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资本运营与当前我国银行业的经营(下)


    1.利息率的最高界限
“因为利息只是利润的一部分,按照我们以上的前提,这个部分要由产业资本家支付给货币资本家,所以,利润本身表现为利息的最高界限,达到这个最高界限,归执行职能的资本家的部分就会=0。”[1]
马克思关于利息率最高界限的论述,对于当前我国贷款利率的确定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根据马克思的论述,利息实际上来源于实体经济的赢利部分,因此,当前我国银行贷款利率的确定应该根据实体经济运行的赢利水平以及社会资金的供求状况合理确定,一方面维护银行的经营利益,另一方面保证实体经济发展所需要的资金供给。
从我国目前信贷市场发展现状来看,除银行正常的信贷之外,还出现了民间的高利贷以及典当行等多种形式,这些非银行贷款利率远远超过银行贷款利率,也远远超过实体经济发展的赢利水平,其在一定程度上也不符合马克思关于利率最高限定的论述。笔者认为,当前导致民间高利贷存在的原因主要在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民间高利贷风险极高,高贷款利率是对高风险的补偿;二是部分民间高利贷的用途超出正常的实体经济运行范畴,其往往通过投机的形式获取暴利,这种暴利也许远远超出实体经济的平均盈利能力;三是民间高利贷的产生与我国金融业深化和广化程度不高有关。当前我国正规金融机构对于贷款条件设定门坎较高,在风险评估上没有进行有效创新,由此使得一些处于发展阶段的新兴企业得不到有效的贷款资金支持。有鉴于此,笔者认为,当前解决我国金融市场存在“高利贷”现象的关键,在于加快金融深化和广化的发展步伐,在严格防范信贷风险的前提下,通过银行贷款评估风险标准的创新以及贷款抵质押的创新,满足社会不同层面的资金需求,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发展。
     2.银行利润的来源
“银行一方面代表货币资本的集中,贷出者的集中,另一方面代表借入者的集中。银行的利润一般地说在于:它们借入时的利息率低于贷出时的利息率。银行拥有的借贷资本,是通过多种途径流到银行那里的。首先,因为银行是产业资本家的出纳业者,每个生产者和商人作为准备金保存的或在支付中得到的货币资本,都会集中到银行手中,这样,这种基金就转化为借贷资本。第二,银行的借贷资本还包括可由银行贷放的货币资本家的存款。[2]
马克思关于银行利润来源的论述,对于当前正确制定银行贷款利率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从当前金融市场发展情况来看,由于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直接融资的出现和发展已经在很大程度上缩小了银行的存贷利差,就西方国家现代银行利润主要来源而言,中间代理业务已成为西方国家现代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从我国银行业经营情况来看,当前存贷差依然成为我国银行业的主要利润来源,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以及金融市场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从长远来看,中国的银行经营必须由严重依赖存贷款利差向依靠发展中间业务的盈利模式转换。
    3.利息率与利润率的决定因素
“因此,一般利润率的决定和市场利率的决定不同,市场利息率是由供求关系直接地、不通过任何中介决定的,一般利润率事实上是由完全不同的更复杂得多的原因决定的。”[3]
 “事实上,只有资本家分为货币资本家和产业资本家,才使一部分利润转化为利息,一般地说,才产生出利息的范畴。”[4]
马克思这个论述指出了利息率与利润率的决定因素是不相同的,一般而言,利息率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取于利润率的高低,因为,利息率本身就是利润率的一个组成部分,当然其在利润中所占比重就像马克思所说的那样,取决于产业资本对于生息资本的供求关系。
     1.存款的重要性
“实际上,银行券只形成批发商业的铸币,而对银行来说具有最重要意义的始终是存款。”[5]
马克思这段论述较早地指出了存款对于银行维持正常经营的重要性。鉴于存款对于银行经营非常重要,在当前我国高储蓄、高投资背景下,要高度重视由于直接融资比重加大所造成的存款资金分流对于银行业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笔者认为,其主要应对措施包括以下三点:一是转变银行经营方式,扩大中间业务比重;二是严格贷款管理,防范呆坏帐风险;三是提高银行资产准备金比率,增加银行支付能力
     2.银行资本的取得方式
“银行资本或借入资本是通过以下三条途径取得的,1.接受存款;2.发行本行的银行券;3.签发汇票。”[6]
马克思关于银行资本取得方式的论述,对于当前我国银行业改革具有重要借鉴意义。目前我国银行业经营基本上都是国有控股的,其资金来源主要通过居民存款来取得,未来要引进银行业的竞争机制,提高金融市场效率,在防范银行风险的基础上,可以引进市场化的银行业经营机制,按照马克思所论述的银行经营资本来源,扩充银行资本,通过市场竞争机制的确立,使银行在市场化经营过程中优胜劣汰,以此提高金融市场的运行效率。
     3.贴现业务
“因此,在正常的贴现业务中,银行客户得到的决不是贷款,既不是资本贷款也不是货币存款,他得到的是由卖掉的商品换来的货币。因此,一种情况是客户向银行要求资本并获得资本,另一种情况是他仅仅获得贷给他的货币或向银行购买货币,这两种情况是显然不同的。”[7]
