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依然是畸形户籍制度的延续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草案规定在全国建立居住证制度,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向常住人口全覆盖,要求各地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提高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公共服务水平。草案还明确了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等方式落户的通道。

人们千呼万唤的户籍制度,倒逼出来的《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依然是畸形户籍制度的延续,只是比过去流行的暂住证往前挪了一步,而居住证每个城市都会设置相应的门槛,其持有者也很难公平享受同城居民应有的福利保障,这也就意味着,被诟病的畸形户籍制度依然还要延续下去。

居住证仍然不是户籍,充其量是身份证后面叠加的又一个证件。即使在北京获得居住证,也无法等同于北京市民,居住证代表的仍然是“二等公民”。如果居住证被赋予和城市户口一样的社会福利,即便北京房价再高,也阻挡不住全国人民涌入北京的势头,如果居住证只是暂住证的一个变种,这样的居住证就没有什么意义。

在全世界范围内,中国是仅剩的几个实行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的国家,这种从苏维埃政权移植过来的畸形户籍政策,并没有随着苏联政权的崩溃而终止,倒是越来越产业化利益化。有媒体曾报道“中介漫天要价北京户籍:来自于央企,一个指标100万”!外地人子女要想在北京上学,需要提供多达28个证件,在学历方面,无论是一线城市还是二三线城市,都存在诸多限制和歧视政策。即使是深圳这样的开放城市,目前对海外人才的引进,也要求所谓的高学历、掌握核心技术等等。

户籍制度是中国特有的产物,从建国后引进户籍制度,那时候是计划经济,整个就业的机会、粮食的供应,到住房、日用消费品的供应非常短缺,是一个短缺社会,所以政府引入户口制便于统一安排,使在国营企业或者在城里居住的人每月定量得到粮食供应也无可厚非。随着市场经济的到来,这种户籍制度早就应该改革或取消,一国的公民不能自由的在一个国家流动居住,对于国人来说,是一种羞辱!

从建国后引进户籍制度,到上世纪60年代后,人们才开始意识到城市户籍的重要性,户口并不是想报就报,想迁就迁,在新政权下很有含金量。80年代后,户口越来越值钱了,计划外生育的孩子若要报上户口,必须先支付一定数量的“罚款”,就连农村户口也一样;农转非需要缴纳一大笔莫名其妙的费用。90年代之后,各地纷纷出台了收取城市增容费(城市建设费)等政策,农村户口转城镇户口乃至异地迁移,都需要缴纳相应的费用。

90年代之后,一些城市推出所谓蓝印户口,就是以大城市户口为卖点,要求购买方通过购买房产等获取正式户口购买权,这是户口产业与房地产产业结合的怪胎,是上世纪90年代中期催生房地产热的一根导火索。与此同时,一些中小城市也纷纷搭车上路,以1万元、2万元等等不同的价格向农民出售城镇户口,进行原始积累,一些大城市的户口“黑市”交易也应运而生,北京户口如今突破80万元大关,不过是这个畸形户籍市场的最新叫价。

暂住证改居住证,从国家层面,喊了十多年,北京也从2005年就废止了《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管理条例》,只是一直没有找到替代暂住证的方案,在北京的外来人口,即使有房有车有家,也只能尴尬的暂住在自己家里,根本享受不到北京市民所享受的任何权利。

人们或许还记得奥运之年,中国著名围棋选手马晓春九段在博客中发表“暂住证荒唐”的文章,抨击了荒唐“暂住证”制度。马晓春九段在文章中说出了成千上万中国人想说的话。马晓春认为,暂住证是一个非常荒唐的产物。他在北京已住了整整30年以上,如果不是在90年代有机会将户口转到北京,他这样在北京有30多年工作经历,在北京购有房产的人,在北京居然每年都要去办一次暂住证,这实在是滑稽得不能再滑稽了!而围棋队里的古力和罗洗河等却不得不每年去办这样的暂住证。

马晓春抨击说,“说穿了,暂住证制度只是办证机关单方面获得权利,而持证人却毫无意义。同是中国公民,本应该可以自由流动,而现在北京人到上海,广州人到北京,上海人到广州等等居然还有要办暂住证之说,想想都觉得可笑。”马晓春质疑,一个公民在一个地方工作,向当地税务部门纳税,因为户口不在当地,却得不到任何纳税人的权利,这样的制度合理吗?

尽管暂住证对于持有者来说形如一张废纸,但还是不得不每年去办理,否则就会出现数年前围棋手罗洗河险些被治安联防人员带走的闹剧发生。只是对于一位棋手来说,对于一位合法公民来说,“暂住”在自己家里的荒唐事情会不会因为有了居住证而改变?

人们的担心并不是空穴来风,南方城市广州去年新出台的一项人口管制政策就是例证:大凡来广州的外地人过夜都要登记!出租屋主(包括以借住、寄住、直接受雇等方式容留来穗人员居住的屋主)在3个工作日内不报送来穗人员基本信息,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两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有自用集体宿舍的用人单位3个工作日内不报送所雇用来穗人员信息,由街镇来穗人员管理服务机构责令其改正,经教育仍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按每安排居住1人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罚款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胡祖六博士在“博鳌亚洲论坛2013年年会”的“城市化的质量分论坛”上,针对计划经济时期遗留的户籍制度,提出了严厉的抨击:“我们的户口制度的延续,尽管人身可以进行进行衡量流动,你还是二等公民,不能真正享有子女就学,没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覆盖,像北京没有户口不能买房子,只能住棚户、住贫民窟。这种制度既不效率也不公平,我们讲社会正义,中国还是越来越有社会正义的社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们关心社会正义,所以我认为户口制,我只能想象人类只有奴隶制可以相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