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莉博士的《ADR视角下民间经济纠纷的解决》撰成付梓,可喜可贺。“见出以知入,观往以知来。”作为她的博士生导师,我欣然为之作序。
李莉是由中国政法大学应届硕士生考到我这儿来的。进校时她年龄很小,聪明伶俐,性格活泼开朗,因而那些师兄师弟、师姐师妹都很喜欢她。李莉的优点是法学基础知识比较扎实、思维活跃、反应敏捷、兰心蕙质。她的弱点是做事比较粗心、社会实践经验欠缺,而且还有着年轻人通常存在的某些张扬。自古“凡学之道,严师为难。师严然后道尊,道尊然后民知敬学。”“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因而为了提高她的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和处事能力,我鼓励她当了一年经济学院研究生会主席,鞭策她“万事须大胆,第一莫粗心”,习惯和细节成就未来。为了锻炼她的吃苦耐劳精神和实践能力,我安排高年级的几个师兄,带着她到广西贺州市、内蒙古赤峰市、青海省湟中县等民族地区,做过较长一段时间的社会调查研究。在学习上我要求她一定要沉得下去,坐得住冷板凳,读书要敢于和善于质疑,一定要做到不唯书、不唯上、不唯圣人,只唯真理。在学术研究过程中,鼓励她从自己最熟悉的、最基础的、最有兴趣的地方开始,引导她遇事多问一个为什么。李莉是一个颇有思想和个性的学生,所以在每次学术讨论会或读书报告会上,她历来就像男孩子一样大胆泼辣地畅所欲言,陈述自己不同凡响的意见和见解。经过三年不同寻常的刻苦努力和艰苦磨练,她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均获得了较大的提高,在学术研究上初露头角,荣获了“中央民族大学优秀学生干部”、“中央民族大学优秀科研奖”、北京邮电大学第三届博士论坛“博士之星”等殊荣。
本书是李莉在其博士学位论文的基础上修改而成的。中央民族大学是一个具有特殊个性的学校,少数民族经济是一个很有特色的专业。对于民族地区经济法律制度研究这一方向,李莉在入校时很有自己的想法,因而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未能找准自己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走了一段儿“弯路”。自古建大功于天下者,必先修于闺门之内。通过与她坦诚相见的谈话和推心置腹的开导,她醒悟很快且进步很大。尤其是当她参与了我主持的教育部重大研究项目《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自主权研究》,以及国家“985工程”二期建设重点项目《民族自治地方政府自治权研究》之后,她对于民族法学研究的兴趣豁然高涨。人的观点哪怕发生最不起眼的变化,也会给整个世界带来春意。因而她在民族地区调研过程中写作的调研报告,被国家民委机关刊物《民族工作研究》刊载,成为指导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参考。她广泛地涉猎的民族学、法学、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等相关理论,进一步增强了她的智慧,拓宽了她的研究视野和纬度,最终促使她自觉地、铁了心地成为民族法学研究战线的一名新兵。她的本科和硕士都是在中国政法大学完成的,受到了良好的法学基础教育,而且对纠纷解决制度一直保持着浓厚的研究兴趣。她试图将自己纠纷解决制度研究的基础与民族法学的理论浸润结合起来,从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纠纷广泛存在的现实性出发,致力于探索和研究民族地区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和机制,这是一个非常具有学术性和挑战性的研究课题。该博士学位论文选题的确定,正是她的诉讼法学基础与民族法学研究发生碰撞的火花。看完了李莉提交的开题报告之后,我就基本认定只要下功夫去研究,这个选题是能够做出一篇很有创新意义的博士学位论文的。事实也正是如此,她的博士学位论文在答辩的过程中,被答辩委员会委员们评定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呈现在广大读者面前的这本书,就是她三年付出的心血和汗水的凝结。
对于《民间经济纠纷诉讼外解决机制研究》的面世我想谈两点看法:
第一,民间经济纠纷诉讼外解决机制研究是一个很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课题。民间经济纠纷的诉讼外解决机制研究,着眼于诉讼之外协商、调解、仲裁等机制的探讨,并结合民族地区经济纠纷案例展开分析,对于丰富我国纠纷解决机制理论和民族经济法律制度理论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在社会法律共同体因“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而认为从此就走上了法治之路感到欢欣鼓舞之际,我们却发现中国社会正处于前现代、现代和后现代社会转型跨越的时代,远非简单地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在中国近30年的改革开放过程中,在法律至上的导向下,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讼累”的社会现象,诉讼压力悄然而至。人们在关注司法改革的同时,却发现社会上的诸多纠纷尤其是民间经济纠纷并不完全是通过法院诉讼解决的。与诉讼面临的诸多问题和局限性相比,国外方兴未艾的 ADR 理论与实践,以及在全球化背景下国际间 ADR之间的合作,使我们似乎又回到了传统的中国社会之中。我国自古流传下来的传统观念如“息讼”等,乃至于新中国独有的人民调解制度,便成了研究替代性争议解决模式的外国学者们关注和考察的对象,从而为我国尚在发展中的现代型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提供了新的思路。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和谐,是我国整个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民族自治地方的民间经济纠纷解决作为论著案例研究的对象,便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指导作用。
第二,愚以为这本学术著作的问世并非本课题研究的终结。其实在此之前已经有很多学者发表了对纠纷解决制度的宏观理论,以及就各个具体环节做过许多深入、细致的研究,既有诉讼制度,也有诉讼外制度。以愚之见,该书的特点在于从民间经济纠纷的角度对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进行了有益的探究,尤其是对我国丰富多彩的少数民族的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予以足够的关注。因而该课题的研究还只是刚刚起步,我殷切地期盼李莉博士沿着这条道路勇往直前地走下去,能够在不久的将来成为这方面研究的专家。这里我想借用宋朝杨万里在《过松源,晨炊漆公店》的诗勉励李莉博士:“莫言下岭便无难,赚得行人错喜欢;正入万山圈子里,一山放出一山栏。”我之所以向大家诚恳地推荐这本书,并不是认为它已经十全十美了,而只是希望有更多的人来关注和研究这个问题。
是为序。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宋才发
发表于李莉:《ADR视角下民间经济纠纷的解决》,人民法院出版社2009年版,第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