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凭什么融入城市?


 
经济参考报11月30日报道,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名单,继2014年底公布在江苏、安徽两省和宁波等62个城市(镇)开展第一批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基础上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多个城镇将重点试点农民工市民化。
在第二批试点中,多个试点地区重点进行农民工融入城镇试点。内蒙古包头市的试点方案提出,建立健全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政府承担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义务教育、劳动就业、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障性住房以及市政设施等公共成本,企业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制度。
辽宁省前阳镇将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探索建立本地农民进城落户原有权益可保留、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公共服务可享受、原有经济和财产权益可交易流转,以及外来务工人员享受当地基本公共服务的低门槛户籍制度。
湖南省津市市—澧县为降低农民落户的顾虑,将实施在城镇落户农民可依法依规保留其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及农房收益权或使用权,享有对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流转收益的分配权利。
新型城镇化提出已经多年,一些地方相继出台了一些举措,但仍显得步伐缓慢、突破不够。索象策划集团董事长卢永峰认为,面对经济新常态下的新型城镇化发展,必须要以解决人的需求问题为核心,要围绕“人”来做文章,而不是“地和房”来做文章,无论规划、建设,还是政策、举措,都要充分考虑人的需求。在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市民化正是围绕“人”来做文章,优化劳动力配置,这也正是供给侧结构改革的重中之重,如果转化成功的话,必将大大推动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给企业、社会和市场带来更多的发展机会与空间。
目前,不少地方的城市都在不断扩张,新城面积甚至比老城区还要大,有的被人戏称为“鬼城”,这就是典型地违背了人的发展规律。
对于城市来说,一方面是缺人,缺城市的主人,市民;另一方面又是人多,流动人口多,农民工多。
多少年来,农民工为城市的发展作出了很大的牺牲。如今,农民工的市民化,究竟是再让他们牺牲一次,还是让他们真正做一回城市的主人。卢永峰认为,“农民工凭什么来市民化,他们的根本需求是什么,不是换个户口那么简单,而是要维护保障他们的经济、社会、文化等方方面面的权益。”
首先,关于基本公共服务的权益。人在一个地方最为朴素的追求应该在于:安居乐业。作为农民工,在农村,他们有土地,可以基本生存,有宅基地,可以修房子。至少目前的情况来看,在农村安居乐业,成本相对较低一些。当然,城市有更多的发展机会,可以更加改善人的生活水平,但问题是,如果基本的保障都没有,又能怎么办?卢永峰认为,“作为城市,要想真正将农民工融入城市,先要保障他们在就业、住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这样才能让农民工有心思在城市扎下根来,享受城市,并奉献城市。因此,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更应该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加入到基本公共服务建设中来。”
其次,在政治、经济权利方面,也不容忽视。在农村,农民工可以选村官,即使是在外面打工,他们仍然可以决定他们的领头人是谁。如果进了城市,社区居委会书记、主任是谁,他们如何参与决定,这恐怕还是个问题。毕竟当前社区自治与村民自治,还存在一些区别,社区自治更多的是居民代表选举,还没有达到村民的海选程度。这些方面的权利,实际上就会牵涉到经济方面的权利保障。而在经济权利上,卢永峰认为,如何让农民工在市民化的过程中,能够从农村土地改革中增加财产性收入,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这会激发农民在城市创业、扎根的信心与动力。
最后,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文化认同感的问题。也就是这座城市,会不会从文化上真正认同农民工,农民工会不会从文化层面融入这座城市。如果不能的话,就可能造成城市人群的割裂,影响城市的和谐与安定。从农民工的内心来看,他们对于乡村的归属感、认同感要强烈一些,乡情、亲情、农村文化容易接受。而对于城市、社区,似乎觉得很陌生、很排斥。这种区别的体现主要在于文化、教育的差异。卢永峰认为,农民工要完全融入城市、认同城市,文化、教育非常重要,这不仅仅是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的问题,更是要针对农民工本身。要充分整合现有的文化、教育资源,引导企业、社会积极参与市民文化教育品牌的打造,注重开发面向农民工的文化、教育项目,这可是难得的发展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