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制度微调后难言进步


  随着中纪委巡视组进驻证监会后,中国证券监管部门的高官和证券公司高管纷纷落马,尤其是主管新股发行审核的官员接二连三接受调查,以“发审皇帝”著称的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姚刚、创业板发行监管部副主任李量、证监会发行部三处处长刘书帆等相继被查,让IPO权力发审部门成为“重灾区”。在证监会发审权力不被监管和约束的情况下,他们出事也许只是时间问题,缘于他们手中的权力和牵扯的利益太大了,尤其新股IPO“冲关”涉及大量利益关系,不透明、非市场化的权力审批制度只能成为权力寻租的温床。

  如果权力发审制度再不改革,证券监管部门继续裁判员与运动员一身兼,即使查处一拨坏人,以后还会诞生另一拨更加隐秘的贪腐分子,只有好的制度才会约束人们的贪婪欲望,让坏人不敢为非作歹,让好人不至于被权力腐蚀。因此,发行制度市场化改革不单关系着中国股市的健康发展,也关系着中国证券监管体制的健康和良心。

  行政主导下的额度制、审批制、核准制,可能初衷是好的,是想选择优质的上市公司,防止劣质公司上市圈钱,意图让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但实际情况与父爱主义的初衷背道而驰,行政主导下的权力发审不但没有选出优质的公司,反而成了权力寻租的温床,各种带有财务欺诈的公司通过形形色色的公关,纷纷高价上市圈钱,拿了好处的监管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这些公司却成了打不得、骂不得的保护对象,对媒体揭露出来的“坏孩子”,只用低廉的处罚成本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过低的违规成本恰又默许了他们的胡作非为,结果扭曲了各种市场化的功能,成为阻碍市场化改革的最大障碍。

  自2004年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发审委工作处副处长王小石被判刑后,我一直呼吁中国证券监管体制和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不断地建议将证券监管者监督和“发审”的双重职能分开。证监会作为最高监管机构,如果再直接决定微观层面谁能上市的问题,等于既是监管者又是决策者,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在这种没有制度约束的情况下,指望监管者向自己发难是绝对不可能的。因此,为避免权力与利益交换,防止权力寻租导致中国股市质量下降,必须通过划分双重职能的方式,从根本上解决畸形化的证券“发审”制度。

  A股市场作为中国最为市场化的场所,如果不能坚定地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精神,改革依然会停顿于行政审批,新股发行依然被非市场的力量主导,股市则很难发挥资源配置的基本功能。显然,A股市场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就是改革行政审批,证监会应该下放的是发审权力,该管的是合规性审查和维护市场公平正义,对违规、造假、害群之马予以严厉的惩罚,通过制度、市场规则和法律来约束市场参与者,营造真正法制化的市场环境和真正市场化的发行制度,而非目前的伪市场化发行,而这恰恰又是A股市场的信心和红利所在,如果继续“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或者敷衍式地改革只会让中国资本市场错失良机。

  在“发审皇帝”姚刚被查之前,中国证监会微调了新股发行制度和修订了相关规则,并且明确提出年底前要重启IPO,理论上这对当前市场是一个利空消息,5%以上的股东尚未解禁,IPO增量供给就要出来了,市场能否有效承担?市场信心是否已经恢复?……这些其实都是未知数,但却被很多人当作利好来大肆解读,理由无非是此次新股发行制度取消现行的新股申购预先缴款制度,将申购时预先缴款改为确定配售数量后再缴款。这确实可以解决巨额打新资金对货币市场利率的影响及部分投资者卖老股打新股对股票市场本身的波动影响,可以适当减少资金空转和避免因打新股造成货币市场利率的非正常波动,也是鼓励投资者长期持股的举措,对稳定利率水平和稳定市场波动有一定的作用。但是如果不斩断新股发行的利益链条,恢复市值配售只会让证金公司、社保基金等机构占便宜,毕竟他们是二级市场中市值的主要持有者,普通投资者仍然还得排队喝汤。

  这一次新股发行制度调整还是没有斩断IPO过程中的各个利益链条,主承销商自主配售和自主定价的权力被加大,加之这次发行制度改革对主承销商“直投+保荐”没有任何提及,“直投+保荐”模式不除,主承销商做高发行价和抬高上市价的冲动永远存在,新股“三高”仍难以从根本上剔除。

  这次虽然对2000万股以下的小盘股发行一律取消询价环节,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定价后直接向网上投资者定价发行,对小盘股取消网下配售机制算是一个进步,但还不彻底。应该全面取消网下配售机制,让所有投资者公平认购,否则一批“特殊身份”的资金高度垄断一级市场,会继续让中国股市的一、二级市场割裂下去,虽然新股上市首日的爆炒被发行价的基准限定了,但这批“特殊身份”的资金一定会持续拉抬股价,只是将首日的红利转移至首日之后的交易日,如此一来新股发行依然会沦为一些特权机构和权贵资本快速牟利、套现的渠道,而这群既得利益者也恰恰是阻碍新股发行制度“注册制”、市场化改革的最大阻力。

  从此前新股网下配售的情况来看,在“伪市场化”发行的环境里机构投资者报价并非都是理性的。中国股市的网上、网下“双轨制”目的是为了扶持刚刚诞生的新基金和给国有券商等机构输送利益,从新股发行额度中拨出一部分直接由其在网下申购,目的是想通过这种利益倾斜的方式让机构投资者快速发展壮大。但却成为某些特权利益群体牟利的通道。

  中国证监会应该想方设法地“去行政化”和营造法制化、市场化的“注册制”条件,如果投资者没有有效的维权机制、没有集体诉讼制度、市场如果没有严格、公开的注册筛选程序和法律约束,只突出投资者和中介机构承担责任,无异于摆脱发审委的责任而放大投资者和市场的责任,如果是在市场化的注册机制下由市场和投资者自主选择上市公司,投资者如果能够依法诉讼维权和能获得民事赔偿,投资者自行承担责任天经地义,但从目前的情形来看,中国股市市场化改革的步伐尚未完成,证券监管体制和新股发行制度仍待彻底市场化的改革。

  当务之急,应该全面启动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和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只有改革权力发审、取消特权配售、叫停“直投+保荐”模式、解决一、二级市场利益割裂的矛盾,让新股直接用发行价开盘、上市,减少新股在一级市场的爆炒和缩减一、二级市场的差价空间,实施真正市场化的发行,让A股市场恢复市场化配置资源的功能,投资者才能真正摆脱圈钱恐惧症,国务院“简政放权”的精神也能真正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