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胜诉”奥巴马,应喜应忧?(8月4日)


 三一“胜诉”奥巴马,应喜应忧?(8月4日)

 

关键词:三一起诉奥巴马  商业逻辑  传统智慧  

 

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法院由三围大法官组成的合议庭7月15日出人意外地就三一集团在美美国关联公司的一宗并购案起诉奥巴马总统和cfius一案作出判决称美国总统奥巴马未经适当法律程序。判决中说:

三一集团在美关联公司罗尔斯在bc项目中具有受宪法程序保护的财产权。奥巴马总统下达的禁止Ralls俄勒冈在BC项目的总统爱令违反程序正义,剥夺了Ralls在BC项目中受宪法保护的财产权。美国政府需要向Ralls提供相应的程序正义,包括cfius/总统做出相关决定所依赖的非保密信息和在了解相关信息后回应的机会;Cfius就BC项目针对三一各公司下达的各项命令不因奥巴马总统令而下达自动规避法院的审查,初审法院应就Ralls对Cfius各项命令的挑战和诉求立案并进行实质审查。

裁决说,这家公司应该被允许获得奥巴马政府做出相关决定所依赖的任何非保密证据,并给予其进行回应的机会。三一重工总裁向文波对《环球时报》表示,三一起诉美国外国在美投资委员会(CFIUS)和奥巴马为中国企业在美国维权开了一个先例。

持续两年的官司所得到的这一裁决引起广泛关注,民众认为这是中资公司对美国白宫取得的史无前例的法律诉讼胜利,也是第一宗成功挑战美国国家安全审查的案例。该案件的胜利,意味着美国对外资并购所进行的国家安全审查,在程序上可能发生重大调整。 

 

2012年,三一集团在美关联公司罗尔斯(Ralls)欲收购位于美国俄勒冈州一海军训练基地附近的4座风力发电厂,但奥巴马发布总统威胁美国国家安全令为由加以阻止。奥巴马是依据CFIUS的建议,下令封杀三一并购案的。

CFIUS是由美国财政部牵头、多部委组成的联席委员会,负责对外国收购美国资产的潜在国家安全风险进行审查。这是自1990年以来美国总统首次以这种理由阻止一家外国公司的并购案。

罗尔斯公司提出诉讼,指控奥巴马政府越权。舆论当时认为三一起诉奥巴马政府的官司几乎没有胜诉的机会,因为美国总统握有保护国家安全的广泛权力。

三一重工起诉奥巴马,并在“二审”胜诉,这在我们而言,或许是某个值得称道的胜利。但是这个“胜利”真的那么值得我们惊喜吗?

贾春宝认为,我们不能不说,三一胜诉奥巴马的所谓胜利的背后也是有很大悲哀的。那不是三一重工的可悲,而是我们抛弃传统智慧所得到的恶果,因为我们所谓的胜利是被允许获得奥巴马政府做出相关决定所依赖的任何非保密证据,并给予其进行回应的机会(注意:仅仅是进行自我证明的机会)。

美国政府与内阁并没有至高无上的权利,政府如公司,实现的是以国会为代表的国家利益最大化,要受到司法的制约,即使贵为总统都不能滥用权利,在征税、医疗、货币政策与发动战争方面擅作主张。高官是被聘用的,任期之前与任期结束之后都什么都不是,下级可以弹劾上级,国会可以罢免总统。

在美国,即使贵为元首的总统,也仅仅只承担外交与军事、国家的对外形象之类的事务,总统在政治与法律事务上被整得灰头土脸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总统其实无非就是政府的CEO罢了,不仅无权干涉金融与货币政策,遭遇信任危机也照样会被随时拿下,犯法也会与庶民同罪。

在美国,民告官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在美国,公务员都是由民众聘任的,这一点跟中国古代官吏制度中的吏的体制有些相像,即使贵为师爷,都要由县太爷花自己的钱来聘用,其俸禄并不在国家财政所承受的范围之中。

 

三一重工花自己(股东)的钱,帮助美国进行司法漏洞上的完善,我们实在看不到有什么值得称道的事情,那更多的是顾问花自己的钱去从政,证明某项规定不合理、不科学、“得改改了”,其中更多的是其中进谏的味道,怎么看都难以避免其角度的高下之分。

三一胜诉,对美国的社会制度无疑是一种正面传播,证明了在那个国家,元首都不得不服法,那样的国家定然是个法制化极为健全的国家。在这样的国家生活与工作、投资的安全感有所提高。花钱并据理力争所争取过来的机会,是有巨大代价的,是你通过这种方式表达了自己的诚意与善意,才能得到这样的发言机会的。

