受银行其他方面要求的影响。既然如此,以公积金增值收益贴息的方式,让购房人享受名义上的商业贷款、实际上的公积金贷款,又何尝不可呢?
众所周知,买房难、买房贵问题,除了房价过快上涨的原因之外,就是保障房建设速度太慢、跟不上居民住房的需要。而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之一,就是住房公积金的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相当一部分地区的公积金都处于“沉睡”状态,既没有能够很好地服务于广大居民,也没有很好地在保障房建设方面发挥作用。居民对公积金贷款的需求增加,毫无疑问是购房意愿增强的表现,自然应当受到政府的关注和政策的关心,应当让更多的人享受到公积金贷款的支持。
有人担心,将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购房贴息,可能会产生不公平现象,会损害公积金缴纳者的利益。说实话,这样的担心实在太过僵化、教条。公积金增值收益,确实是全体缴纳公积金者的共同利益,应当归全体缴纳者享受。我们不禁要问,给有条件享受公积金贷款,但由于公积金数量有限,一时难以满足者,通过贴息的方式用商业贷款来弥补,难道就不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了吗?这种以公积金增值收益进行贴息来扩大公积金贷款受益面的方式,难道不应当推广吗?
我们说,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决不能过于僵化与教条,而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作出调整与完善,进行改革与探索。在居民对利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意愿不强、公积金管理机构的主要任务,就是要想方设法实现公积金的保值增值,避免广大居民的利益受到损害。在居民利用公积金贷款意愿比较强烈,公积金贷款已经很难满足居民购房需要的情况下,就应当想出其他方式尽可能地满足广大居民的购房需要。广州市此举,无疑是化解这一矛盾非常有效的方式,也是正确的选择,不应当受到任何质疑。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此项政策主要是为了应对公积金贷款供求压力而推出的,也是为了满足公积金缴存者的购房需要而调整的。因此,在政策执行和具体操作方面,也要严格把关,避免出现暗箱操作的问题。最重要的,就是要确保享受此项政策者,必须是缴纳公积金者,且在购房问题上,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如首套房、自住性商品房等,而不是无限制、无节制地给购房者提供贴息。不然,就真的可能会出现用公共资源“劫贫济富”的问题,使这项政策的作用大打折扣。
实际上,何止是公积金贷款,其他方面的惠民政策,也应当象广州市这样,能够想出一些新点子、新办法、新举措出来。譬如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地方政府也可以拿出一部分资金来,以贴息的方式,鼓励银行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鼓励银行支持实体经济,而不是总停留于口头上、文件中、口号里,使政策的作用效果始终难以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在经济转型时期,政策并不在多,而在精,在于出台一项政策就要发挥一项政策的作用,而不是政策一大堆,效果一点点。久而久之,会让企业和居民对政策的期望值和信任度越来越低。如果能够多一点象广州市用公积金增值收益贴息这样非常实际、非常有针对性的政策,政策的作用与效率、地位与影响就会高得多。
总之,广州市用公积金增值收益进行贴息的做法,是政策功能合理回归的体现,是政府职能转变的表现,应当受到肯定和赞赏,切不要过度解读,从反而去误解政策,误导公众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