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急需简政放权


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住房商品化改革过程中起到了积极的历史作用。但住房公积金领域近年来大案要案频发,这一制度也因种种问题受到民众质疑。来自住建部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43月,公积金缴存余额3.27万亿元,而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所管理的公积金余额,从几亿到上千亿不等。这块“大肥肉”,也被越来多的人盯上。据媒体报道,躺在民众“粮堆”上的管理员正如硕鼠般对公积金进行偷盗挥霍,中介机构则勾结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为套现者提供“无风险套现服务”,收取高达30%的服务费。公积金管理为何出现如此乱局?怎样进行破解,让公积金真正用之于民?本期思与辨进行探讨。

■ 主持人: 尹传刚(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嘉 宾: 李长安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经济学博士后)

张敬伟 (察哈尔学会研究员,香港天大研究院特邀研究员)

上官酒瑞 (上海市委党校政治学教研部副教授)

行政化管理存在职能越位

主持人: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但令民众头疼的是,公积金提取难,手续繁杂,条件苛刻。不少人只能知难而退、望“钱”兴叹。大量公积金因此处于“沉睡”状态,且一直在缩水。但这并非公积金现状的全部真相。另一个让人震惊的事实是,公积金在一些地方被管理者肆意侵占挪用,中介机构则可以轻易提供套现服务。你们对此作何评价?

上官酒瑞:目前都是由各地政府设立管理机构行使对公积金的管理,这保证了可以利用政府权威足额收取公积金,但也产生了不少弊端。公积金是一种互助基金,由政府机构来管理这种资金本身就构成了一种权力的越位,在对权力约束不够的情况下,公积金成为管理机构的食利目标、资金主人权益无法保障几乎是必然的。

目前虽然有一些城市放宽了公积金提取的条件,但绝大多数城市对公积金管理仍然十分严格,提取门槛很高,限制条件颇多,公积金使用范围狭窄。钱原本就是大家自己交的,为什么用起来却受那么多的限制?谁愿意让自己的公积金在个人账户中沉睡长达数十年之久,等到“水灵灵的媳妇熬成婆”,极度缩水成干瘪的养老金才去支取?无怪乎,在没有其他合法正规提取通道的情况下,有人会使出浑身解数,甚至不惜为此而承担不菲的所谓服务费来套现。与其说这一现象的形成是民众缺乏规则契约意识,钻政策空子,毋宁说更应反思公积金支取政策本身的弊病与不合理。

张敬伟:上述乱象折射了公积金制度设计的缺陷。公积金,实现了资金的积累,但却失去了公共性和公平性。公积金被管理部门的侵占滥用、偷盗挥霍以及和中介机构合谋推出的“套现”牟利,由此背离其公共属性。

李长安:这说明,我们目前对公积金中心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缺乏有效监管和行为约束。完善监管,就要从公积金的运行和管理制度化、法制化、透明化下手。要想推动改革,就要敢于动真格、下真功,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住房公积金领域违法犯罪案件再次发生。

公积金不能成为想吃就吃的“唐僧肉”

主持人: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这样的公积金管理乱局的出现?

张敬伟:国家设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本意是为了住房保障,但现在却成了管理部门的“唐僧肉”和“劫贫济富”的提款机。看来,公积金制度的确存在先天制度缺陷。当然,制度缺陷可以靠修法去矫正。但是自2002年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至今已有12年时间,不仅原条例规定的相关内容没有落实到位,近10年的楼市发展又产生了新问题,引发了新乱象。但修法一拖再拖,被舆论嘲弄为“连续爽约”。法不当,治不行,乱丛生,这是公积金乱象滋生的根由。而修法之滞,在于动了利益集团的蛋糕,拥有强势资源的利益主体不松口,修法就难以启动。

李长安:目前看来,公积金从缴存、资金管理、资金安全和提取的诸多环节,都存在着诸多的问题。而这些问题,说到底还是制度设计本身漏洞百出。应从根本上重新厘清并解决公积金制度本身的问题,否则乱局不止。

上官酒瑞:各地公积金提取率低、“沉睡率”高,结余量大,势必成为缺钱的地方政府、急于融资的开发商甚至是“管理者”眼中的肥肉,内外勾结或借机挪用套现就不可避免。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公积金系统的监管由财政、审计、社会监督共同构成,表面上看似完善,但实际操作中却处于当地政府主导下,监管缺失、互相扯皮、监而不管等问题比较严重,即便是有其他金融机构和上级相关部门的监管,也存在松散而无力的状况,庞大的资金不免被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视为予取予求的“唐僧肉”。造成管理者可以挪用,当地政府亦可运用权力资源滥用的局面。

简政放权,让住房公积金真正造福民众

主持人:怎样破解公积金管理的乱局,让它真正用之于民?

张敬伟:要依法强化管理,重新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2年修订的《住房公积金条例》更像是技术规范而非法规,这是公积金乱象丛生的根源。

要想还原公积金的本来面目,真正用之于民,不仅应加大对违法违规者的惩处力度,更应通过强有力的制度设计管住行政权力,给管理者戴上“紧箍咒”,从而避免公积金异化成“小金库”。公积金是一项惠民的系统工程,因此,在公众缴存、提取和异地流转上应更加开放和公平。

上官酒瑞:查找漏洞根源,堵住管理黑洞,同时拓宽使用渠道,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实现保值增值,是比较妥当的做法。应当通过细化政策,厘清关系,明确职责,建立连带责任机制,推动监管者真正履好职;对于违法犯罪者,要依法严肃处理,加大法律的威慑效应。

李长安:必须要对公积金进行改革。要扩大公积金的使用范围,现在做假提取公积金的“黑市”生意之所以很兴旺,就是因为提取公积金的范围过于狭窄。要简化公积金提取办理手续,降低公积金贷款门槛,缩短审批的时间。

要在“简政放权”上做文章,加快实现制度创新来便民惠民。可以交由市场来厘定提取范围,比如抵扣物业费、交房租等等。过去很多年,公积金管理部门一直坐拥巨额的公积金存量,但既没有管理好这笔巨资,让这些资金保值增值,更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公积金管理制度,反而是漏洞不断。这个时候,如果还不能顺应简政放权的大势,又不能保证资金安全,试问,公积金管理部门都能做些什么?如果住房公积金不能为民众造福,其存在还有什么意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