从奥巴马总统角度,即使“败诉”也不是什么坏事,虽然当初阻止这一并购的判断与行为有矫枉过正之嫌。至少他在保护国家安全的角度,是勤勉并恪尽职守的,出发点也是在尽力维护绝对的国家安全的。

 

陈淮说,中国已从一个外资涌入国转变为一个资本外溢国。未来的十年在海外的投入,中国将成为最大的投资者。加入WTO之后,我们一夜之间忽然发展我们不是杨白劳,我们已经是全世界的黄世仁。

在30年的持续高速发展之后,中国积累了很多金钱财富,不管是在国内开动印钞机,还是所积累的外币,都是天文数字。如今的大势所趋之下,我们更多的是在寻求对外投资的机会,在对外投资的时候不至于被敌视,而是平等地善待,而其中的“考核”标准是掌握在美国人的手中的。

我们远涉重洋给别人工作机会,竟然要被别人拒之门外,即使如此我们都要千方百计证明,我们是单纯的“在商言商”,没有得到任何政府在背后支撑,并体现政府意愿。因为在商品经济社会,市场如战场,占领了一个地方的市场,意味着那个地方固有的机构利益受损。

如今我们对外投资,进行资本输出,想得到透明与公正,非双重标准的待遇,居然要用努力抗争的方式,通过外交方式,通过法律武器来证明自己的善意并保护自己原本最基础的合法权利

我们不能理解的是:当初外资投资我们的时候,我们要把门槛砍掉“降阶相迎”,并提供超国民待遇,让他们享受尊敬与荣耀;等我们换了一种身份,成为他们的“外资”却要先缴械、然后任其搜身,甚至需要把衣服脱掉,以证明我们没有携带任何武器,不对其构成威胁这才是可悲的。

 

其内在逻辑似乎别人真的很在乎甚至很恐惧中国政府,担心会被“崛起的中国”以这种方式吞掉。他们恐惧的是什么呢?难道是意识形态的差异?或者是扰乱了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体制?或者是我们的介入让他们感觉受到了威胁?贾春宝认为,其实都不是!这些都不过是中国人在自大的天朝心理支撑下的意淫罢了。

对来自中国的投资采取排斥态度,其实不过是他们的策略,美国人的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CFIUS)不过是一种威慑,煞有介事地对外来者进行下马威,并施行缴械,一切帝国主义——套用毛泽东的一句话“都是纸老虎”。

 

其实不仅投资,就连消费也让我们感觉匪夷所思我们去海外消费甚至网购,按照常规逻辑是“上帝”,怎么会遭遇那么多冷遇和白眼呢?这是对待“上帝”的态度吗?在贾春宝看来,其原因大约是我们这些不计较花钱多少,只为求得尊重与虚荣的满足,在无形之中提高了当地的物价水平,让当地居民生活成本大幅度提高。

 

投资也好,消费也罢,在如此的双重标准之下,来自中国的力量不得不低下原本高贵的头,并承担了难以估量的切实利益损失,其根源都是我们抛弃了传统智慧。

从中国古代智者的逻辑看,拒绝就是最好的接纳,因为那会提高接纳本身的含金量;当中国人抛弃古人智慧,忽视民间疾苦,将外交与表面文章看得比实打实的利益重要得多,我们将永远跟不上正常的节奏。

不单纯是商品经济市场遵循这样的游戏规则。当你在推销的时候,也是希望对方态度乐于接受的,当你主动去追求一段感情,是希望不要遇到任何阻力的,但从对方角度,是否说“yes I do”是一个机会,从NO到Yes之间有漫长的道路要走,虽然没有恋爱那么浪漫,但那个过程都是需要持续努力去表达自己的善意与忠心的。

中国古人的智慧已经深深地影响到了国际经济、政治甚至军事领域;从中国民间的智慧总结看,褒贬是买主,在褒贬的过程中无非就让你卖得更便宜一些。

招商的时候病急乱投医,甚至不乏饮鸩止渴的做法;对外投资与消费却又需要披荆斩棘,拿出过五关斩六将的本事,不仅要证明自己有钱,还要证明自己没恶意——这个逻辑难道不让人感觉匪夷所思吗?

 

我们当下的做法却是没有任何智慧含量的,需要别人支持的时候用企求的做法,当对别人有了好感,就直接表达爱恋;想要别人的东西就直白地表明只要你愿意给,我就乐于接受。自己是志在必得,花多少钱都无所谓——真是毫无任何智慧与谋略!

当别人终究放下架子,而将自己原本表明不卖的东西“割爱”,却又弹冠相庆,也不在乎为此多花了多少钱,似乎确实论证了那句调侃“人傻钱多”。

 

贾春宝

2014年8月4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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