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挂牌:公司整体变更时,自然人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如何解决


 

    举例说明:公司整体变更时,自然人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普华科技430238)

    解决方案:

    整体变更时以审计净资产扣除自然人股东缴纳所得税后的净资产为基础折股。

    披露信息:

    20121220,普华有限股东包晓春等34人作为发起人股东,共同签署《上海普华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决定以普华有限截至2012930,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净资产)人民币41,988,791.31,扣除个人所得税人民币4,970,915.75元后的37,017,875.56元为基准,按照1:0.8104的比例,折成总股本3,000万股,上海普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上海普华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过程中,自然人股东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于公司所有发起人股东均为自然人,公司系以经审计的净资产扣减由于普华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资产为基准折股,因此上述方案中,股本乘以折股系数小于变更前经审计的净资产。

EN-US>,支付得到有效控制,不存在未经批准擅自支用的情况;同时用于借出的款项于会计报表日前已归还,不存在公司资产流失及被他人长期占用的情形。为进一步规范收付款管理,公司已于2013424,将个人卡注销,不再使用个人卡收取货款,所有货款全部打入公司基本户和一般户。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使用个人账户收取货款的不规范情形,但使用员工个人账户收取的货款已经如实在公司财务中反映,不存在未计入收入或多计收入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