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也!一只虾竟是为推进私有化而来


昨天看到朋友圈当中一篇文字,讲的是《38元虾背后的故事》,以为是求真相的,读了才知道,是作者借机宣扬私有制的,真是让人醉了。
这篇出自名叫“雾满拦江”的文章借的是青岛三十八元一只虾的事,讲的却是制度经济学当中关于产权制度的论点。自己孤陋寡闻,一查才知道,雾满拦江先生竟是如此赫赫有名的天涯网络大V,真名崔金生,圈内人称“老雾”,而且还是企业管理方面的专家级人物呢。
老雾此次借三十八元青岛虾讲了三个故事。其一是关于一群海盗如何分赃的故事;之二是台湾老板如何向游客兜售茶具的事;之三个是一则老雾从他派出所所长朋友那里听到的一个福建人如何在外地被宰的事情,有点类似三十八元青岛虾事件的性质了。第四则是丽江的事儿,讲丽江人如何违约坑害外地人的事。
雾满拦江文笔纯熟,看似信手拈来的几则故事对推销经济学产权理论起到了步步深入深入浅出的效果。但产权经济学的那些个结论早就不是什么新东西的陈芝麻烂谷子,所以雾满拦江也只是换了几个杯子倒上一杯老酒。具体的故事我就不再逐一重抄于此了,雾满拦江的文章如此有名,大家自己一查就有。我只接着说我看过之后的感觉——醉了——老雾可能是经济学的冒牌假酒喝多了。
 
我对产权经济学的一些东西向来不敢恭维,这之前,从中国进行私有化系列改革开始(官方史称“改制”是吧?),学界就有一批人开始推销这种进口货,很多人还会将之与中国的东西来一个中西合璧,如孟子的有恒产方有恒心的说法就会被频繁引用。
产权经济学理论将来讲去一个落脚点就是私有化的必要性,私人没有产权就不可能有稳定的经济发展。但老雾此次多少还做了引申,那就是,产权制度的重要性竟然可以替代几乎所有的一切社会制度,只要产权制度落实了,38元一只虾这种事情就不可能发生了。所以,一定要产权明晰,一定要搞私有化。
……
下面我也就着雾满拦江讲的几个故事来讲讲产权理论之我见。
先说海盗分赃的事情。海盗们分赃的裁判是谁?按老雾所讲,似乎还应该有一个海盗之外的裁判存在,是他在掌控着海盗们所有财宝的分配。实际上有吗?没有吧?海盗们应该不会在上岸之前就把劫掠所获告诉岸上的什么人的。如果没有这个裁判,如果如老雾所说把海盗分脏的规则定为“归途死去的海盗可以获得比幸存者高一倍的利益”,海盗们就不会相互暗算而是相依为命互相保护了。真的吗?如果你就是海盗中的一员,你是愿意为获取高出一倍的利益而先死去呢?还是把他们都杀掉,自己活到最后然后独占财宝?或者你担心死去的同伴把财宝都带走了而自己两手空空?还是独自幸存的你会按照约定把死去海盗“应得”的都给他们的家人如数送去?如果你真的这样做了,你这样做是不是像老雾所说,并不是道德因素而是纯粹因为规则如此你就执行了?
现在习惯将因制度创新带来的利益称之为“制度红利”,我们要不要考虑将海盗分赃的制度设计推荐给横行于亚丁湾的索马里海盗们,好让他们也享受到制度红利?
如果不存在老雾所说的性本善的道德,只是规则在起作用,那么,我感到海盗们依然是相互暗算,并且在杀死同伴的时候还会笑着告诉同伴:伙计你就安心去吧,你会得到多出一倍的财宝的。也可能对被他杀掉的同伴的家眷说,这次是空手而归了,这一点点是你死去的丈夫应该得到的,我就没有了,能活着回来就万幸了。
所以,不论怎样的分赃规则,海盗们都会相互坑害,如果他们不相互坑害,则他们应该本来就是一群恪守道德讲究情义的人,而不是老雾所说的只是因为规则变了才显得有道德。海盗是有道德的吗?如果他们有道德,就不会去杀人越货。如果被他们劫持的一群船员对他们说,我们也加入你们吧帮着你们把船靠岸然后咱们一起分,海盗会答应呢?还是义无反顾杀掉可以成为自己一员的船员?
