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索礼”女老师,还该举一反三


 处理“索礼”女老师,还该举一反三

今年教师节,黑龙江哈尔滨依兰县高级中学高二十七班学生未给科任教师买礼物,该班班主任冯超群对此极为不满,在班里公然向学生索要礼物并谩骂学生,现场录音中不乏“不要脸”“废物”等字眼。依兰县教育局的通报显示,该局经调查此事属实,撤销冯超群的班主任职务,停止教学工作,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该校校长也因负有领导责任而受行政记大过处分。(9月14日《京华时报》)

看了这则报道,发现学生在“教师节”里给老师送礼,在该校应该是比较普遍,甚至属早已公开的“潜规则”,从冯超群谩骂的字里行间里,我们至少可以得知其他班级的老师都收到学生送的礼。也就是说,冯超群并不一定在乎这价值区区几百元的礼品,而只因面子上“挂不住”才大发雷霆。换句话说,目前围绕“教师节”,学生是否应该送礼,教师是否应该收礼,送多少礼可以达到目的,以及不收礼是否意味着没有面子等问题,其实已经严重地困扰着老师、学生及学生家长,与笔者在四年前所发《与其让家长、老师都纠结,不如取消“教师节”》一文中的担心已经高度吻合。

说句公道话,该校以全班学生“凑份子”的方式向老师送礼,老师得到的实际好处并不是很多这或许与当地经济水平有关,或与该班未来高考结果有关。比如此次风波,冯老师的一番发飙,换来的也仅仅是“同学三块五块那么掏,凑了四百元左右,然后外加上班费有个两百多元,一共六百多元”买来的礼物,这对于一些经济相对发达地区,还不如某一名学生家长送给老师的购物卡价值高。前几天,就曝扬州市某镇一幼儿园的试用教师,在“中秋节”前收到漂亮礼盒包装的“华东生态大闸蟹”,还公开在微博上炫耀“学生家长送的,不要说我肤浅,我更喜欢人民币”。毫无疑问,该幼儿园的正式教师,肯定也收到了类似的礼包,甚至更多的礼品、礼金,且这种收礼已有历史。因此可以这么说,依兰学生在“教师节”给老师送礼,仍处于“初级阶段”。

但依兰县教育局的这个处理结果,还是不能令人信服。道理很简单,这位老师不顾脸面地向学生“索礼”,其危害性显然远高于一般的收礼,虽然中国行政法规还没有细化到“索礼”较“收礼”需要接受更为严厉的处罚,但刑法确有规定“索贿”要较“受贿”接受更为严厉的处罚。也就是说,一个“索”字,让受贿、收礼的情结变得更为恶劣。尤其是该教师在课堂上公开“索礼”,对社会的负面影响就明显较一般“索礼”更为严重;特别是该教师用污言秽语逼学生送礼,所造成的社会影响也就更为恶劣了。

因此,依兰县教育局做出的处理决定,无论是广度还是深度,都有敷衍社会之嫌,并没有做到“举一反三”。从广度上讲,今年“教师节”,该校其他老师也收礼了,但仅处理她一个人,有只处理恶意“索礼”,而不处理“收礼”之嫌;从深度上讲,今年有教师收礼,往年肯定也有教师收礼,而这样的处理结果就有既往不咎之嫌。

而笔者以为,这样的老师就不能仅仅对其“停止教学工作”了事,更应该将其调离教育系统,剥夺其终身从教资格,因为她已经不配从事教育工作。并举一反三,对同校其他收受礼金的教师,做出相应的处罚规定。今后应该明确规定,凡收取学生礼品、礼金的,一律吊销其教师资格;并推而广之,医生凡收受患者“红包”的,一律吊销其从业资质,永不叙用;公职人员凡收取服务对象钱财的,一律开除。在摄影、录音设备十分普及的今天,这个硬性规定一旦付诸实施,无论是对教师、医生还是公职人员,都将产生极大的威慑力。到那时,我们的社会一定会“干净”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