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所有的农民和农业企业都会面临着同样一种严重的瓶颈,这就是资金匮乏,资金匮乏一般又都表现为贷款难,这是为什么?原因只有一条,目前的农业贷款很难符合一般商业贷款的要求,最主要的是缺乏有效的担保抵押。因而,无论对商业银行如何进行道德的批判,在制度条件不改变的情况下,农业贷款的困境是很难改变的。破解农业贷款难,要贯彻落实好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需要加快金融制度创新。
要改进对涉农银行的考核办法。当前对涉农银行的考核偏重于贷款总量,而对贷款客户数量考核不足,结果贷款总量看似不小,实际能够贷到款的农业经营主体并不多。而在银行内部,对于涉农贷款的考核,同样是以贷款总量而非贷款客户数量为标准,在同样贷款一定数量的前提下,肯定是集中发放给大客户而非分散的小客户,这样更节约成本。因而,涉农贷款要考核总量,更要考核覆盖面。
要加快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的落地。赋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虽然有试点,但面上的制度性安排还没有落地,农业经营主体还在贷款难的困局中挣扎。要加快建立配套的农村抵押物评估体系、配套的金融保险体系和风险控制体系,让农民愿意抵押,银行愿意放款,风险总体可控。
要稳步还权于农。自从农村合作基金会关闭之后,农民失去了自己的金融权,农村金融问题更加突出。一方面,在农村内部完全不需要复杂担保抵押手续的合作金融难以落地;另一方面,一些试点的农村合作金融频频出现超范围经营、高息揽储、仓皇跑路的情形。农村合作金融要搞,但要有条件地搞,在严格监管的前提下搞,让真正的农村合作金融健康成长,为农民增加一条便捷的融资渠道。
总之,金融是关乎农业农村发展的根本性问题,要考虑到城乡的差别,加快农村金融创新,让千千万万个现代农业的经营主体享受到普惠金融阳光的普照。
(二○一四年八月十九日)
【本文首发于2014年8月20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乡村之声频道《三农中国》栏目】