……
雾满拦江说的海盗的大好结局取决于分赃规则,让我们想起博弈论常常讲到的“寡头合约”问题。关于寡头合约的说法认为,寡头之间很难达成协议,即便是达成了也是口是心非,暗地里都在做着毁约的事情,因为谁老老实实遵守合约,最后必然自己倒霉。而老雾所言,应该存在一种制度安排,在这种制度之下寡头们会老老实实履行合约安分守己相安无事的。寡头们之所以如此,就是因为规则之外没有更高一级的裁判,他们两个都是球员+裁判,干掉对方之后,市场肯定全部归己。
寡头理论的博弈论已经好几次摘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了,现在看来这个理论在方兴未艾的产权理论面前要败北了。
不过,博弈论当中的囚徒困境模型倒有的和海盗分赃的模型有的一拼。囚徒困境可以成立,就是因为在两个囚徒之外有一个管理控制他们的警方的存在,海盗们愿意尊重规则,一定是因为岸上有一个掌控规则的人存在,真的有吗?
再来说说台湾小老板卖茶具和其它几件事情。在老雾看来,38元青岛虾和福建人外地被宰,归根结底是产权制度有问题,证据就是台湾小老板因为有商铺的完全产权就不坑人了,而善德海鲜的老板和宰了福建人的老板不是因为他们本质坏,而是他们没有商铺的产权所以宰一个算一个,才会干出这等勾当。产权理论认为这不能怪他们道德败坏,只能怪制度不好。
在老雾的描述中,似乎“产权”就是狭义的土地所有权。但产权一词,经济学大家们自己都搞不清楚,连什么是“产”,其权涵盖什么内容都搞不清楚,甚至因为制度经济学方面的成就获得诺奖的科斯连“科斯定律”自己都没有明确的描述。张五常之前突然茅塞顿开,认为自己找到了真正的“财富仓库”,说来说去却也是说不到点子上。
但是,如老雾文章措辞,这明摆着是“宰客”和违约(丽江人违约),但却不受谴责,而是替违约者找理由,说来说去就是违约不怪他们,只能怪这个社会没有彻底私有化。
青岛是旅游城市,善德海鲜其实也是在旅游城市做游客的生意。历来中国旅游点的生意都不太老实,都有坑一个算一个的味道。所以,很多经常出门的人基本上都不在车站码头和景点向私人小商店购物,而是宁肯自己带食品或者选择大的商场里购物。虚构的一则历史故事是孙二娘和张青在十字坡卖人肉包子的事情,他们占有十字坡的酒店的产权,甚至也有风声传出说十字坡卖人肉,但是他们夫妻还是杀人越货卖人肉包子,只是自我安慰说杀的都是坏人罢了。
如果按照老雾的产权经济学解释,这些小商店原本也是可以做好的,只要把店铺的产权给他们就可以了,跑了和尚跑不了庙嘛。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么,全世界就不存在公共场所了,旅游点也唯有把地皮都卖给私人才能有一个良好的旅游市场了。
那么在中国应该怎么明晰三山五岳各大景点的所有权呢?当很多国有公共财产被在改革的名义下日益私有化的时候,当我们的经济学家指责国有的东西产权不清的时候,甘做小学生认真补课的我们看到美国这样的老师曾经把大片属于私人占有的土地收归国有,建成庞大的国家公园。美国这些产权理论的产出国家,怎么不担心产权不明晰而引发不能诚信经营的问题?
