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本顺对组织咋还“留一手”?
10月16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同时宣布周本顺、杨栋梁、潘逸阳、余远辉四人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这4人中,周本顺、杨栋梁为中央委员,潘逸阳、余远辉为中央候补委员。该通报也创造了同日“双开”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组成人员数量的最高纪录。至此,已正式出局的十八届中央委员已有6人、中央候补委员已有10人(另兰州军区副政委范长秘目前情况不明)。
纵观中纪委此次对四人的通报内容,发现除了这四人均为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组成人员外,其它相同之处也很多,而个性化问题更为严重,笔者初步归纳如下:
——都没有生活作风方面的问题。几年前,原中纪委常委祁培文曾公开称“在中纪委查处的大案中,95%以上都有女人的问题”。而“十八大”之后“落马”的省部级及以上高官中,中纪委通报中使用“腐化堕落”、“道德败坏”、“与他人通奸”等生活作风方面词汇的就有30多人,此外,衣俊卿、王素毅、李东生、李崇禧、宋林、赵智勇、万庆良、张田欣、杨卫泽等人虽无官方定性的“与他人通奸”情节,但媒体早将他们“通奸”丑闻说得“有鼻子有眼”。
而此次对这四人的通报中,均没有出现“与他人通奸”、“与多名女性通奸”、“长期与多名女性通奸”、“与多名女子有染”、“权色交易、钱色交易”以及此前经常使用的“作风腐化”、“道德败坏”、“生活糜烂”、“生活腐化堕落”、“生活极度糜烂”等内容。这四人显然属于那5%范围内的了。
——均为“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笔者注意到中纪委通报内容越来越规范了。在此次通报中,对四人的表述均有“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都是“性质恶劣”。唯一不同的是,周本顺、杨栋梁、潘逸阳三人均为“情节特别严重”,而余远辉是“情节严重”。
——都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此次通报中,对四人不仅同样使用了“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还同样使用了“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均有“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部分违纪事实相同。比如杨栋梁与潘逸阳均“进行非组织政治活动”,而周本顺是“为提拔职务进行非组织活动”;周本顺与余远辉均“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周本顺与余远辉均有言论不当问题,周本顺“在重大问题上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而余远辉“公开发表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相违背的言论”;周本顺与杨栋梁均有“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周本顺“超标准公务接待、公款吃喝,频繁出入私人会所,生活奢侈、挥霍浪费,违反中央精简会议文件、改进宣传报道的有关规定”,杨栋梁“挥霍浪费公款,长期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高消费娱乐活动,违规配用公车”。
作为正部级高官,且系一个地区或一个重要部门的“一把手”,竟被通报“公款吃喝、生活奢侈、挥霍浪费、高消费娱乐、违规配用公车、出国期间擅自改变出访计划和路线”,真不好意思啊。
——差异化问题值得社会关注。周本顺“违反中央精简会议文件、改进宣传报道的有关规定”罕见遭通报,对于遏制“文山会海”肯定能起到积极作用,估计政治稍微敏感的地方官员,今后在电视、报纸上“头条”的频率也会降低。此外,虽然配偶子女借“权”敛财的案例很多,但中纪委通报中使用“家风败坏、对配偶子女放任纵容”还是第一次,周本顺成了第一个“享用”这个评语的高官。
而余远辉“违规任用亲属担任秘书”问题,更是第一次见到。余远辉此举明显是将机关当作私企了,这倒有点像“文革”期间林彪让老婆叶群当林办主任的做法,真正是“举贤不避亲”呢。很明显,“家里人”好用,尤其是干违法的事,那绝对是“好帮手”。
而更为严重的是,周本顺“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私存涉密资料,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在此之前,中纪委在多起通报中也曾使用过“泄漏”二字,比如国家旅游局原副局长、党组成员霍克“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广东省纪委原副书记、监察厅原厅长钟世坚“违反保密纪律,向被审查人泄露案情”,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党组成员奚晓明“违反保密纪律,泄露审判工作秘密”,较为严重的是周永康“泄露党和国家机密”,后判决书中都载明了“周永康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在其办公室将5份绝密级文件、1份机密级文件交给不应知悉上述文件内容的曹永正。”而问题最为严重的,则是令计划“违纪违法获取党和国家大量核心机密”。
周本顺长期任职政法系统,且跟随周永康多年,浸润于一帮贪官之间,对这一套当然也是相当熟悉,因此私存涉密资料的目的也是十分明显。
笔者以为,令计划之所以获取党和国家大量核心机密,肯定因为其子遇车祸身亡后,担心“拔出萝卜带出泥”,深感自身难保,尤其其兄令政策被查后,危机感达到顶峰,获取、存储甚至转移党和国家核心机密,目的无非为日后“要挟”组织,增加与组织讨价还价的筹码,以换得下场不是那么惨。周本顺这么做,无非因为老领导被查后,深感不妙,通过这种对组织“留一手”的做法,希望达到自保的目的。
但“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有了这一条,令计划、周本顺的下场将更为不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