马克思关于贴现贷款与资本贷款的区别的论述,对于当前改善银行信贷结构,防范银行信贷风险具有一定借鉴意义。根据马克思的论述,所谓贴现贷款是指有真实商品交易做支撑的贷款,所谓资本贷款是指向银行进行的投资性贷款。由于贴现贷款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做支撑,其还款期限相对较短而且还款比较有保证,而资本贷款是一种投资性贷款,其还款期限较长,由于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导致了其还款的不确定性。因此,就贷款风险而言,贴现贷款的风险明显地小于资本贷款风险。鉴于贴现贷款与资本贷款之间存在的巨大差别,当前银行在贷款风险防范上应该合理调整贷款结构,多增加贴现性贷款,减少资本性贷款。笔者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性贷款应尽量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渠道来解决。
     4.银行贷款的三种形式
“一切留在银行外面的银行券,无论它们是流通中还是堆在私人贮藏库中,对银行本身来说,都是处在流通中,也就是说,都是处在银行的占有之外。因此,如果银行扩大它的贴现率和抵押业务,即增加以有价证券为抵押的贷款,那么它为此目的发行的银行券必须再流回到它那里,因为如果不这样,这些银行券就会使流通手段的总额增加,这正好是不应发生的情形。”[8]
“那么银行向A发放的贷款在什么程度上可以看作是资本的贷放,在什么程度上只可以看作是支付手段的贷放呢?分三种情形。第一种情形A凭他个人的信用,从银行获得货款,而没有为这种贷款提供任何担保。在这个场合,他获得的贷款不仅是支付手段,而且必定也是一笔新资本。第二种情形A把有价证券、国债券或股票向银行抵押,从而比如按时价三分之二获得现金贷款。在这个场合,他获得的是他所需要的支付手段,而不是追加资本。但是一方面,这个更大资本价值已经不能用来满足他当前的需要,即充当支付手段,因为它已经为了获得利息而在一定形式上投下,另一方面,A也有理由不用出售的办法把这个资本价值直接转化为支付手段。第三种情形。A拿一张汇票向银行贴现,并在扣除贴水之后得到一笔现金。所以,在这里,根本不是什么贷款,而是通常的买卖。在这个场合,在A和银行之间也发生了互相的资本转移,而且同任何其他商品的买卖完全一样,正因为如此,A并没有获得任何追加资本。他所需要的和所得到的,是支付手段。可见只有在第一种情形下,才谈得上真正的资本贷放。”[9]
马克思关于银行贷款三种形式的描述,对于当前银行贷款风险的控制以及货币资金供给总量的控制,具有一定借鉴意义。根马克思的论述,在银行三种贷款形式下,资本贷款风险是最大的,抵押贷款风险次之,而贴现贷款风险最小。因此,当前在银行经营活动中,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银行贷款风险,应该将资本贷款交由资本市场通过直接融资的方式加以解决,银行应该多增加抵押贷款和贴现贷款的数量。从货币供应控制情况来看,鉴于现代金融体系下银行贷款可以通过货币乘数实现放大效应,因此,在日常运用货币供给进行宏观调控的过程中,应根据银行不同类别贷款所具有的乘数效应,有选择地加以使用。目前就银行三类贷款对于货币供给的影响而言,资本性贷款乘数效应最大,抵押贷款次之,贴现贷款最小。在日常货币政策选择上,可以选择不同的贷款结构,通过调节货币供应量的方式发挥货币对于宏观经济的调控作用。
    5.完成支付手段所需要的货币量
 “在流通过程的每一个一定的时期内,到期的债务代表着产生这些债务的已售商品的价格总额。实现这一价格总额所必需的货币量,首先取决于支付手段的流通速度。它决定于两种情况:一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的锁链;一是各种不同的支付期限的间隔。”[10]
马克思关于完成支付手段所需货币的描述,对当前一般商品赊销以及银行对居民房屋的按揭贷款偿还期限及额度的设立,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理论上而言,笔者认为,在货币政策上货币供应量与货币偿还量应该是一致的,在按揭货款方式下,如果将未来需要支付的价值通过现在的货币发行体现出来,则必然会加大现实货币发行量,由于未来收入“现值化”所增加的货币发行没有相应的当期使用价值做支撑,其只能通过按揭贷款标的内部循环的方式,将新增贷款的价值形态转换为使用价值形态,其在现实经济运行中主要表现在房地产的不断滚动开发等方面。
6.贷款利息的差异
“拿这个利息的水平和现代利息率的水平加以对比是非常荒谬的,因为除了归国家所有的部分外,高利贷者的利息会占有全部剩余价值,而现代的利息,至少是正常的利息,只是这个剩余价值的一部分。”[11]
马克思关于高利贷者与正常贷款利息之间存在的差异提示我们,当前要维系正常的经济秩序,就必须公平地对待每一位贷款需求的市场主体,在保证货币充分供应的前提下,抑制高利贷的发展。
     7.贷款支付数量及支付期限
“从支付手段的流通速度的规律可以看出,一切周期性的支付所必需的支付手段量,与支付期限的长短成反比。”[12]
马克思关于支付量与支付期限的描述,对于当前银行信用交易以及房产按揭贷款等信用交易的支付期间设计,都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它要求在现实的银行信用交易和房产按揭贷款等信用交易过程中,应根据贷款者偿还能力的时间分布,合理地设计还款期限,例如,对于年轻的购房者,可以适当地放宽贷款期限,对于年老的购房者,则可以适当地压缩购房期限。
    8.信用制度的演化
“由单纯的周转运动这一机制游离出来的货币资本,只要信用制度发展起来,必然会起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必然是信用制度的基础之一。而且和许多资本家有关,并且在不同生产部门的不同期限间发生,所以市场上就有更多的可供支配的货币资本出现。如果这种状况持续时间性较长,在条件许可的地方生产就会扩大,靠借贷资本来进行生产的资本家对货币市场的需求将会减少,这就像供给增多一样缓和了货币市场,或者说,最后,对这个机制来说已经变成多余的金额,最终也会投到货币市场上去。”[13]