麦当劳肯德基在中国现在是遍地开花,甚至开到中国的乡镇上。据我所致,洋快餐在中国经营,也都不是拿到了中国土地的完全产权,都是租赁场所经营。但是,我们很少见到说他们是干一票就走人而经常宰客的。同样,我们中国一些品牌的中式快餐,基本上都是老老实实地在不属于自己产权的店铺经营着,并没因为是租赁场所经营而胡作非为。
另一层面,真正的产权明晰的时候并不能保证不出问题。老雾所说的丽江人普遍违约的事情就是证明,不知道老雾是怎么一个思维逻辑,在故事里,老雾竟然是用一个产权所有者自己破坏经济秩序的案例来佐证产权私有对于经济秩序的重要性!丽江古城的故事明摆着说的就是相反的事情,破坏规则的行为不是出自没有产权的租客,而恰恰是出自拥有产权的丽江房东。这种违法违约行为就是道德问题,违约者都是产权所有人自己,并没有因为产权明晰了而不出这种事情。如果所有的具有明确产权的人自己都在干违约的事情,那么产权明晰还有什么意思?
德国大众排放门事件现在正在持续发酵(这个时事老雾没有讲,是我穿插进来的)。德国大众是德国的标杆,是百年老店了,也不存在产权不清的问题,为何还会出现产权所有人自己砸牌子的事情?德国大众的高层在美国的听证会上解释说,排气检测软件作弊是某些工程师个人行为,而非大众公司的作为。这个解释美国人不信,质问这怎么可能是几个流氓工程师的个人行为?看来,无恒产者无恒心,这个思想其实不光是中国人的思维定式,其实也是外国人的思维方式。我个人一听也不信,工程师个人行为的动机究竟是什么?流氓工程师又从中得到了什么好处而甘冒天下之大不韪?后来转念一想又有点顿悟了——喔,这几个流氓工程师一定是大众高层的儿子,是将来大众的接班人。
……
老雾用台湾小老板卖茶具的故事喻理。但是这里有一个特殊的情况,那就是台湾小老板是兼具店铺地产所有者和店铺经营者于一身,如果这真的是诚信经营的根本原因,那就是说,只有这种经济模式才会有良好的经营,否则一定出问题。
这样一来,就和雾满拦江所熟悉的企业管理理论有点抵触了。现代企业的管理,面对现代化的大工业,不应该是推行台湾小老板式的自雇佣模式,而多是职业经理人制度。雾满拦江等于提出了对职业经理人制度的严重质疑。
我们知道经济学上有“经理人革命”这一个说法,这似乎能够佐证老雾对职业经理人管理模式的质疑。但是我不能肯定,作为一个资深的现代企业管理研究者,雾满拦江真的是要质疑这种企业管理模式吗?是要推行台湾小老板这种企业模式吗?
如果是(而且确实有那么多经理人革命事件似乎可以佐证),那么这种质疑将可以推广到很多领域,其中最要命的就是国家管理和公务员制度。一个国家的公务员尤其是国家领导人,是不是只有把这个国家都明晰归其个人所有,才有可能使得公务员兢兢业业为民效力?那些贪官污吏是不是可以在法庭上辩解说是因为这个国家不是他们自己的所以才贪得无厌?是不是因为法律没有规定他们的任期有限所以才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从而呼吁国家尽快将国土瓜分给他们并且任期终生才有可能兢兢业业?
如此看来,高薪养廉的说法是完全不靠谱的,也不是一个好的制度安排。薪水再高,也是别人给出的,管理的对象的产权总归不是自己的,贪腐的动机就有合理的存在基础了。
青岛市政府方面在此38元虾事件当中也是饱受病垢。按照老雾的说法,问题的根源在政府,起码政府没有制定出合理的产权制度让善德海鲜老板不想不愿也不敢欺客宰客。但是,用同样的逻辑,这青岛旅游业又不是我官员自己的,我在此地也就为官一任,干嘛要去打破既有利息格局去煞费苦心制定一套让善德海鲜老板们持续永久稳妥获利的完美产权制度?工商行政旅游局的官员们可能正在考虑,还是等到山东省把青岛市的旅游收入明确并且永久划拨给我一份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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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雾所推销的产权理论,还意味着现代投资理论的全面失败。
现代投资理论,不拘泥于投资房地产,也不拘泥于经营权和所有权的一致性。哪里赚钱就投资哪里,并不是只能买下地产的所有权而且亲自在其上经营一个产业。而且地产本身现在就是商品,也就是随时可以让渡的,并不是每一个产业都必须做成百年老店。如果说不做百年老店就不是好老板,那么就剥夺投资者的选择权利了。那么面对着随时可以让渡的地产所有权,即便是持有者在其上经营而让渡之前怎么就能保证他的诚信经营?
