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路足迹应成为征信主体


央行近日印发《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芝麻信用管理有限公司、腾讯征信有限公司等八家机构做好为期六个月的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15日 新华网)。

 

这意味着,这八家机构或将成为我国首批商业征信机构。其中,最受关注的是阿里的芝麻信用管理公司和腾讯征信公司。这两家公司的不同之处是,通过互联网平台大数据分析来挖掘企业法人和自然人的信用状况。当然,平安集团的深圳前海征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也在致力于网络征信,但毕竟与强大的阿里和腾讯还不在一个起跑线上。

 

目前,我国提供个人征信服务的“正规军”只有央行征信中心及其下属的上海资信公司。其中,征信中心作为央行直属事业单位,专门负责我国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运行和维护。这个征信机制和机构是建立在线下采集为主上,即: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法人企业和自然人的金融行为比如贷款守信情况、信用卡透支归还情况等信息进行采集和登记。这种线下信用资源采集方式一般是事后的、静态的、人工采集的。时效性很差,主观性很大,准确性很不够。一句话,不能及时全面准确地反应企业法人和自然人的信用状况,其信用记录可采用性不强。同时,这种线下、人工征集信用机制成本非常高、难度非常大、遗漏项非常多。

 

最重要的是,线下征集信用方式已经远远落后于企业法人和自然人金融信用行为方式的变化了。目前,一个转变是企业特别是自然人的行为方式、生活方式、经济活动方式、金融交易方式都在大踏步往网络上搬家,特别是往移动互联网上搬家。据统计,中国网民数量将近突破10亿,移动互联网客户数量在8亿之多。因此,央行主导的征信机制仍然停留在线下,已经远远落伍了。

 

给伟大变革提供坚实基础的是,转移到互联网线上的企业法人特别是自然人的每一个经济金融方式、每一次指尖点动操作都会在网路上留下可纪录、可追踪、可查询、可分析、可挖掘的足迹,从而对其信用状况进行分析和评定评级。与线下本质不同的是,对互联网线上大数据进行分析挖掘是主动的、适时的、事中的、全面的、准确的,完全由程序系统操作运行,基本没有主观性因素、时效性强。而不是线下采集是被动的、事后的、片面的、主观色彩很浓的。

 

央行征信系统必须把互联网线上企业法人和自然人留下的大数据信用足迹纳入其中,甚至要成为征信系统的主体。因此,线下经济金融活动已经逐渐在网络化,都可以纳入到大数据系统进行挖掘。从本质上说,网络征信系统是互联网金融范畴。

 

金融的本质在于信用。互联网线上的大数据积累挖掘出的信用状况是互联网金融区别于传统金融的最重要基础,也是互联网金融强大生命力所在。只要能够准确全面地把握住金融交易对象的信用状况,就能够完全把握住控制住金融风险。互联网金融做到了这一点。

 

传统金融孜孜以求,却彻底把信用弄掉了、搞没了。从而使得金融交易成本畸高、效率极低、配置严重不公。中国目前最大的浪费就是对信用财富的极大浪费。如果信用成为财富,有信者走遍天心、融资贷款相当简单容易,就会形成一个正向激励导向:信用越好越有价值,价值越高促使信用越好。全社会就形成了一个良性信用氛围和环境。

 

今天,互联网新经济的大发展,互联网金融在中国异军突起,给中国改变目前信用糟糕状况提供了一个难得机遇。一定要紧紧抓住。央行把阿里和腾讯纳入到征信机构体系内,仅仅是一小步。应该把百度、新浪、搜狐、网易、京东等互联网大咖们全部纳入其中。建议其成立相应的互联网征信机构。

 

通过高效、事中、主动、系统程序化的互联网大数据挖掘分析经济主体的信用状况,应该成为中国征信系统的主流和主体。这是推进中国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战略,是改善中国信用环境槽糕状况的难得机遇,是互联网金融区别于传统金融的最大优势,也是从源头上防范金融风险的基础性重大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