    马克思关于信用制度的论述,对于当前我国货币市场的发展具有一定借鉴意义。根据马克思的论述,信贷资金的主要来源是由资本周转所游离出来的间歇闲置资金所组成,因此,从商品价值形态与使用价值形态的对应关系分析,信贷货币的发展不会使商品价值形态与使用价值形态产生较大程度的分离。这一观点对于调整我国目前信用市场存在的不合理存贷结构,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从我国目前存款资金的主要来源来看,居民存款构成我国存款的主要来源,理论上分析,居民存款资金主要是用于消费的,而现实情况却是这部分存款资金却由银行贷给企业进行生产。我国居民存款与贷款用途的不一致,直接导致国内消费的持续疲软乏力,并在一定程度助长了重复投资和盲目投资。从导致我国居民存款与贷款用途不一致的原因分析,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由于没有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使得居民对未来支出存在很强的不确定预期,只能通过减少消费的方式来进行储蓄;第二、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由于收入分配不公,导致一部分人收入远远超过了支出需求,而形成较多的储蓄;第三、在重化工业阶段,由于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货币化而加入的工资性收入部分,由于没有对应的使用价值,而形成的储蓄;第四、随着经济的发展,在基本生活消费得到满足之后,由于没有出现新的消费热点或者没有实现有效的消费升级,而导致的储蓄。根据我国当前居民储蓄结构与贷款结构不匹配的原因分析,当前,要实现我国储蓄结构与贷款结构的匹配,使生产与消费、内需与外需之间保持均衡发展,关键在于调整收入分配结构,提高中下等收入层面的居民的收入水平,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通过大力发展以文化为表现形态的新兴精神产业的方式,促进生产和消费的均衡,进而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的根本目的。


[1]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  401 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2]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453 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3]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412    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4]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415    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5]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454    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6]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456 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7]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485    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8]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515    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9]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516    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10]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161    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11]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673    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12]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165    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13]马克思:《资本论》,第二卷,  313 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