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吃空饷”不能一清了之


       据媒体报道,随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不断深入,河北等四省已有10万余“吃空饷”者现形并被清理。其中,河北清理5.5万人,四川清理清退28万人,河南清理1.5万人,吉林清理8600余人。

所谓“吃空饷”,就是占着编制不工作,工资照样拿。“吃空饷”的类型也可谓五花八门,有“旷工饷”,有“病假饷”,还有“冒名饷”、“死人饷”等,只要不加清理和整治,他们就会一直“吃”下去。“吃空饷”,也叫“官仓鼠”,是官场上特有的一种蚕食社会财富的手段。

对“吃空饷”进行清理整治是完全必要的,也是整治官场作风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的财政收入,从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到现在,短短的20年时间,已经从5000多亿元增长到近13万亿,翻了将近5翻。可是,按照各级财政目前的实际情况,却始终没有走出“吃饭财政”的困局,多数财政收入都给“嘴”拿走了。

想一想,仅仅四个省份,就有超过10万人在“吃空饷”,财政收入增长再快,又如何跟得上流失的步伐呢?更何况,各种“三公”经费等也仍然居高不下。而按照国民收入的分配格局,从1994年到现在,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确实提高了不少,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也由1994年的不到10%提高到目前的20%多。但是,必须注意的一个现象是,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却呈逐年下降趋势,加上买房、看病、读书等方面的价格不断上涨,导致整个社会的消费能力大大下降。为什么金融危机爆发以后,中国经济始终难以走出困境,很大程度上,就与居民的消费能力不强有着密切关系。

也正因为如此,各地在整治清理“吃空饷”问题上,除了将这些“吃空饷”者清除之外,是否应当将他们“吃空饷”获得的不当利益也一并追缴呢?如果只清理、不追缴,就会让非法收入变成合法收入,让不当利益变成正当利益,使社会公平、社会正义受到严重践踏。要知道,那些从企业下岗的员工,要想提高一丁点收入,都需要无数次的反映和争取,甚至要一次次地上访。而这些“吃空饷”者,一天不参加工作,却拿着不菲的收入,甚至拿着多份工资。如此现象,对下岗员工等的的心理伤害是不小的,对整个社会环境的改善也是相当不利的。

不仅如此,对“吃空饷”严重的地区,还应当追究当地政府领导、部门领导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因为,正是他们的纵容或者权力滥用,才导致“吃空饷”现象屡禁不止。甚至在这些“吃空饷”的人员当中,相当一部分是掌握实权者牟取私利的工具。如果对他们不进行严肃处理,是无法向公众交待的,也是无法向纳税人交待的。就象河北上一样,一个省有5万多人“吃空饷”,绝对不是管理不严,而是管理混乱、权力被无限滥用。对滥用权力者进行事业有成处罚,是法制社会的应有之举。

总之,清理“吃空饷”是必须的,但不能一清了之,而必须将“空”出去的钱追回来,将滥用权力放任“吃空饷”者绳之以法。只有这样,才不会继续发生“吃空饷”的现象,也才能更好地体现社会公平,才能有效减轻纳税人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