如此的产权理论,还让所有的、现在流行的租赁行为变成了坑蒙拐骗欺诈经营的温床。他们有充足的理由去出租车怎样才能诚信经营呢?我们知道“黑车”司机一般都拥有车的完全产权,但是依然宰客没商量。难道要把马路的产权也明晰给他不成?还是把某条路线的经营权永久归属于他?那些在车上贴着“此车转让”的出租车,还能拉到客人吗?谁知道自己坐的车是不是跑最后一趟呢?坑蒙拐骗。所以,以后要想不发生38元虾事件,只有从制度层面杜绝租赁这种经营模式了。
按照雾满拦江推崇的这种产权制度设计思想,出租车行业注定是一个坑蒙拐骗的烂摊子了。出租车怎样才能诚信经营呢?我们知道“黑车”司机一般都拥有车的完全产权,但是依然宰客没商量。难道要把马路的产权也明晰给司机不成?还是把某条路线的经营权永久归属于他?那些在车上贴着“此车转让”的出租车,还能拉到客人吗?谁知道自己坐的车是不是跑最后一趟呢?
飞行员怎么实现敬业经营?机场永久私有化?每人一架飞机一座机场?我们坐飞机的时候事前是否都要打听清楚:“师傅,您不会是给别人开的飞机吧?”。未来的航空应该是无人驾驶的,只有乘客,连空姐都没有,因为空姐她没有飞机和机场航线的产权,不可能提供合格的服务,而且理由充足。
不但要杜绝租赁经营模式,连产权和经营行当也不能变,必须都是一条道走到黑,所有申领商业执照都必须要求终生不变而且还得遗传后代,否则就有假冒伪劣坑蒙拐骗的动机和可能了。如果没有这种制度约束,那个买茶具的台湾小老板,做百年老店也可能只是他自己的标榜和宣传,你老雾和那个买了茶具的游客怎么就知道他不是已经在考虑卖掉店铺转行投资其它领域之前的最后一骗呢?
如此,以老雾的产权经济学理论来看投资,那些走出去投资的人,尤其是走在前台的经理人,基本上都是骗子,没有一个可能是诚信经营的,因为绝大多数的投资行为都不涉及到地产的永久所有权问题。台商港商来大陆,现在大陆中国人走出国门,都是骗子!他们不投资地产永久权利,肯定不会认真诚信经营的。
看来,未来只有“自雇佣”这样一种业态了,无论是产业还是商业。耕者有其田,这个说法大家都熟悉,那么我是否可以顺理成章地要求“工者有其厂”“兵者有其军” ?
