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退方案,不可忽视微观宏观效应!
温水煮蛙式延退方案,可行吗?
据报道,清华一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人社部的延迟退休方案已经拟订完毕,下一步就是走审批、征求意见、进一步讨论等程序。
延迟退休,看来是势在必行了。而且必定是“温水煮青蛙”式地将男女退休年龄提高到65岁。据报道,有多家研究机构参与提供方案,“清华方案”和“社科院方案”最受瞩目。据说,清华方案相对激进,方案设想以每年延迟一年的速度,到2030年,男女职工的退休年龄将同步延迟到65岁。而社科院方案则相对比较温和,即以每几年延迟3个月的速度,经过20年的过渡期,实现延迟5年退休的目标。但是,无论何种方案,实质上都是把延迟退休的主要责任强行“塞”给用人单位和职工,无论他们是否依然适合工作岗位。
本博依然主张:延迟退休,是不得已的措施,政策部门决不要拿“过早退休造成人力资源浪费”之类的说辞来说事。延迟退休,绝莫在以下三个方面引发新的矛盾。
其一,不可让高劳动强度、中低收入的群体延迟退休。否则,会有让底层民众首先承受改革成本的意味。也会惹底层群体众怒的。其二,不可让低劳动强度、中高收入的群体延迟退休。否则,会有让中高收入群体借机延长获取高收入的意味。也会惹底层群体众怒的。其三,不可因延迟退休,而导致就业岗位的占用而引发更大就业的压力。
笔者认为,简单地“延迟退休年龄”,上述三方面的矛盾都必然爆发。可以说,“多收5-10年,少发5-10年”是最不厚道的思路。
笔者主张,与其“延迟退休年龄”,还不如在发放“最低养老金”的基础上“延后领取养老金”。即,“最低养老金”以高劳动强度、中低收入群体的养老金为基准确定,按现行退休年龄退休后,N年内任何人都只领取最低养老金,延时N年后正常领取养老金。这一方式对各方面的影响分别是:
其一,高劳动强度、中低收入群体,正常退休,养老金基本不受影响。如果他们还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不难再找到相应的就业岗位。
其二,低劳动强度、中高收入群体,是承受改革成本能力最大的群体。延时领取阶段,基本生活无忧。其中,技术能力强且“物有所值”的成员,如果有继续就业的意愿,很容易再找到相应的就业岗位。对其生活影响也不大。(从合理性而言,这部分群体的预期寿命要高于全社会预期寿命,即使延时领取,他们从统筹部门领取的养老金总额可能并不比其他群体少)。
其三,退休年龄未发生改变,所以,不会导致就业岗位的占用问题。
笔者还认为,从宏观经济角度而言,延退即意味着要额外增加55—65岁劳动人口的就业岗位,也就意味着要大幅扩张经济规模。这在经济规模已经如此庞大的基础上,是何其难以达成之任务!!!相对而言,在发放“最低养老金”的基础上“延后领取养老金”方案,不必额外扩张经济规模,且有利于降低中高收入层的储蓄率,而提高其消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