自雇佣业态是否真的就会秩序井然自动运行?不是!钱皮更倾向认为,违法经营的动因来自于过度竞争。经济学历来认为,竞争的效率高于垄断,而且推崇完全竞争,但实际情况是,人人自雇用的完全竞争必定是一种恶性竞争,而恶性竞争下才会导致违法经营的冲动。试想一下,如果台湾小老板所在城市,茶具店鳞次栉比,每个店里一天到晚连一个进门的游客都难见到,他还会不会淡定从容敬业经营?即便是他恪守职业道德不卖假货,会不会考虑转行或者只是当一个收租的房东?甚至连房子都卖掉去外地找一个竞争不那么完全的地方重新置业?九七香港回归之时我到了香港,商场里的服务业比顾客都多。我看着街上人影稀少的店铺问香港朋友,他们怎么生活呢?朋友黯然地说:很多小店很快就会关门的,撑不了几天的。
……
之前钱皮有个帖子,叫做《产权如何明晰才是问题》,任何一种明晰方案都不可得到所有人的认可,尤其是长久的认可,如果一种明晰方案被强权强行执行和维护,则不过是强权之下的暂时和平,总有一天会被否定。
所有支持产权明晰说法的人,其实都在默认产权可以明晰到自己名下。如果不能明晰到自己名下归自己所有,而是明晰到他人明晰到他人名下而自己无份,他就很难支持这种明晰方案,比如有人借着改革的名义用所谓产权明晰的方法,把国有资产都神不知鬼不觉的明晰到了自己的手中,最后法律文件上原本国有的东西现在都不知道荣如何变成了某个个人的了,因此,哪些过去似乎不明不白做着主人的人,现在都明明白白的知道自己是在给谁打工了,他们是不会支持这种产权明晰和改革的。说要产权明晰,没有人会有意见,但说明晰的具体方案,大家会有很多种方案,但是不会支持自己没份额的明晰方案。
其实,从古到今,私有者个体之间都一直在围绕着产权的归属而争斗,而产权从来都无法明晰,因为明晰到甲的手里,就意味着对乙的剥夺,从孟子说恒产的时候,就有不断的产权争夺战在时时刻刻上演着。
因为即便是产权已经被明晰,得到产权的人也不是平分了产权,那些分得份额较少的人肯定有意见,即便现在嘴上不说,但不满埋在心中了,一有机会定想推翻之前的条款而谋求重新洗牌。这种重新洗牌的游戏就像无穷集的连续剧每天都在上演。
较早的一起(杜撰的)这种连续剧大家都知道,那里边的俩主角儿,一个叫做施恩,一个叫做蒋门神。快活林的产权本来是明晰属于施恩的,但是蒋门神不认可,蒋门神只认可自己的拳头,自己拳头硬,凭什么快活林不姓蒋而要姓施?于是乎打走施恩占为己有。失去了快活林,施恩不是接受了这种产权变更,而是心中不平,就请武松来帮忙讨回,最终在英勇无比的武松的帮助之下几分钟的功夫便重新夺回了快活林。但是故事没有就此结束,蒋门神也不服气,打不过武松蒋门神也不硬来,而是串通孟州官府设计陷害直把武二郎弄到坐牢的地步,快活林再次易手于蒋。蒋门神在得手快活林的时候,那也是想把快活林当作是自己的永久产业经营的,根本没有捞一票就走的打算,但是他还是天天卖兑水的酒给过往客人,他一点都不担心倒牌子的事情发生。
 
现代经济学已经认识到,财富的获得和多寡,是天注定的,这种“天定”经济学自己谓之“禀赋”。其实也就是财运天定,产权格局决定了财富格局,如果认可了这种天定的产权格局,等于是认可了富者恒富穷者恒穷的说法。假如自己恰巧具有不错的“禀赋”,当然是乐意维护这种富者恒富的产权理论,但如果恰好你不幸是一个在产权明晰过程中被边缘化而处于禀赋劣势的人呢?你是否愿意接受穷者恒穷呢?
……
那个坑了福建人的幽灵老板,那个卖38元一只虾的善德海鲜店主,以及那些强行毁约的丽江土人,说他们原本善良而只是错误的产权制度逼得他们如此,我真的要醉了呀。
老雾,雾满~~~拦江,你哪里还有酒没?给我倒……倒……满上!
哎!慢~~~~着!你这酒好像味道越来越不对了呀。酒不是自己酿造的吧?真的不是啊?那卖你酒的店是老板自己的产权吗?他是自己酿酒吗?还真是?那卖给他高粱的主儿是不是在他自己地里自己种的高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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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私有制,一个更不靠谱的乌托邦
2、如何明晰才是产权问题的根本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